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3日,经协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就国家赔偿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央视
近年来,各种冤错案件不断刺激公众的神经,冤错案件的刑事赔偿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公众在惊讶同情的同时,又有谁为冤错案件负责?
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司法的严谨性显得尤为重要。冤错案件的平反不能只见国家的赔偿而不见相关责任的追究。刑事冤错案不仅让当事者不再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也会影响司法机构在公众中的公信力,削弱了大众对于国家法律系统的信心。
随着网络媒体的发达,冤错案信息以极快的速度获得大范围传播,而且这类事件对于公众有着极大吸引力。社会公众对受冤者都抱以同情态度,并愤慨社会不公。面对舆论,政府应有担当责任的魄力和承认错误的勇气。对于冤错案件,民心不可伤,要为人民负责,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完善司法责任机制,从源头上避免陈满式的冤错案件再次发生,不能仅仅止于国家赔偿。
作者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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