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修水县马坳镇副镇长吴永红因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被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副镇长职务。镇党委书记邱庆辉、镇长帅晓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纪委书记陈英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力被给予诫勉谈话!(3月17日 新华网)
经查,2015年4月,马坳镇开展杆线乱拉集中整治活动,拟建设集镇弱电管网铺设工程,由副镇长吴永红具体负责。吴永红妻兄李高华得知相关信息后,向其提出承揽该工程。8月底、9月中旬,吴永红先后两次分别向该镇党委书记邱庆辉、镇长帅晓珺说情打招呼,请求予以关照。
一个工程,拉下一名干部,从“群众路线”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没有给吴某在思想上拉紧防线,领导干部插手地方工程一直以来都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也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常抓重点。在如此高强度反贪腐的敏感时期,违背组织纪律,顶风作案,虽职位不高,却胆子不小,几十万元的工程,没有经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就草草签订了合同,且不说吴某是否从中得到好处,工程承包价是否高于市场等问题,没有经过正式招标就直接承包给了亲属,本就违背了组织纪律。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作为吴某直接领导,没有对其苗头性错误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反而纵容其发展,这样的恶性事件一旦有了开始,便只会变本加厉,严重后果可想而知。
本来还有一次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机会。但是侥幸心理使他最终丢了“官帽”。早在2015年9月,江西省开展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明确时间节点,严格划定政策界限,对自查自纠者从轻、对顶风违纪者从严,目的就是让那些有问题的干部能够抓住机会、自我“救赎”。吴某非但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组织交代,反而抱着侥幸心理企图瞒天过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逃不过组织的处罚。(文∕陈平)
作者单位:四川省北川县坝底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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