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近日,湖南省纪委接到了一封举报信,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当地农村新修建的太阳能路灯,有一半刚装不久就坏掉不亮了。不仅如此,当地还出现了路灯数量严重短缺,采购价格虚高等问题。接到举报后,湘西州纪委、监察委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对当地的路灯采购进行了详细检查。结果发现,在近600个太阳能路灯项目中,竟然有200多条“腐败利益链”,因为一盏小小的路灯,纪委约谈的相关干部和承包商就有400多人。
在纪检、监察部门强力反腐和群众踊跃举报的震慑下,一些地方的公职人员开始拿着成捆的现金,到相关部门主动交代问题、退缴违法违纪所得,部分施工单位也主动压低路灯建设报价,并主动更换路边有问题的路灯。
对于这次彻底的检查,广大群众纷纷叫好,拍手称快。但另一方面,“路灯腐败”还是让社会看到了惠民工程中存在的监管盲区。例如,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资金来源复杂,也没有明确的市场标价,就连统一的质量标准也是缺失的,这就给一些官员提供了腐败的温床。
那么,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提醒说,农村路灯建设出现的腐败现象可能也会出现在其它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对此,村务委员会必须要负起监管义务,施工单位也要有个明白账。
党国英:一、要真正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我们的村委会都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很多地方的监督委员会选举不认真,产生的委员工作也不认真,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二、公务采购活动本身要规范流程,合同要完善。举个例子,你把路灯装上,不到两个月就坏掉了,这怎么行?合同里一定要规定,路灯的保用时间有多长,出了问题谁来负责维修,这些事情都要说清楚。
除了制定标准、写明合同。党国英还认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之所以会出现腐败现象,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农村基础设施过多,监管起来成本太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建议各个县区应该建立一个平台,对服务商进行统一招标,并对他们的服务进行要求,这样一来,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就会小很多,监管效率也会有所提高。
党国英: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想办法降低监管成本,全国几十万个村庄,几百万个自然村,每一个村庄都有些公共开支,这个纪委要查工作量非常大。怎么办呢?能不能以县为单位,建立一个平台,统一提供服务,这个平台对服务商可以有规范性的要求,平台公司可以招标,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可以对服务商资质提出要求,对他的服务提出要求。这样一来,我们的监管部门对平台本身做监管,成本就低得多,我认为这可能是效果最好的一个办法。
结语:正如专家所说,湖南乡村的路灯问题并不是个案。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正是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个基础不牢,乡村振兴无从谈起。而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要从遏制腐败、清除“蛀虫”开始。从湖南乡村路灯建设中我们看到,乡村振兴我们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乡村之声(头条号)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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