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集中约谈重庆石柱、广西玉林和江西宜春等3市(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认真对待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严禁表面整改,敷衍应对,得过且过;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绝不允许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而谋求一时一地增长。(06月05日 人民网)
生态环境部集中约谈石柱等三县市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通报曝光整改环境突出不力问题,旨在引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把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贯彻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
集中约谈也不是第一次?在中央坚持从严整治环境突出问题中,采取喝“特殊茶”、集中约谈、建微信群交“特殊作业”等方式,加大对吉林、长江流域等相关单位环境问题的督查,交出问题清单,落实责任整改清单,限时消号,强化了市州党政主要领导的治理责任,所整改的问题无一出现反弹。但为何对其它地方的党政领导,未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呢?约谈未能起到伤筋动骨的效果,生态文明建设还需法治护航。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强化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开展河流湖泊污染的治理中,探索出了河长制,在强化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了党委的工作的议题,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督察、落实,在突出党委领导责任中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逐步好转。开展环境突出问题的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也要像实行“河长制”、抓安全工作一样,把责任落实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头上,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才能消除下级部门的推诿心理、以牺牲环境的行为,换得短时的政绩,从而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始终。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治护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首届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以“六个原则”规划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强调以法制思维加大环境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因而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既要创新考核机制,在一票否决中强化关键少数的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并把治理成效作为评优、提拔的重要依据之一;又要强化法制治理思维,对拒不履行治理责任的企业主问责的同时,向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地方党政领导问责,。才能促使地方党政领导在经济转型发展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法规落到问题治理、生态修复的各个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成为自觉的行动,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就能实现。
(作者单位:盐亭县茶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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