近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省环保厅印发《关于推行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积极推动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清洁化搬迁改造,分年度制定搬迁改造计划。(《四川日报》11月15日)
随着雾霾的不断来袭,空气的不断恶化,整治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被列为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诸多地方政府,为了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确实用尽了“洪荒之力”。然而,为了本地空气的好转,也不是什么办法都管用、可用。就成都而言,欲将重污染企业搬出建城区,对于居住在建城区内的广大民众而言,这固然是好事,让人们有理由期盼空气的好转就在不久的将来。
然而,局域空气的好转,并不代表整个地区空气的改善,只要污染源一日不除,空气质量的好转就一日无从谈起,重污染企业虽然远离城市的,但其所排放的污染物将会随着“东风”慢慢地从农村包围城市,到那时再去挖环保“毒瘤”,恐怕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是难以弥补的。
其实,对于一些涉猎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的企业,完全叫他们停产停业,肯定不现实,没有了纸我们怎么写字?没有钢铁,我们怎么建房?一边是我们日常生活需要有这些企业的存在,一边是环境保护不允许这些重污染企业的乱排乱放,当二者强强相遇的时候,肯定要想个两全齐美的办法来加心解决。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事实上,对于这些重污染企业,还是有诸多办法可以解决的。但解决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将其搬迁出建城区域,而在于如何将其排放的污染物纯净化。就像对一个有犯罪倾向的不良少年,难道将其逐出城外,在农村他就不会犯罪了?显然,环境保护,对于重污染企业,不能只靠搬迁,而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大惩罚力度,确保企业排放出来的废气、废水都能达标,不会对环境造成任何伤害,这才是治理之本。
或许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如果真正完成这些污染物的净化,那么只有亏本而没有盈利,这对于企业来讲就意味着倒闭和“灭亡”。那么,这时就需要政府及时出面、出手,对企业进行扶持和补助,既要尽量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又要确保环境改善的不断进步。当然,政府也不可能一味地给予,对于一些不法企业,该惩的惩,该罚的罚,该关停的就关停,只有两只手都硬起来,才能确保经济的稳步提升,确保环境的不断改善。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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