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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惠民资金岂能侵占

[ 作者:何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02 录入:实习编辑 ]

“身为村干部,不为群众脱贫致富想办法、出点子,而是互相勾结,挖空心思为自己牟私利,这样的村干部我们不要,查处他们大快人心!”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榨房村村民在谈及该村干部侵占私分扶贫惠民资金问题时义愤填膺。(7月31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从“蚂蚁搬家”的侵吞到“利欲熏心”的骗取,最后贪婪成性,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榨房村的原村总支书阳东和村委主任周学有成为基层“苍蝇”的典型,2名村干部相互勾结,把各类扶贫惠民资金当成“唐僧肉”,想方设法咬一口,最终只能是“吃不了兜着走”,搭伙贪腐,双双被查。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作为村干部,身处基层一线,与群众天天面对面,更知晓群众疾苦,理应努力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做勤劳的“小蜜蜂”,当好致富“领头羊”。而不是相互勾结,挖空心思为自己牟私利,侵蚀扶贫惠民资金当“蛀虫”,成为人人憎恶的“苍蝇”。这不仅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干群关系,更破坏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对此“微腐败”,必须亮剑严惩。

亮剑“微腐败”,回应群众关切。苍蝇虽小,但影响甚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占,群众深有感受,有切肤之痛,更深恶痛绝。执纪人员面对线索,要抽丝剥茧,在水田边、桑树下、烈日中,探实情,晓真意,利剑所指,必是“苍蝇死穴”。要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作为着力点,把握重要环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查处,精准发力解决问题。

防止“微腐败”,要加强制度建设。“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很多政策到基层都需要落实,工作相对繁杂,涉及面广、量多。要防止阳东、周学有这样利用监管缺失钻“空子”的“蛀虫”,还必须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围绕工作,制定严密流程,实现打表式的程序管理,实行倒查追责,让监管发力。同时,广泛宣传,加强群众监督,把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起来,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杜绝“微腐败”,要强化干部素质培养。干部干部,“干”字当头,特别是基层干部,天天与群众交流接触,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展现自己素养,更关乎党员干部的形象,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将惠民政策真正落地生根,群众才会真心拥护。因此,必须培养干部素质,树规矩、严纪律,内静于心,外强于行,不为物欲所摆弄,不为金钱所乱眼,切勿像阳东、周学有那样因私欲膨胀、盲目地追求私欲而费尽心机侵占扶贫惠民资金,最终违纪违法沦为“狱中人”。

作者单位:泸州市合江县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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