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最高检获悉,近年来,检察机关针对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的管理、分配不当问题进行了重点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已监督的执行案件中,有578件案件涉及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的问题,有23个省份已监督案件中存在拖延支付执行款物的问题,有17个省份已经监督的案件中存在挪用、截留,甚至贪污、侵占执行款物的情况。(新华网2月13日)
看完这则新闻,笔者心中不禁一阵感慨。在我等老百姓眼中向来“高、大、上”的地方怎么会发生这等事情,居然有部分人民法院挪用、截留,甚至贪污、侵占执行款物的情况,着实是让人大跌眼镜。为什么会发生这些情况?在笔者看来还在于部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和部分公务人员尚存贪腐侥幸心理作祟。试想一下长此以往,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何在?威严何在?人心何在?真得是不敢再往下多想。
令人庆幸的是2015年,针对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环节存在的拖延发放、管理混乱、挪用、侵占、贪污执行款物等违法问题,最高检组织江苏、山东、湖北、四川、宁夏等地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法院及时纠正,取得较好效果。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大执行监督的力度,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
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相信各地法院只要能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就能在办理执行工作上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重塑人民法院光辉形象。
作者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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