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各级查处的8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最为突出,有21起。据不完全统计,3年多来各地查处的“大操大办”问题已近万起,被追责的党员近万人。
自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严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一直是各地执纪重点。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党员干部却打起了“太极”,玩起了“障眼法”,将大操大办转入了“地下”。预备宴、分批办酒、亲友代办、多请少报……花样层出不穷,还美其名曰“风俗”、“人情”。但无论是“风俗”,还是“人情”,大操大办都是被党规党纪所禁止的。
有不少党员干部抱怨说红白喜事是个人私事,组织上“管不着”。那组织究竟该不该管呢?经过深思,笔者认为组织不仅“要管”,还要“严管”。第一,勤俭节约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传家宝,是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应该长期坚持的政治本色。大操大办违背了我们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第二,一些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并不是为了延续“风俗”,而是把它当作敛财的机会,于是在红白喜事上大肆收受礼品和礼金,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腐败的温床孕育而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罚之下必有成效。因此,要想彻底狠刹大操大办的歪风就必须敢于动“真格”。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陈规陋习,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另一方面要不断细化纪律处分措施,加大违规违纪成本,凿穿“风俗”、“人情”挡箭牌,严惩“借机敛财”行为。此外,还可以引入媒体、公众和第三方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让“大操大办”的乱象无处遁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作为党员干部,应当认真看待大操大办“违纪”行为,决不能用“风俗”、“人情”来搪塞,切实转变自身思想和作风,摒弃大操大办的陈规陋习,塑造新时期的良好干部队伍形象。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佛荫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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