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进入“两委”换届选举时期,针对五花八门、改头换面、更新换代的基层贿选,昆明市委组织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基层选举中不可触碰的“9种情形”,以加大对贿选的查处打击力度,严肃选风选纪。(中新网)
贿选现象并不陌生。发生在上次换届期间的南充拉票贿选案,就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恶劣案件。南充拉票贿选案之所以发生,根源在于有关党组织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淡化、法纪观念淡薄,目无党纪国法。纪检机关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换届贿选的处理,主要是取消候选人资格和宣布当选无效,以及党内作纪律处分等,但对拉票贿选形式还没有明显的定义。由此,一些地方基层拉票贿选可谓花样百出。比如,选举前,有的候选人会争相“帮扶”,给困难群众家“送温暖”;有的人积极表态愿出资支持当地建设;有的甚至直接贿赂工作人员,要求对方在选票统计上“帮帮忙”。
今明两年是省市县乡村集中换届之年,选人用人问题,备受关注,也是各地方党委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习近平同志在今年两会上强调,“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要陆续换届,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做好这次换届工作事关“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实、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实践成果的巩固发展,事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建设支撑未来改革发展的坚强执政骨干。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抓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让换届选举在阳光下进行,选出组织信任、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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