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廊坊霸州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要求:为保证中心工作的推进,取消乡镇、部门机关人员六月的节假日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
作为一名在乡镇工作10多年的公务员,我经历过很多次“白加黑”、“五加二”,平心而论,出于对工作的责任和对获取努力完成中心工作后的成就感、满足感,牺牲节假日自己是毫不在乎的,也不会有任何怨言,有时甚至还很期盼周末加班---因为上班的那种规律性已经深入内心。但这一切都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当中心工作忙过以后,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大家调休或者部分经济补偿。
当看到霸州市委、市政府“两办”的《通知》后,不禁感慨:现在居然要“两办”发文规定才能让基层干部“自觉”的投身中心工作,才能“名正言顺”的放弃休假?这让那些常年默默在一线奉献自己节假日的干部们情何以堪?
诚然,十八大以后,各项纪律和规矩越来越严,基层公务员以往的一些福利诸如逢年过节的月饼、粽子都被取消,虽然工会明确了对会员应该要有正常的慰问,但出于对纪律“红线”的谨慎,很多基层单位都选择不发---因为有纪律要求!
从严治党,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言行是提高各项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必然遵循。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样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准则,正常的节假日、带薪休假,包括工会一些的慰问,都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当然也是公务员们正常的“福利”。我想执行这些正常的福利不但不会妨碍服务群众、推进各项中心工作,更是对基层干部的激励,也正是所谓的“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少有的、有效的措施。
生物学中对“休息”一词的解释为:一种运动代替另一种运动的过程。如果单从这个理论来理解霸州出台的这个决定,无疑是正确的,但作为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拥有高度独立思考的能力,拥有非常丰富的情商和感情,也才能完成很多其他动物不能做到的事情,因而更需要真正的休息---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和空间。
真的不希望正常的法定节假日成为基层干部奢望的一种“福利”,倘若政府部门都这样了,那其他企业单位不是更有理由让他们的员工“效仿”?如果这些服务群众的工作人员都在这些行政命令下加班加点,那服务水平和效果能好的起来?
一切遵循自然规律,劳逸结合才是提升效能的关键!
作者单位: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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