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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村官腐败,筑牢制度笼子

[ 作者:何求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23 录入:16 ]

近日,中纪委披露325起扶贫领域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苏堡乡张撇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彦庆,2010年以来先后违规给自己及3个儿子办理8个低保指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山西省河曲县鹿固乡辉塔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俊雄、村委会原主任刘憨雄,因为骗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被中纪委点名通报。“从325起典型案例的综合分析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多面广,直接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他们的获得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称。(9月19日 法制日报)

数据显示,在325起典型案例中,“村官”是主要违纪群体。通常而言,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资金资源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群众基本情况、个人信息上传的‘第一道关’,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这个联通上下的位置,村干部具有许多潜在的影响力,村官一旦发生蜕变、滑向腐败,将会直接侵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群众对党的信任。

村官腐败问题,从制度层面来看,一是难以监管,乡镇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村官既非公务员,也不是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因此存在纪检监察“盲区”,在“香饽饽”面前,如果缺乏严格监管,自律不严的村官难免产生贪腐思想;二是缺乏协调机制,对于村干部,当前有关部门是按职能分工各管一段,组织部门管党建,民政部门管选举,农委(农经)管集体资产和离任审计,违法违纪归纪检监察部门,刑事案件归公安,连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统计数据也要几个部门相互来凑,这种多头管理方式易致疏漏,让村官有空子钻;三是公开机制不完善,普遍存在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有的村财务只按会计科目公开,群众看不到每笔开支,难以发现漏洞,而有些地方对干部的财务审批权限没有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不便于操作和监督。这些都为村官“暗箱操作”开好了制度“后门“。

遏制村官腐败,制度建设是关键,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制止村官腐败现象。一要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抓总,组织、民政、涉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的体制,将村干部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监督的职责,对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围绕制度切合实际地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白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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