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长邹铭今日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个别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很少回家看望和联系在家留守的子女,甚至是“只生不养”,造成一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出务工父母,必须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中新网2月19日电)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留守儿童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尽管吸引了多方关注,但是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依然显得力量不足。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在于涉及范围广、数量大。据有关数据初步统计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达6102.55万,其中独居留守儿童已达205.7万。并且人数还在迅速扩大。这些孩子主要分布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地区。二是在于情况复杂。有的是由爷爷奶奶监管、有的是完全独居、有的是寄养亲戚家等等,各种情况普遍存在,造成了救助、帮扶等存在很大的难度。三是在于救助需求巨大。不仅需要的是衣食住行方面的硬性救助,还需要教育、监护等方面的软性支持。单靠政府的力量无法满足。尽管,近些年来,社会力量的不断涌入,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需求,但是涌入的社会力量缺乏统一管理,效率较低。
为此,从当前的形式来看,要解决这个问题,首要的还是要强调父母的监管责任。强调父母履行自己的监管责任,应该是当前合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一个关键点所在。
因此,督查留守儿童父母履行监管责任,就是要应该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着手。道德是一种内在的影响,唤起父母心中的父爱、母爱,通过宣传教育,督促父母主动履行责任;另一方面,要从法律上加强硬性规定。要从法律规定上,强调父母的监管义务和责任,严肃惩处措施,用法律的强制手段督促父母履职尽责,形成一种强制性的推动作用。唯有如此,德法并行,充分发挥道德和法律各自作用,形成合力,进一步督促相关留守儿童父母履行相关职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作者单位:荥经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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