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机关一直将“保民生护民利”作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在积极查办腐败案件的同时,还从宣传教育、建章立制、完善监督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加强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11-08 青岛新闻网)
青岛市检察机关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把查处腐败案件与宣传教育、建章立制、完善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在惩防结合上下功夫,从源头上减少了职务犯罪,为当地以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完善党内系列法规制度,推进从严治党中,坚持“打虎”“拍苍”“猎狐”相结合,不仅整治了一批大老虎,而且惩治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一批腐败现象,追回了一批妄图躲避党纪法规责任、潜逃国外的腐败份子,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作用。同时把党纪法规的日常教育、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与建章立制、完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法纪底线、提升了道德高线;并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多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减少了职务犯罪,巩固了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然而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在一些地方由于教育机制创新不够,出现重腐败案件的查处,教育监管出现了脱节的现象,与新时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因而各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为导向,既注重对腐败案件和职务犯罪的查处,又要依据党内法规完善监管制度,同时把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穿插其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精神,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在服务地方经济和民生改善中树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公正用权、阳光用权,在发展经济中持续改善民生。
新时代需要新作为。各级纪委、监察机关要借鉴青岛市检察机关的经验,将“保民生护民利”作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把查处腐败与宣传教育、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在惩防结合中减少了职务犯罪;进一步传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压力,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基础,为夺取反腐斗争压倒性胜利而不懈努力。
(作者单位:盐亭县科技和商务局)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