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篇名为《乡镇干部:来督导督查的人比抓落实的还多》刷爆朋友圈,文中披露一个细节“从2017年9月开始,仅乡上的2个锅炉,各级部门就查了10多次。”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是压力传导的正常模式,上级部门利用督查这种形式,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能有力促进各项任务保质按时完成,是保证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但层层重复检查、形式大于内容的督查则让基层干部不堪重负,基层干部工作的重点难点,从“如何抓落实”变成“如何让抓的工作经得起上级部门的考核”,那就变味了,形式就沦为了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害死人,必须及时予以纠正。
完善对形式主义问题的界定和处置标准。从现行党内法规看,关于形式主义的界定标准相对笼统,大多是一种感性的认识,缺乏科学标准,没有统一定性定量尺度,与纪律处分条例衔接不充分。在当下“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背景下,须尽快建章立制,明确形式主义的内涵外延,建立形式主义的“负面清单”,出台具体操作性强的相关规定,设立认定处置统一的定性定量尺度。
各级领导干部须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事实表明,上面玩虚的,下面就会走过场;上面看表面文章,下面就会投其所好做表面文章。在反对形式主义问题上,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盯住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担当带到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考核机制。考核时,不能仅看到表面的光鲜亮丽就点赞,要传递出“没有实绩的痕迹不会成为政绩”明确的信号。改变上级各部门对下级的分散考核体制,探索实行综合的、全面的一站式考核,让基层干部从重复的考核、评比中解脱出来。抓住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的手段,尽可能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真正将考评权交给群众。
形式可以成为考核的一种手段,但不应成为唯一的衡量要素。党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只有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才能答好时代交予的试题。
(作者单位: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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