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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应该受制于法律的约束

[ 作者:李德兴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26 录入:16 ]

网络上有人编造谣言说该医院见死不救。经查,编造谣言的王某是一名大四学生,目前在合川实习。10月19日,王某在微博上看到山东省菏泽市一段视频。为显摆自己见多识广,知晓很多内幕,是现实版 的深喉,他在该条微博下评论称(内容有删减):合川××医院,前几天一个18岁女孩,因为不小心扎破了大腿动脉血管,血流不止……医院找不到签字的人拒绝 治疗,护士等人都看着她不停流血……血流完了,最后死在中医院。”并将该评论内容转发到自己个人微博上。(10月24日,重庆晚报)

网络是一个高效的现代传媒,给现代人带来了诸多的方便,是一件值得大加赞赏而肯定的事情。但是,时至今日,对于网络的管理,尤其是对于有人利用网络进行煽动、造谣、诽谤一类的管理,却迟迟不见报端,给人一种“胡说八道”也是理所当然的感觉。

网络必须有配套的法律进行规范约束。愈是便捷的现代传媒,愈要强化法治的管理。作为现代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捷,几乎成了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内容都能立马上传到网上,告知于所有的观众。对此,我国理应加强网络管理研究,在原有的法律基础上制定出关于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让网络管理的法律常常出现在网络平台,让所有人尤其是那些未成年人知晓网络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在网络上做出了有违法律底线的事情,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要让家长明白子女在网络上做出了违反法律的事情家长同样要担责。

网络法纪宣传要深入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网络法纪在国人的心目中是淡漠的,网络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国人共同的意识。为此,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构的“人大”,应该制定出一整套完善的可操作、可执行的法律,国家专政机关应该将这一法律不择不扣地贯彻执行。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没有强有力的执行机关,一切违法乱纪的事情都会滋生蔓延,进而危害社会,给党和国家、人民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总之,网络是一个快捷的现代传媒,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是,没有配套的法律维护,没有强有力的执行机关,网络就会被必有用心之人或无知之人所利用,这种便利就会被人们唾弃。

作者地址:四川盐亭县金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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