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加快培育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着力打造种业和农机“两个高地”,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步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的五大成效:对标对表稳守脱贫底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深耕“三块田”,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以美丽宜居为着力点,乡村建设行动稳步推进;抓党建兴文化立新风,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乡村组织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本报告研判湖南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态势为:农业由粗放低效逐渐向高质高效新阶段迈进,乡村由传统封闭逐渐向开放多元新阶段迈进,农民由全面小康逐渐向富裕富足新阶段迈进的。本报告认为,推进湖南乡村振兴亟待破解六大现实问题:粮猪型农产品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稳产保供压力大;丘陵山区居住分散化和空心化,人居环境改善困难多;乡村传统文化多样性与乡愁迷失,乡风文明建设困惑多;乡村治理农民自主性参与不足,干群关系融洽互信难;疫情防控常态化农民外出就业下降,农业大省增收难;资源开发不够与土地要素流动不足,农村改革深化难。本报告提出全面推进湖南乡村振兴的基本对策:“做优一桌湖南饭”,乡村产业应着力区域特色分工;突出留住“乡愁”,乡村风貌应彰显湖湘乡村风情;激活乡村内生动力,乡村治理应敬畏农民法定权利;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农村改革应把县域作为主战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农主线应突出农民增收。
关键词: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
农业农村现代化湖南没有中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全面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湖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加快培育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着力打造种业和农机“两个高地”,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步伐。
一、湖南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的明显进展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湖南2021年注重对标对表稳守脱贫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以“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一)对标对表稳守脱贫底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湖南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坚持把两者有效衔接工作摆在头等位置来抓,坚决守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不断探索农业大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取得了较好成效。
1.保持战略定力,自觉扛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政治责任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重道远。湖南保持战略定力,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巩固好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严格对标对表。召开了省委农村工作会、全省有效衔接专题会,召开了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以及防范脱贫后风险、乡村振兴系统建设、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等专题推进会。在全国率先选派3.37万名干部组成1.28万支工作队进村到岗,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全覆盖。全年分级分类培训乡村振兴干部近20万人次,实现对县市区和乡镇新任党政正职、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乡村振兴系统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
(2)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各方的作用,完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机构职能,由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分管省领导担任副组长,建立了党委农办牵头、农业农村部门统筹、乡村振兴部门抓具体工作的运转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3次开展重点工作明察暗访,涉及14个市州的78个县市区。
(3)加大投入力度。2021年,中央财政投入湖南财政用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1亿元,省本级投入51.3亿元,市县投入24亿元,均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此外,湖南省及时安排1.12亿元资金应对疫情灾情影响,对疫情较重的张家界市和13个重点帮扶县每市县单独支持3000万元,还筹措1亿元资金用于张家界市、湘西州等地文旅产业纾困解难。全省共储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11.89万个,涉及投资648.1亿元;共摸排登记扶贫项目资产1332.25亿元,已确权1332.18亿元,占比99.99%,并出台有关文件,加强分类后续管护运营;财政衔补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2.87%。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调整政策,2021年,湖南省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30%以上。出台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政策举措,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64万亿元,同比增长13.9%。
(4)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落实机制,保障成果巩固稳步推进。一是建立摸底排查、部门筛查、风险防范、精准帮扶“四位一体”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基础上,建立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扎实开展两轮无遗漏、全覆盖的集中排查整改,把排查、比对、核实、认定等工作环节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健全省级领导联县、省内对口支援、部门驻村帮扶、干部联系帮扶、社会参与帮扶“五位一体”帮扶体系。三是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相结合的梯次推进机制。四是在探索出“首厕过关制”的基础上,开展分类型改厕以及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试点,积累了“宜统则统、宜联则联、宜分则分”经验。2021年7月23日,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在湖南衡阳召开。
2.保持底线思维,坚决筑牢
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屏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节点,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兜”住最困难群众,“保”住最基本生活,确保脱贫人口真脱贫、不返贫。湖南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及时延续、优化、调整帮扶政策,确保政策连续稳定,对抽查、普查和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查缺补漏、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坚决把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拓展好,不断筑牢乡村振兴基础。
(1)坚持“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将各类可能导致返贫的突发情况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紧抓突发性汛情、阶段性疫情等关键节点,全年通过8批次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分析,产生疑似风险预警信息110.75万条,通过入户核实,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并按程序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6440户1.86万人。全省共排查发现受疫情影响农户1.48万户4.59万人,其中张家界市1.25万户3.4万人。及时向张家界市单独调度衔接3000万元资金支持稳岗就业,筹措1亿元资金用于张家界市、湘西州等地文旅产业度过困境。通过线上线下累计帮助销售扶贫产品156.46亿元,及时解决了1480户因灾住房安全问题。明确从出现返贫风险到纳入监测,时长控制在1个月以内,杜绝体外循环、应纳未纳;所有脱贫户都有干部结对联系,所有监测户都有干部结对帮扶,跟进强化“缺什么、补什么”的帮扶措施。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共有监测对象13.8万户32.7万人,均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8.9万户22.3万人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2)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坚持“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对全省79.76万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失学辍学问题动态清零。合理确定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夯实分类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脱贫人口参保情况实行半月一调度,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全员参保。继续实行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持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33种大病专项救治。将农村住房保障对象由4类扩大到6类,即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贫困户。加强规范建房和质量监管,及时解决1480户因灾住房安全问题,年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8万户。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排查,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养护,解决了1.66万人供水不稳定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综合保障了180.55万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全年新增发放小额信贷36.35亿元,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
(3)突出产业就业稳增收。产业发展的强弱,直接影响农民就业和增收情况。稳住就业就稳住了农民收入,也就稳住了巩固脱贫成果的大头。湖南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以“六大强农”行动为引领,推动脱贫地区产业融入全省百千亿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带动和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创业,以稳定的、不断增长的、可持续的产业确保脱贫人口就业稳中提质。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协同出台全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制定“一特两辅”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打造“崀山脐橙”等5个片区品牌。51个脱贫县累计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3个、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省级示范片18个,发展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30家、农民合作社47721家。在脱贫地区新建(续建)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11个农业特色产业强镇和一批“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60%安排在脱贫地区,在30个县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示范工程,通过线上线下累计帮助脱贫地区销售农产品126.46亿元。持续加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力度,继续实施整合资源对接、发展就业载体吸纳、创新创业模式带动、因地制宜就地安置“四个一批”。全省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建成就业帮扶车间、帮扶基地等载体721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和临时性过渡岗位15.28万个;脱贫人口务工人数达到244.23万人,为上年底的105%。
(4)加强易地搬迁后扶和管理。易地搬迁脱贫,后续帮扶最关键的是能实现稳定就业。湖南把就业帮扶作为帮助易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后续扶持政策,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强化搬迁人口就业和产业帮扶,以大中型集中安置点为重点,开展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推广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以工代赈”项目;对搬迁户参与度高的特色农林产业项目、搬迁群众自主创办的实体经济项目以及吸纳搬迁户就业的经营主体奖补1.95亿元。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易地搬迁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已就业29.29万人,就业率达到99.47%。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累计建成环境卫生设施2390个、市政公用设施建设1029个、公共服务设施1456个,搬迁群众就学、就医、购物、出行等条件稳步提升。进一步健全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优化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制度,指导800人以上集中安置社区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户籍、民政、医保、养老、住房等服务事项。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实现不动产权证“应发尽发”。
(5)突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2021年,湖南制定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健全救助体系,扎实分类帮扶,确保应保尽保。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新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5000张”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全省共兜底保障180.55万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口;农村平均低保标准达到5228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达到80.6元/月和74.8元/月。
(6)从严排查整改问题。从严从实排查问题、整改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的重中之重。2021年,湖南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排查,在全省两次(5-6月和9-10月)集中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行动,有效化解了一批潜在风险矛盾。在11月19日全国乡村振兴局长视频会议后,迅速以中办督查调研、中纪委专题调研、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的六类问题为主线,结合省级督查发现的问题,细化梳理成7个方面25项任务交办市县及相关省直部门,推动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清零。目前,中央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我省2个方面15项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11月份暗访我省指出的4个方面5项具体问题,凡个案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共性问题正研究建立机制、长期整改。
3.保持政策稳定,协调部署
推进“有效衔接”落到实处按照有序调整、平稳过渡的原则,加强有效衔接制度设计,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优化细化工作举措,实现政策不留空白、工作不留空档,政策、工作、机构队伍平稳过渡,推动“有效衔接”落到实处。
(1)加强政策衔接。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湖南紧跟国家“1+32”政策优化体系,进一步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全省有效衔接实施意见,明确行业部门责任分工,科学编制全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有效衔接规划以及湘西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做到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有效衔接。建立乡村振兴考核机制,配套制定80余个相关政策文件,并充分研判风险,采取应对举措。比如,出台了比较合理的医疗保障专项实施方案和分类救助办法,对脱贫人口参保工作半月一调度一通报。
(2)加强工作衔接。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方法,全省认定13个重点帮扶县、2307个重点帮扶村和1个示范创建市、14个示范创建县、2371个示范创建村,在罗霄山片区打造湘赣边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在武陵山片区打造环十八洞村大湘西巩固脱贫成果示范区,相继开通韶山至井冈山红色旅游专列、张吉怀高铁。在全国率先集中选派3.37万名干部组成1.28万支工作队进村到岗,做到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同时,安排省文资委、国资委、工商联及10个经济较发达市县区对口支援重点帮扶县。13个帮扶方累计向被帮扶地区投入直接援助、项目支持和社会帮扶资金3.9亿元,支持项目建设150多个,引进企业45个、实际投资额5.2亿元。
(3)加强机构队伍衔接。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安排,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扶贫机构重组和挂牌运行,2021年4月30日挂牌成立省乡村振兴局,5月25日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到位。继续畅通乡村振兴部门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快速上报渠道,并将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与乡村振兴考核有机结合,建立了党委农办牵头、乡村振兴部门具体实施的机制。在机构重组和职能调整过程中,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实现平稳转型。
(二)深耕“三块田”,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以抓优势区早稻为重点稳面积,以落实关键技术为重点提单产,着力打造种业创新和智慧农机“两个高地”,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1.深耕稳产保供“责任田”
湖南是农业大省,肩负“粮猪安天下”的重任。近年来,围绕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促进粮食稳面积、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千方百计稳住农业生产“基本盘”。
(1)守好“米袋子”。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狠抓早稻集中育秧、耕地抛荒治理、机械化社会化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关键环节,着力提升粮食产能。省农业农村厅每年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教授团队,对口各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推广良种良法,组装先进技术,进村入户指导,确保科技入田,实现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农业农村部门还创新开展了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流程风险管控及保险期限内的工程维护,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全省土地利用现状图,实行“一张图”管理,对高标准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另外,湖南还拿出“真金白银”,对专业化集中育秧、机械化种植进行奖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2021年湖南共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72.04亿元。2021年全省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137.6万亩,超过国家下达任务53万亩,总产614.9亿斤,同比增加11.9亿斤,其中早稻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1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63万亩,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80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1.3%。如:汉寿县作为全国粮食生产大县、“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通过跟农民算好政策大账和成本收益小账,把解决方案定明白、把订单合同跟农民签明白。农民对政府的政策、自己的种植规划明明白白,对收益账、订单合同清清楚楚,激发了种植双季稻的积极性,保障了自身在增加种植面积、单季产量的同时增加经济效益,农户每亩增收500元以上。2021年粮食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1.77万亩,预计单产每亩增加29.58公斤,总产预计增加4.89万吨,稳稳实现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双增”目标。
(2)管好“菜篮子”。围绕“优质湘猪工程”,全省着力培育区域性全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优质湘猪品牌,促进现代屠宰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全省生猪出栏6121万多头,同比增长31.4%,居全国第2位,存栏4202万头,同比增长12.5%,居全国第3位,生猪规模养殖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优质二元母猪存栏占比由上年的50%提高到59%。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稳中有增,目前,湖南已有382家种植基地入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认定基地名录。近几年,湖南蔬菜出口呈阶梯式增长,远销29个国家和地区。湖南粮猪菜产业的稳产保供稳住了农业的基本盘,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了“压舱石”。如:衡阳市通过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打造优质湘猪工程、加速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多种举措抓实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使生猪产业逐步恢复、产能逐步提升,2020年荣获湖南省政府真抓实干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先进市州。从2019年6月到2021年10月底,全市已新建投产456家生猪规模养殖场,2021年生猪出栏675.06万头,增长28.2%,生猪存栏468.18万头,增长11.5%。郴州市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建设。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加大标准化基地建设力度。2021年,郴州市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认证基地有126家,新认定26家,新增申报62家。同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郴州配送中心和“湘江源”蔬果郴州配送中心正式运营。截至2021年12月底,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郴州配送中心完成7.6万吨农产品销售量,交易额1.8亿元;共向大湾区销售生猪130万头、果蔬295万吨、水产品255万斤。
2.深耕综合改革“试验田”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强调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从实施“三高四新”战略高度出发,深化湖南现代农业综合改革,着力聚焦产业发展这个关键点、改革创新这个发力点、乡村振兴这个落脚点,以改革赋能发展,以示范带动全局,补齐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农业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前,湖南省上市农业企业达22家,居中部省份首位。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已接近1000家。2021年来,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增长势头良好。
(1)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近五年,省委、省政府推动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加快建设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的指导意见》,构建了“四带八片五十六基地”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形成洞庭湖稻田综合种养区、长株潭都市农业区、大湘南粤港澳蔬菜供应区和大湘西山地特色农业区等4大功能区,规划布局优势特色产业核心产区产业集群12个,建成了柑橘、生猪、茶叶和中药材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集群,新增“湘九味”中药材、“五彩湘茶”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在4个县市启动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创建数量排名中部省份第1位。新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99万亿元,同比增长7%,产值居全国第7位、中部省份第3位。如:衡阳市强力打造“两黄两茶一花”等优势特色百亿产业,将生态绿色食品产业链作为全市14条重点产业链之一打造,建立“六个一”机制重点推进。衡东县霞流镇李花村被农业农村部推荐为全国“一村一品”典型案例。衡阳市还探索开展了“五村联盟”试点示范,遴选衡阳县的梅花村、青里村、明翰村,衡山县的双全新村,衡东县的仙楠村与江苏省的四个村结成“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联盟”,形成资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格局。全市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新申报20家,实有规模以上加工企业预计突破600家,全产业链产值预计增长10%左右。
(2)探索建立健全“三农”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全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发展到19.58万家、11.64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7.3万个,服务面积7600万亩,服务小农户近500万户,相比2017年增长近2倍。如耒阳市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快速发展,2021年全市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553个,共有农业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3200余人,服务领域涵盖良种、农资、农技、农机、仓储加工、物流等方面,全市社会化服务面积45.8万亩,服务小农户数量达91624户,为各社会化服务组织创造年营业收入达3.6亿元。其中,粮食种植农机服务是耒阳市最主要的社会化服务类型。全市农机总量7.7万台(套),农机总动力突破92.3万千瓦,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机具保有量逐年增加,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72.45%。南县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联合合作服务新模式,通过参股南县晴河财富农产品专业合作联社,以“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联结、服务稻虾种养户,通过组织专业技术团队,为农户提供水稻种植和稻虾养殖“套餐式”全程托管服务。截至2021年6月,联合社共建稻虾种养综合服务及收购点23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160个,入社社员35600户,托管稻虾种养面积12.8万亩,流转土地2135亩,服务范围覆盖全县12个乡镇,年产小龙虾1.2万吨,为社员增收3000元/亩。
3.深耕精细农业“高产田”
突出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和地域文化特色,抓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建设,实现农产品与市场精准对接。同时,在确保重要农产品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坚持绿色兴农不动摇,不断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提升农业科技支撑力度,提高农业资源精细管理与利用水平,加快提高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重要支撑。
(1)抓好品牌化支撑。不断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依靠精加工、打品牌,让农产品精准对接市民“餐桌”,不断延伸价值链。培育“湘赣红”等5个片区公用品牌,创建“一县一特”特色品牌20个。如:长沙县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打造的长沙县区域公用品牌“星沙味道”,着力于“星沙味道”优质农产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凝聚授权企业66家、370余款特色农产品,产品覆盖全县17个镇街和农业龙头企业,“星沙味道”已在线上慧享游平台、天猫旗舰店,关爱e心、悦生活家等多个网络销售平台和10个线下展示体验中心全面销售,成为长沙县精品农产品名片。岳阳市深入践行“品牌强农”战略,重点培育岳阳黄茶、平江酱干、湘阴樟树港辣椒等区域公用品牌以及“道道全”“长康”“十三村”等企业农产品品牌,建立“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模式,助推“岳字号”农业品牌做大做强。以湖南自贸区岳阳片区建设为契机,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持续扩大“岳字号”农产品知名度与影响力。积极申报全省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两品一标”产品有效总数达334个。
(2)抓好科技化赋能。不断完善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科技攻关,构建起水稻、生猪、油菜、水果、蔬菜、茶叶、水产、草食动物、中药材和旱粮等10个产业技术体系,初步形成每一个优势产业有农业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每个产业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有一名岗位专家、每个产业的主产区域有一个试验站的科技创新格局。一是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出台《湖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杂交水稻育种技术领先全球,每年为全国提供杂交水稻种子8000多万公斤,超级稻双季亩产攻关突破1600公斤,再次刷新纪录,镉低积累品种研发取得新进展,湘沙猪配套系通过国家级审定。如:怀化市作为全国三个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市之一,建成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县4个、省级2个,占全省总数的50%,建成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产业集群和优势区域5个。2020年种业综合产值达20亿元,是2015年的1.6倍。二是推进农业机械化。2021年来,全省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拥有各类农机总量达970万台(套),农机监测系统覆盖90个县(市区),农机合作社总数达6000家。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62.1%,比2016年提高7.2个百分点,湖南智能农机创新中心挂牌成立,规模以上农机企业主营收入同比增长9%。启动建设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开展农业科技先行县建设,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如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新阳村的广源全能农机合作社创建全省首个无人农场,也是国内首个双季稻无人农场,300亩稻油轮作实现全程机械化生产。该农场依托罗锡文院士团队,合作社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拥有高标准农田、智慧农机、智能灌溉、天空地一体化精准农情遥感监测系统等,减少用工70%以上,工作效率提升30%以上,水稻单季亩产350公斤,实现核心示范区增产10%以上,打造了现代农业的示范样板。湘潭市全面推广农业机械化,2020年全市农机合作社达405家,农机总动力达294.5万千瓦,水稻机耕和机收化水平达81.9%,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全省领先。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获评全国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3)抓好绿色化发展。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整治农业面源治理,大力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化肥深施技术,运用天敌治虫、物理治虫,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3年实现负增长,农药每年减量4%左右。全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总数发展到3000多个,居全国前列。二是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依法划定禁养区3215个、面积33362平方公里。建成28个无害化处理中心、85个收集储存转运中心,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97%,均超出国务院规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养殖大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三是发展生态种养、循环农业。全省扎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88%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创建示范县10个,带动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扩大到497万亩。赫山区、桃江县和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顺利推进。四是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稳步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工程”“洞庭湖水环境治理”等整治行动,洞庭湖区矮(围)网全部拆除,湘江干流沿岸、洞庭湖区、10余座大型水库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完成。五是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行动。出台《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与湖北、重庆等省(市)签订“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在岳阳县、湘阴县、资阳区、汉寿县等4个渔民大县开展禁捕退捕综合施策试点。六是切实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958万多亩,占国家下达任务的101.1%,60.76万亩重度污染耕地全部退出水稻生产。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涉农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以美丽宜居为着力点,乡村建设行动稳步推进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抓好分类处置,做好村庄分类,明确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审慎、规范、有序地推进乡村建设各项行动。
1.强化先规划后建设
全省坚持统一底图底数、规划编制流程、标准制作和规范成图、规划成果入库、技术培训指导,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按照五种类型明确村庄规划“时间表”“路线图”,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村庄发展规模和功能定位,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严守耕地、生态红线,注重彰显湖湘文化底蕴、保留乡村特色风貌,确保到2023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如期完成,主要包括重点帮扶村、示范创建村、骨干交通沿线村等,并在长株潭结合部规划建设绿心中央公园,打造生态文明展示区。如:茶陵县湖口镇梅林村村支两委及驻村工作队通过入户走访,对梅林村的自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认真调研,与镇村干部、乡贤以及广大村民充分讨论,制定了村级3年规划,确定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帮扶、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防返贫监测和帮扶等七个方面共计31个项目,并被纳入茶陵县第一批村庄规划村。
2.强化人居环境改善推进“一市十县百镇”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及示范村创建,累计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6757个、省级同心美丽乡村1608个,全省村庄(建制村)绿化覆盖率达64.2%。2021年7月23日,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在衡阳召开,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衡阳市落实“首厕过关制”经验获全国推广。全面开展农村户厕摸排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2021年,改(新)建农村公共厕所1024座,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4%;改(新)建农村户用厕所76.27万个。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103座,拆除农村小型垃圾焚烧设施231座;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80个,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6%,完成60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如:双牌县以创造性开展“百村大比武”为抓手,按照“一廊一带一片”(即永连公路乡村振兴精品走廊;207国道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带;国际慢城(三分三合)农旅融合示范片),强力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建成国家森林乡村7个、省级美丽乡村6个、省级精品乡村1个。2021年成功承办湖南省(春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通道县双江镇按照“侗寨景点化,景点侗寨化”的思路,大力实施绿化、美化、田园三大工程。开展植绿护绿,能绿的地方全部绿化,对各村寨内枫树、香樟等名木古树挂牌保护。致力入眼即成景,规范村寨建房,充分体现自然特色和侗族元素。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资源禀赋,实施河道景点化改造,村内溪流治理,鼓励各村建设葡萄、草莓采摘体验园,池塘改造为休闲垂钓园,村边田地改造成花卉园和苗木园等。资阳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集物联网、自动化及GPS定位技术于一体的环卫物联网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并在全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利用试点,狠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另外,还在沙头镇探索“三分三减”垃圾分类减量模式,通过“沤一点、埋一点、回收一点”,该镇各村新挖堆沤池200多个。如富兴村投放分类垃圾桶1200个,逐户编号,由保洁员上门收集垃圾,倒逼大垃圾收集桶撤出。
3.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加强农村供水供电保障,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新建或改扩建农村供水工程1269处,受益人口284万人;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089处,服务农村人口1614万人。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全省通快递村达到16388个、覆盖率68.4%。完成乡镇通三级路638公里,建设农村旅游路、资源路和产业路3941公里。全省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10075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8%;农村公路提质改造4510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8%;为提升农村通信网络,建成4G基站1605个,522个行政村通组光纤工程全部建成,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投入16.01亿元完成10千伏及以下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如:隆回县坚持把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境内的公路路网进行科学设计,按照“城乡大融合、交通大融汇”的思路,统一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构建“承上启下、内联外接、运行可靠、布局合理、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网布局形态。2020年,整合扶贫涉农资金9397万元,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力度不减、热度不降。全县行政村通水泥路率100%,通等级路率100%,打通了农民致富的快捷通道。突出产业发展,改造扶五公路、山界民族路等产业大道,极大地促进了金银花、龙牙百合等农村养殖业、种植业发展;建成崇文公路等旅游线路,极大地拉动了雪峰山大花瑶景区等乡村旅游项目发展。湘潭市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全市共有规模以上物流企业26家、冷库总容量21.42万吨,农村集贸市场(乡村集市)108个,步步高超市和绿丰连锁年销售蔬菜达到6.4万吨、1.5万吨。积极开展乡镇田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2020年补贴实施主体46家、新建乡镇田头冷库8936立方米,2021年增加到74家实施主体,预计新建乡镇田头冷库51814立方米。全市共建设4000多个村级电商服务站,湘潭县、韶山市获评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4.强化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加快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农村医疗卫生水平,着力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升救助保障水平。推进城市优质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向县域配置,解决县域内读书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同时积极推动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43个管理信息系统、19个资源服务平台、11个政务服务平台,实现7000余个农村教学点全部通网,建成湖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以面向51个脱贫县为主建设的101所芙蓉学校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22个农村网络联校实验县、100所芙蓉学校网络联校、540所区域网络联校、7000余个教学点新型资源课堂,有效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386个。全省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4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33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药服务有人员、有场地、有服务、有设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为103.09万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1%。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7.38亿元,农村低保人均标准达5256元/年,超过年度目标任务956元/年;农村低保救助水平人均达到264元/月,超过年度目标任务35元/月。所有县市区的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如:武冈市自2015年以来建成了27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加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实现了全市各个行政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为尽可能地利用好标准化村卫生室,充分发挥其功能,武冈市卫生健康局相继出台了《武冈市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考核方案》《武冈市2019年村卫生室专家坐诊工作实施方案》,在对全市所有乡村医生实行“星级管理”的同时,从市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抽调274名医疗专家、骨干到村卫生室带班坐诊,把优质医疗资源送到村民的家门口,真正方便了农村群众看病就医。浏阳市从2016年以来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236个。2020年9月,浏阳启动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全市所有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分别与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纳入聘用人员管理。乡村医生可直接开具乡镇卫生院住院单,引导患者有序转诊。2020年,浏阳市352名6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全部参保。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的特色专科集群在浏阳已初具规模。
(四)抓党建兴文化立新风,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
湖南各地围绕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共性问题、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坚持塑形铸魂结合,统筹实施基层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完善、乡村法治提升、乡村德治善化、乡村文化传承、集体经济增效“六大工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强化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1.加强党建引领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有效治理,关键在党。湖南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于乡村治理各环节、全过程,在乡村治理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乡村人才培育、乡风塑造、生态维护等,基层党建的优势不断转化为乡村治理的效能。2021年完成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平均年龄为42.6岁、较上届下降6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近50%、较上届提高18.1%,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680个。调研发现,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的衡阳常宁市塔山瑶族乡狮园村,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一线指挥部”和“战斗部”作用,发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开展干好本职事、完成组织事、做好身边事、管好家庭事、参与公益事“五事争先”活动,确保“挂一牌、亮一人、明一户、带一片”,落实党员户挂牌20户,完成17名无职党员设岗定责,36名党员承诺事项92件,践诺88件,让党员走进群众身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娄底市双峰县全面推行网格+党建,通过县领导包乡走村,乡镇领导包村联户,干部联组联户,深化网格三微工作法,开展“党群心·服务芯”五个到户党员联系群众活动,3万名党员串联起90万群众,将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环境整建、反诈打跨等工作落到网格、落到农户,激发乡村振兴合力。锁石镇油菜花节、杏子铺镇美丽屋场建设等一批基地成为双峰县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亮丽品牌。永州市江永县探索建立乡村党建联盟,派出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担任乡村振兴专员,建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打造出一批“党建文化走廊”“党员服务驿站”,建成30余个村级党建示范点。近年来,以“党建长廊”为阵地,举办联欢会、茶话会、座谈会等2000余场次,发动2.4万人次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带动10余万人次参与乡村治理,全县形成“乡村振兴、党群共建”新气象。其中勾蓝瑶寨注重发挥村支两委的示范带头作用,村支两委带领党员组长带头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破解难题,构筑了强有力的核心堡垒;通过党员带头、群众志愿参与模式,高标准推进“美生态”“育乡风”“强治理”行动,实现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
2.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弘扬时代新风坚持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载体,办好农民丰收节,指导县乡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开展“湘‘约’我的村—寻找最美村规”活动,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启动“三湘新风拂面来”主题宣传,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逐步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问题,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调研发现,郴州市嘉禾县组织各村修订完善各村村规民约,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发挥村民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教化约束作用,强化教育引导,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文明新风。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报道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的事迹,利用乡镇政务场所、农村集市、村务公开栏、村大喇叭、手绘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利用创意漫画、宣传册、倡议书等形式开展舆论引导,引导树立正确婚丧观和弘扬中华孝道,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同时广泛开展典型评选活动,培育、选树、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率先探索导入银行管理模式,打造“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品牌,规范运行道德积分制度。结合村情民意,以户为单位,设立“文明、奉公、忠孝、友善、诚信、勤奋、节俭”7大类160余项积分标准,采取“正+负”积分制与实物兑换相结合形式,引导村民实行积分制管理,奖优罚劣,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目前,全村“厚德同心”储户已达698户,与衡州农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达成合作,获得了整村授信,据年度积分情况,梅花村获得信用文明贷款6000万元。在梅花村的示范带动下,衡阳县所有村都已建立“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引导村民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同时梅花村坚持把推动移风易俗与村规民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新风庭院”创建,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喜事简办制度,村民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组织移风易俗志愿者、红白理事会成员走村入户,开展巡查和宣讲,引导村民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尚。2021年全村少办简办红白喜事30余起,节约费用约50万元。村内举办了“花开新时代·幸福梅花村”“农民丰收节”“乡村春晚”等系列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娄底市新化县上梅街道因地制宜建设了“文化微广场”“荣誉墙”“文化墙”“花草角”等设施,大汉龙城小区、陈家院、航运小区、好家风一条街、粮油幸福小院等小区的楼栋文化,成为街道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以开展院落文化活动为纽带,将居民请下楼,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以此为基础逐步推进楼道事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院落开展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设置荣誉墙,培养典型,树立榜样;积极倡导良好家教家风、邻里互帮互助,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把楼栋、院落建设成文明幸福的大家庭。如“好家风”一条街,一条920米的街道,就有60户模范家庭,其中创办家风家教学习讲堂的肖家,全家有16人加入“上梅红”队伍,累计向4万人次宣讲好家风。
3.创新特色治理模式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创新组织形式与治理模式,还要倾听村民诉求,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紧紧依靠自治、德治、法治三大机制实现乡村善治。近年来湖南不断加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6个县市区的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10个镇和99个村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推动依法自治、依法协助政府工作、减负工作“三个清单”落实,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促进繁杂事务具体化、抽象事务数量化、分散事务标准化,提高乡村治理水平。调研发现,衡阳市大力推动城乡治理标准化建设,按照“易记住、可操作、能推广、可考核”的标准,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标准化体系。如常宁市塔山瑶族乡大力推广积分制,从群众最关心、发展最迫切的乡村、交通、市场、安全四个方面树立治理标准,一方面与常宁农商行合作深化信用村建设,通过“看得见”的信贷红利,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标准化治理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与建设银行常宁支行合作,进一步以家庭为单位全面推广大评小奖,通过鼓励先进、倒逼后进,让治理标准成为村民的自觉遵循。永州市江永县积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江永县上江圩镇浦尾村的“女书文化”、瑶族聚居地兰溪瑶族乡勾蓝瑶村的“洗泥节”、千年古村上甘棠村的“忠孝廉节”等蕴含丰富的“和美风尚”文化底蕴的村,形成了具有江永特色的“民俗创意”调解法,在村规民约中规定村民之间应和睦相处,以邻为友、以和为贵。村、居之内的纠纷矛盾,首先由村、居自行调处,做到矛盾不出村,问题不上交。目前江永112个村(社区)均配备人民调解员,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解决群众诉求,对1392起矛盾纠纷案件当事人进行普法,涉及调解金额2040.3万元,辐射普法6000多人。郴州市桂东县创新探索农村公共服务“微治理”体系,将乡村公共服务一网推进,出台《桂东县村级公益性岗位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村(社区)总人口8‰的比例,遵循“经费不减、人员精简”原则,将全县原有生态护林员、农村(河道)保洁员、公路养护员、交通劝导员、安全生产监管员等“多员”合一,统一整合为“村务员”,全面承担“卫生保洁、综治维稳、护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公共服务体系为主的工作内容,切实将“村务员”打造成全县政务工作中采集信息、发现风险、反馈信息、化解问题、服务群众的“第一触角”。通过实施“村务员”整合,一个网格区域由原来几个人变为一个人,工资由60-200元/月不等统一提高到1130元/月以上,同时政府统一为他们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使“村务员”成为一个香喷喷的职业,实现家门口稳定就业,确保了“上面一根针、下面万条线”村级微细服务工作的稳步推进。娄底市涟源市探索具有“贴近群众接地气、组织群众聚人气,明辨是非树正气、化解矛盾消怨气”鲜明特点的“屋场会”工作模式,将“屋场会”与村民议事会制度相结合,建立“屋场会”问题和建设台账;自主开发“屋场会”APP,融合视频会议等功能,打造“智慧屋场会”,在人员难以集中的屋场,召开“指尖屋场会”,群众在APP上就能进行政策咨询、问题释疑。累积共召开“屋场会”13000余场,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3137个,化解矛盾纠纷1252起。
(五)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乡村组织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纵览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湖南把握省情农情,把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富裕富足美好生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四个优先”要求,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举措落地见效。
1.强化党建引领,加快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在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强保障。2021年,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湖南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筑牢战斗堡垒。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纳入绩效考核、政治建设考察、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新一届村干部更加年轻化、高学历化;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得到有效整顿。二是注入人才活水。组织部门认真落实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为基层“明职权”“畅渠道”“提待遇”“引人才”“减负担”,选优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通过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载体,引导党员创办领办致富项目、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组织60余万名党员干部与170万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从省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党员干部组成1.2万支乡村振兴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工作队同步轮换。三是创新治理模式。全面铺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举办“精准扶贫 三湘巨变”脱贫攻坚大型成就展,开展“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和“湘‘约’我的村--寻找最美村规”等活动,推广积分制、网格化、屋场会、门前“三小”和“乡贤助乡”等有效治理模式,创建了178个国家级、109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出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1条政策举措。
2.强化组织动员,广泛凝聚乡村振兴力量脱贫攻坚已经胜利,巩固成果任务艰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重道远,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汇聚广大合力。2021年,湖南不断强化组织动员,整合各方资源,为乡村振兴凝聚力量。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深化东西协作机制,安排省文资委、国资委、工商联及省内10个经济较发达市县区对口支援重点帮扶县,累计向被帮扶地区投入财政援助、项目支持和社会帮扶资金3.5亿元,支持项目建设200多个,引进落地企业43个,实际投资额4.2亿元。二是推进“万企兴万村”。组织动员1800多家民营企业、商协会结对帮扶1500多个村。三是加强部门联动。2021年,共青团湖南省委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实现中国梦·建设新湖南”开展助力乡村振兴青春建功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方案》,引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投身乡村振兴实践。省发改委、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助力脱贫地区打通消费、流动、生产各环节痛点难点堵点,进一步突出市场主导,推动形成市场、政府、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新格局。四是发挥国企力量。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与湖南邮政合作开展惠农项目,正式启动2021年湖南“邮政919乡村振兴电商节”,精心策划打造50个万单优质农产品,开展“百店千场”直播,重点支持“数商兴农”示范县,建立青年人才研究院、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等一系列引资金、聚人才、兴产业,建渠道、通物流、售产品,助力湖南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
3.强化纪律监督,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一如既往地加强纪律监督,保障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2021年,湖南全面梳理贯彻“四个不摘”政策、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易地搬迁后扶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省部署开展有效衔接问题“一县一清单”专项监督和作风整治行动。在全省纪委监委系统组织开展“纪委为您来解难”带件走基层活动,挂牌督办100件乡村振兴等领域问题线索。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保障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规范使用管理。深入清理扶贫项目“两拖欠”问题,保证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持续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责减负,推动“三个清单”落实落地。
4.强化关心关爱,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为切实保障帮扶力度不减、成效不断,就要抓好乡村振兴工作服务建设,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新动能。2021年,湖南认定153名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并进行一次性补偿,建立对其家属慰问长效机制。在4月份,隆重表彰了脱贫攻坚800个先进集体、1296名先进个人,各级主流媒体跟进报道、深度宣传,社会反响良好。2021年,51个脱贫县党政正职提拔25人,重用29人,全省共提拔、晋升、重用、交流市县扶贫办主任(乡村振兴局长)67人。同时,落实乡村振兴一线干部津贴补贴、健康体检、休假等政策,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
二、湖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态势
分析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农村正处于由数量增长向高质量发展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脱贫攻坚成果将不断巩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基本形成,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持续上升,为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农业由粗放低效逐渐向高质高效新阶段
迈进全省深入实施品牌强农、特色强农、产业融合强农、科技强农、人才强农、开放强农的“六大强农”行动,加快培育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着力打造种业和农机“两个高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农业生产总体呈现明显稳中有升态势根据统计公报,2021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662.4亿元,增长10.4%。其中,农业产值 3532.9亿元,林业产值455.8亿元,牧业产值2542.5亿元,渔业产值570.8亿元。全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由2017年的9708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33万亿元,增长37.5%。按全产业链产值测算,目前湖南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已有2个产业跨越三千亿元、1个产业跨越二千亿元台阶;油菜、油茶2个产业合计达到一千亿元;茶叶、水果、水产3个产业预计2024年可分别达到一千亿元;中药材、南竹2个产业预计到2025年可分别达到或接近一千亿元。
(1)粮食“基本盘”持续稳固。“十三五”期间,湖南粮食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产量稳定在300亿公斤左右,以最强执行力稳固粮食“基本盘”、坚决扛起粮食生产大省的责任担当。一是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2021年,湖南省粮食种植面积4758.4千公顷,比上年增加3.6千公顷,增长0.1%,比2016年下降3.77%。总产量 3074.40 万吨,比2016年增加2.38%。亩产861.47 斤,比2016年上涨6.39%。从稻谷来看,“十三五”期间全省稻谷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2位。2021年,稻谷产量2683.10 万吨,稻谷播种面积3971.10千公顷,比2016年分别下降1.53%、7.17%(见表1)。二是种植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湖南省专用型早稻450万亩,高档优质稻1302万亩,较2016年分别增加230万亩、602万亩。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等资源发展旱杂粮生产,积极引导各地发展高蛋白大豆、鲜食甜糯玉米等8种特色旱杂粮作物,2020年旱杂粮面积达到1141.4万亩。
(2)特色产业持续提升。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打造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湘农联〔2019〕1号)等重要文件,支持打造油料、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因地制宜,打造绿色精细高效发展模式,辐射带动产业提质增效。一是油料作物增长较快。湖南省按照“扩面积、提单产、促融合、强创新”的思路,推广优质品种,推进油料作物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油料产业增产增效。2021年,油料作物生产喜获丰收,产量为263.0万吨,比2016年增长8.29%。二是蔬菜连年增产丰收。“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加快“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致力打造千亿级优势产业,目前已建成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和湘西四大绿色蔬菜产业聚集区,其中洞庭湖的瓜类和湘南的叶类畅销全国。2021年,“湘江源”蔬菜销往粤港澳大湾区总额同比增长30%。2021年,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2087.25 万亩,产量4268.90万吨,比2016年分别增长16.90%和20.63%;亩产达2045.23 公斤,比2016年增长3.19%。三是其他经济作物提质增效。湖南省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充分挖掘丘岗、山地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地道药材、品牌茶叶、特色水果等高附加值的特色经济作物。
(3)畜牧水产持续推进。一是生猪生产恢复势头良好。2021年,全省生猪出栏6121.8万头,比2016年上升0.09%。年末生猪存栏4202.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368.1万头,分别比2016年上升5.89%、下降7.05%。二是牛羊家禽养殖加快发展。湖南省积极推动牛羊等节粮型草食牧业和生态畜禽养殖业发展,提高牛羊禽肉在肉类中的比重,牛羊家禽保持较快增长。三是水产经济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湖南省水产业结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际,实现了水产养殖业的转型升级、绿色发展。2020年,全省水产品产量达258.92万吨,与2015年基本持平,其中,淡水捕捞产量为2.45万吨,比2015年下降86.9%,淡水养殖产量为256.46万吨,比2015年增长5.7%。
2.农村改革推进发展变革呈现明显加快态势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推动农业品类综合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增强。
(1)农业生产设施装备及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农机方面,“十三五”期间,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由43.8%提高到52.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68.4%提高到78.4%,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52.2%提高到62%。截至2020年末,湖南农业机械总动力为6588.95万千瓦,较2016年增长8.06%;有效灌溉面积3293.48千公顷,较2016年增长5.14%;农村用电量达到134.69,较2016年增长6.31%。湖南智能农机创新中心挂牌成立,常德市经开区、双峰县和苏仙区三个制造基地建设进展顺利,规模以上农机企业主营收入同比增长9%,无人农场、智慧农业、数字大米试点全面启动,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4%,其中水稻机插率比上年提高5.17个百分点。启动建设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开展农业科技先行县建设,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二是种业方面,湖南谋划打造全国种业创新高地,启动“现代种业自主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出台了《湖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省政府建立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高标准筹建岳麓山实验室,在全国率先建成南繁科研育种园(陵水)。超级稻双季亩产攻关突破1600公斤、再次刷新纪录,镉低积累品种研发取得新进展,湘沙猪配套系通过国家级审定。
(2)农产品品牌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近年来,湖南在农业品牌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基本形成了“6+5+30”的“湘”字号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架构,重点培育了湖南红茶、湖南茶油、安化黑茶、湖南菜籽油、湘江源蔬菜、湖南辣椒6个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涌现出了炎陵黄桃、崀山脐橙、南县小龙虾、祁东黄花菜等多个“一县一特”农产品特色品牌,初步建成了“湘味农产品,香飘百姓家”为主题的湖南现代农业品牌体系,涌现出一批“湖南第一、全国甚至世界有名”的“湘”字号农业品牌,推动湖南省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一是“两品一标”建设成果丰硕。“十三五”期间,全省“两品一标”工作以提升品质、打造品牌为主线,严格认证审查程序,实现了“两品一标”认证数量、产品质量、品牌效应、经济效益齐头并进。截至2021年底,湖南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效总数达到3469个,比上年增加658个;成功创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35个,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总面积500万亩,支持建设绿色食品示范标准化基地118个。二是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支持“岳阳黄茶”“南县小龙虾”等片区品牌和“湘潭湘莲”等“一县一特”品牌发展,形成区域公用品牌、片区品牌、特色品牌协同发力的良性发展格局,品牌创建成效显著。“湖南红茶”、“湘江源”蔬菜、“湘九味”中药材等省级公用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南洲稻虾米”、永顺“松柏大米”、“常德香米”等地方区域公用品牌在全国已有一定的影响力;安化黑茶、华容芥菜、祁东黄花菜、龙山百合、雪峰蜜橘等地方特色品牌声名远扬;21个茶叶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南成为中西部省份茶叶品牌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最多的省份。
3.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呈现明显加速态势全省持续推进农村三次产业加速融合发展,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1)园区与优势产业布局持续优化。湖南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园区为平台,以龙头企业为重点,着力打造粮食、畜禽、蔬菜、油茶、油菜、茶叶、水果、水产、中药材、竹木等十大优势特色千亿产业。规划布局优势特色产业核心产区产业集群12个,新增“湘九味”中药材、“五彩湘茶”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在4个县市启动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创建数量排名中部第1位。全省发展形成了洞庭湖稻田综合种养区、长株潭都市农业区、湘南粤港澳蔬菜供应区和湘东、湘西山地特色农业区等五大功能区,特色化、优质化、多元化产业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
(2)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持续向好。农产品加工业肩挑农业、工业,维系城市、农村,惠及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财政增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突破口。湖南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部署,着力打造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抓产业集聚、镇域发展、三产融合,以农产品加工为全产业链核心,着力推动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99万亿元,同比增长7%,产值居全国第7位、中部第3位。
(3)乡村旅游发展新趋势持续增速。近年来,湖南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节节攀升。围绕脱贫增收目标,湖南各地也开展了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有朝气的乡村旅游工作实践,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形成打下了坚实基础。据统计,2019年湖南实施旅游扶贫“送客入村”计划以来,覆盖全省59个区县629个村,旅行社累计发团12854次,送客入村人数共计55.66万,带动文旅消费金额达34.56亿元。省文化和旅游厅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国庆假期7天,湖南省纳入监测的65家乡村旅游区累计接待游客153.71万人次,同比增长61.29%,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同比增长20.27%,纳入监测的民宿客栈床位出租率达93.84%。乡村旅游在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也对乡村旅游进行大力扶持。从2016年开始,湖南每年分别举办春、夏、秋、冬乡村旅游节,依托主题节会,引领乡村旅游发展。2020年开始,选拔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进行旅游规划、创意下乡、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投融资等支持。2021年9月24日,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为符合2020年度“送客入村”奖励标准的旅行社代表颁发了2200万元的奖励。目前,省内共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重点村41个,星级乡村旅游区(点)1243个。全省通过文化旅游直接和间接减少贫困人口累计100余万人,1641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全部脱贫。
4.农业农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发展,为如期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农、林、牧、渔业5年累计投资6173.46亿元,占全省全部投资的4.5%,年均增长16.2%,农业农村投资增速是全省投资增速最快的基础产业。其中,农业累计投资2936.61亿元,年均增长11.2%;畜牧业投资1313.17亿元,年均增长33.5%;渔业投资298.43亿元,年均增长21.2%。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农、林、牧、渔服务业5年累计投资1158.09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投资的比重为18.8%;年均增长19.8%,增速比一产业投资快4.3个百分点。农副食品加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7.3%,呈较快增长态势。食品工业快速发展,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带动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而且有效调动了“三农”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二)乡村由传统封闭逐渐向开放多元新阶段迈进
湖南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过程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逐步由传统封闭逐渐向开放多元转变,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 公共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向乡村倾斜以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适应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快。全省开工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19个,计划总投资256.78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投资155.78亿元;全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资增长35.4%,占全部投资的比重4.3%,提高0.9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业投资增长25.1%。与此同时,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快速增长。2020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7.7万处,投入资金269.5亿元,完成水利工程土石方10.6亿立方米;提质改造农村公路4598公里。湖南全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为城乡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城乡教育差距逐步向一体化变革农村教育投入增大,教育条件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湖南以国家实施“全面改薄”工程为契机,累计支出322.54亿元;以51个脱贫县为主体新建的101所芙蓉学校,将14.6万个优质学位建在欠发达地区,建在贫困学生的家门口,成为湖南省独有的教育扶贫项目品牌。截至2020年,全省共投资372亿元,新建、改扩建1607所中小学校,新增学位122.5万个,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1.9万个,超大班额实现“清零”,消除大班额4.4万个,大班额比例从2017年的27.7%下降至2020年0.56%,脱贫县城区学位紧张问题基本解决。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坚持以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精准缓解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2016~2020年,全省共招录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5.49万人,4000余名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成为农村教师公费定向扶贫培养对象;累计为全省75个县市区招聘特岗教师27725人,共向“三区”派出支教教师6366人;争取教育部“国培”资金近7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近50万人次,覆盖了全部脱贫县以及乡村教师、校园长。湖南省全力推进农村教育发展,大大缩短了城乡教育差距。3.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向乡村拓展根据统计资料,到2020年,湖南省共有卫生机构56042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51.98万张,卫生技术人员50万人,分别比2016年增加235.24%、21.42% 和27.32%;每万人口拥有床位和医生分别为78.2张和28.7人,分别比2016年增长24.52%和21.61%。其中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最为明显的改善,到2020年,湖南建有乡镇卫生院2147个,建有村卫生室38109个;乡镇卫生院床位为10.75万张,比2016年增长11.67%;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为12.86张,比2016年增长112.03%。乡镇、村卫生工作人员增长较快,2020年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为11.37人,比2016年增长112.47%;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人员为5.77人,比2016年增加65.06%。可见,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向乡村拓展,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逐渐形成良好发展态势。
4.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逐步向乡村覆盖城乡就业方面,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75.3 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总量达到3280万人,较2016年下降了640.41 万人,乡村就业人员总量为1409.00万人,较2011年下降35.57%,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2011年的40.50∶ 23.30∶ 36.20调整为2020年的25.50∶ 26.90∶47.60。
社会保障方面,城乡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21年,参加湖南社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参加养老保险人数5293.10万人。其中,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443.6万人,下降0.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849.5 万人,增长 6.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48.7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723.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25.2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687.4万人、853.3万人、652.8万人,比2016年分别增长27.77%、10.39%、20.22%。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39.0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1.0亿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145.3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 经费47.2亿元。4.城乡文化建设逐步向一体化推进根据有关数据,到2020年,湖南省有艺术表演团体631个,比2011年增加453.51%;公共图书馆143个,博物馆122个,比2011年分别增加10.00%、43.53%;全省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9.4%,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9.7%,分别比2011年提高6.80个百分点和2.90个百分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增加,湖南先后已有22个县列入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5.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向城乡同治转型湖南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将加强城乡环境同治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城乡公共环境投入增大。“十三五”期间,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生态环境5年累计投资6654.45亿元,年均增长16.0%,增速比全部投资快5.1个百分点。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累计投资2494.36亿元,年均增长46.4%。2020年,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加速推进,全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实现生态环保和经济协同发展。全省生态环境投资同比增长7.1%。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同比增长16.2%,占全部投资的比重2.9%,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二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全省累计改(新)建农村户厕300多万户,新建农村公厕2000余座,在1300个村庄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同步治理示范。推行“首厕过关制”,得到中央农办肯定。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省93.8%的行政村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治理,122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长沙县等7个县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加大。49.8%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和湘资沅澧干流沿线建制镇、全国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村容村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村道路硬化率大幅提高,全省建制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 64.2%,“空心房”整治取得良好成效。全省累计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6757个,认定省级及以上绿色村庄1.98万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湖南省首战告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农民由全面小康逐渐向富裕富足新阶段迈进
湖南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省51个贫困县、692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减贫超过100万人,农民快步迈入全面小康之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民收入来源渠道日趋扩大,由单一的种养收益为主向多元化收入方式转变,推动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收入与支出呈现加快增长态势,向富裕富足的全面现代化新发展阶段目标迈进。1.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呈现不断加快的趋势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866元,较2016年的31283.90元,增长43.4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8295.00元,较2016年的11930.40元,增长53.35%,高出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9.9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连续10年下降,由2016年的2.62下降到2021年的2.45,农村居民的福祉得到大幅改善。
2.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得到增强。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8294.00元,较2016年的21420.00元增长32.0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951.00元,比2016年的10629.90 元增长59.47%,高出城镇居民消费增长幅度27.37个百分点。
从2016~2021年的整体消费水平来看,湖南城乡消费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尤其是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16年的31.71%降至2020年的30.96%,降低了0.75个百分点。湖南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幅度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幅度高出0.2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得到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改善幅度相对更大。
三、全面推进湖南乡村振兴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
省委、省政府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的进展,特别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是,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和国家战略,在推进中具有时间长、任务重、困难多的特点,必须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推进。因此,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湖南还需要不断理顺一些现实问题,破解乡村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难题。
(一)粮猪型农产品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稳产保供压力大
湖南作为传统农业大省,历史上形成了产业结构与品质结构单一的粮猪型农产品结构,湖南的粮食产量和生猪的出栏量占全省农产品总值的比例大,曾经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也留下了农产品结构不优农业效益不高的问题。
1.粮猪型农产品结构不适应当前消费结构变化需求。湖南的粮猪型农产品结构不仅占比绝对,而且一直以数量扩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要,粮食讲究数量,生猪讲究出栏头数,导致质量不高、价格低、销路差、效益低等传统农业问题,这种粮猪型农产品结构与当前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差距。粮猪型农产品适应温饱型消费市场,对于当前消费者结构分层与变迁关注不够。当前市场消费已经发生了低、中、高的消费分层,中、高端消费者对品质的要求比较严格,迫切需要有一大批中、高端的农产品满足他们的需要。湖南粮食和猪肉不适应消费者对高质量农产品的追求,需要加快向中高端的优质粮和优质肉转型。当前,湖南粮猪多元结构调整进展缓慢,农产品品牌化、差异化的理念和意识不强,“有品无牌”,品牌发展还任重道远。
2.粮猪型农产品结构效益低,农民没有种养积极性。湖南的粮食和生猪的生产数量上去了,但因为不适应当前消费结构的变化需求,缺乏中、高端结构的优质品牌产品,因而整体效益低。例如湖南种植双季稻,仍然是为了追求粮食的产量,但有些地方不适应种植双季稻,导致早稻的品质低,管理成本高,尽管产量有所增加,农民的收益却反而减少。尽管各级政府鼓励和督促农民种植双季稻,但是农民的积极性并不高。农民养猪也是这样,湖南出栏大部分是普通白肉猪,每条除去人工成本仅仅能赚一两百元,养猪的利润空间很小。一些农民办的小型养猪场,由于是普通品种,猪肉价格一旦下跌农民就要亏本。
3.湖南粮猪型结构致使区域农业产业趋同化。农产品区域性、结构性、阶段性的过剩与特色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导致大宗农产品过剩与特色优质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矛盾。农产品市场竞争还是简单的价格竞争,农民增产不增收、丰产不丰收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湖南不仅粮猪型农产品结构全省区域趋同,其他茶叶、黄桃等林下经济产品也趋同化明显。因此,如何按照市场消费需求结构变迁的要求调优湖南大宗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效益,调动农民的种粮和养殖积极性,是湖南乡村振兴产业兴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湖南担当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压力就会越来越大。
(二)丘陵山区居住分散化和空心化,人居环境改善困难多
湖南大部分地理空间属于丘陵山区,水田少山林多,农民传统上对水田特别爱惜,许多丘陵山区的农民为了不占水田而把房子分散建在山脚和山腰上,这种传统对于农田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也造成了农民分散居住存在的一些问题。
1.丘陵山区分散居住村庄环境改善成本高。分散居住尽管可以节约农田,但一户一宅的分散居住导致公共设施建设成本高,生活设施建设花费大。如分散居住每户农民都要自己修路到家、建设晒谷坪和休闲场地,既要花费很多钱又要占用很多地。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由于乡村分散居住,一些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不集中,比如垃圾池的建设使用效率不高,请保洁员统一收集分散的垃圾及其清理和运送成本都高,因而分散居住的丘陵地区对人居环境的改善存在短板。
2.丘陵山区人居环境改造缺乏劳动力。丘陵山区不少村落由于人员大量迁移,导致房屋空置,田地荒芜,“空心化”趋势明显,村落丧失活力。尤其是年轻劳动力外出,很多家庭都缺乏劳动力,很多公益事业出现了无人干也不想干的问题。乡村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后,留守农民要做家务、管理孩子读书和干农活,无暇顾及不影响生存大局的人居环境,因而对于公共的人居环境改造,大多不感兴趣,加之缺乏强有力的组织管理,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在某些不发达地区严重滞后。
3.分散居住农民人居环境改善动力小。一些地方的农民对于人居环境改造不重视,随意乱丢垃圾行为成已成习惯,特别是对于垃圾分类、垃圾集中处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分散居住的农民大多各做各的事,不居住在一起,农户的家庭环境卫生也缺乏对比。一些农民认为人居环境即使搞好了,但年轻一代不在家住也是浪费。因此,除了村上抓环境卫生评比,否则,农民的环境改善自觉性比较差。
4.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整体滞后改善难度大。目前,乡村污水日益增多,特别是一些比较发达的村庄,某些农产品加工厂和小型企业的污水排放没有严格处理,存在乱排放的问题。另外大部分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跟不上,如不少县域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存在较大缺口,其污水收集处理率不足50%;仅有少数县城采用焚烧法处理垃圾,多数乡村主要采用填埋法进行处理,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80%县域没有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施;不少县城公共厕所脏乱差、存在卫生隐患,给人民生活和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三)乡村传统文化多样性与乡愁迷失,乡风文明建设困惑多
湖南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全省有一个民族自治区和十多个民族自治县,民族文化丰富多彩;同时,湖南农耕文化历史悠久,不同地域的农耕文化差异较大,再加上湖南区域文化特色很多,因而乡村各地的传统文化多样性明显,多种传统文化之间的差异性造成了各地的民俗习惯的特殊性,这些都是宝贵的文化资源。但是,当前乡村乡风文明建设中,对传统文化的把握不足,乡愁迷失严重,存在诸多的问题。
1.传统文化与现代都市文明碰撞导致乡愁迷失。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维系传统乡村共同体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因为乡村日益卷入到城市化、市场化和非农化进程而受到极大的冲击,人们经济活动和生活足迹的“脱域化”明显。当前乡村人口流动大,城乡信息交流便捷,乡村文化与城市现代文明交流频繁,乡村传统文化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影响,有些乡村村民出于对现代文明的崇拜,把一些好的乡村传统文化完全丢掉,在新时代的变迁和发展中,造成了乡村传统文化多样性与乡愁的逐渐迷失。
2.乡风文明建设急于求成导致形式化。乡风文明是乡村几千年文化的沉淀,乡风文明建设是一个漫长的渐进过程。调研发现,各地在乡村振兴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有些地方干部工作不细,急于求得效果,不顾传统文化的差异和乡愁的价值,强力推进格式化和标准化的乡风文明建设。如有些地方的乡风文明建设,主要是在移风易俗就是改掉地方的传统习俗。大多地方的乡风文明建设是规范红包礼金,规范农民办酒席,不准农民放鞭炮。对于农民办酒席细致到规定办酒席的桌数,规定酒席上菜的品种和个数,一些不顾地方风土人情没有因地制宜逐渐引导的乡村文明建设,搞简单化和标准化的“一刀切”。乡村酒席是农民交往和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农民办酒席只要不过度就行,如果人为的搞标准搞成千篇一律,会导致农民对乡风文明建设的不理解甚至抵制。
3.乡村民俗民风改造中过分市场化。传统的信仰类、生活类、娱乐类的乡村公共活动或者被市场化机制改造成盈利工具,或者因为村民逐渐走出乡村世界而逐渐萎缩。当前有些乡村在市场化的影响下,乡风文明没有把乡村朴素的民风民俗发扬推进下去,而是跟风市场化把一些好的民风丢了,形成了一股金钱至上的市场化风俗,市场经济中的拜金主义歪风不断侵蚀乡村民俗民风。在拜金主义的影响下,乡村社会没有了人情味,滋生了铜臭味。如以前乡村建房或办大的红白喜事,村民会主动帮忙不要报酬。如今没有了免费帮工,都要相互付酬劳,表面上两清了,实际上是一种人情的变异和农民传统美德的丢失。当前春节给长辈拜年的风俗习惯也少了,打个电话微信发个红包就了事了。春节互相拜年减少,亲戚走动不吃饭,乡村的年味越来越淡,仪式感越来越少,以前浓郁的乡愁也就不再。由此可知,有些地方的“乡风文明”建设效果不佳,或流于形式,或迅速反弹,可见移风易俗无法依靠行政命令推行,只能依靠群众自发的实践。
(四)乡村治理农民自主性参与不足,干群关系融洽互信难
乡村治理的核心是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的重点是农民自主参与乡村治理,调动村民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当前乡村治理尽管形成了一些有效的模式,有些地方也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从整体来看,治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甚至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在干群关系的融洽互信上日以淡化和疏远。
1.村干部忙于应付上级任务,无暇细致做群众工作。乡村振兴意味着村民主体、村级组织、乡风文明建设等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协同培育,核心是农民当家做主。但有些地方的村干部以完成乡镇交给的任务为重,无暇顾忌村民主体和村级组织的自治地位,一味对上负责,对群众生产生活不关心,跟农民的沟通少,许多事情没有经过村民商量直接上报,有些数据不调查直接估算,与村民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加上撤乡并村后行政村人口剧增,很难组织相关的村民会议,很多地方的村干部认不得农民,村干部与农民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远。
2.农民外出打工并不关心乡村治理。外出打工的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成本高,村里的自治事务也很少通知外出务工的村民,村民对乡村的具体政策不了解,加上有些地方农业资源少,收益不大,因而外出的村民对乡村事务并不关心,他们也对村里的利益也并不在乎,因而参与村里事务的积极性不高,这种打工农民“不在村”的状态,进一步淡化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关联度。
3.乡镇干部下村进户少,逐渐脱离农民群众。当前乡镇干部下乡很少,深入农户更少,乡镇干部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越来越流于形式,一些地方的乡镇干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比较严重,对于上级的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工作难以得到农民群众的理解,导致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与农民产生矛盾。如农民建房超面积处罚一事,一些地方乡镇干部没有公开处罚标准,没有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认定罚款数额简单粗暴,特别是有的农民靠走关系逃避了处罚,导致农民对政府的意见较大,影响了农民群众对乡村干部的信任。
4.乡村干部考核缺少农民参与和监督。当前的干部考核是上级考核下级,农民不参与考核,没有监督乡村干部的权利,这也导致农民对乡村治理事务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比如,在考核内容方面,除了脱贫攻坚有农民签字参与的考核,其他考核指标与常规工作存在脱节的问题。在考核形式上,没有深入现场考核,存在以图片、简报、信息等文稿资料数量来评价“干”的成果的情况,导致干部干工作搞形式主义留痕迹。在考核结果上没有公示,农民不知道谁好谁差,结果是上级内部掌握。干群关系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关键,处理好干群关系才能做好群众工作才能激发农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乡村治理的目的不是管住农民,而是动员农民参与乡村振兴,调动农民的乡村振兴积极性。
(五)疫情防控常态化农民外出就业下降,农业大省增收难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疫情接连不断复发,疫情防控已经成为常态化。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受世界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我国经济下行趋势明显,为乡村振兴农民增收带来的影响日渐显现。
1.疫情下服务建筑等行业不景气,农民外出就业岗位减少。疫情常态化首当其冲的是服务行业不景气,农民外出打工主要是灵活就业和非正式就业,而服务行业与建筑行业的不景气,导致农民打工的就业岗位减少;与此同时,岗位竞争加大导致工资标准下降。据统计,工资性收入是湖南农民增收的大头,这方面受到影响,农民工资性收入相对疫情前有所下降,成为引发农民增收难的重要问题。
2.疫情常态化农民外出流动提高了就业成本。疫情管控导致农民外出遭遇更多的各种疫情控制,农民外出务工受到了诸多的阻碍,繁琐的检查报备程序和一些对外来人口的管控措施,阻碍了农民的自由流动,拉高了农民外出务工的成本,致使农民外出务工的意愿下降,影响了农民打工增收渠道的拓展。
3.疫情下经济下行城市居民对农产品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居民外出就餐受到抑制,导致一些餐饮行业不景气农产品消费量减少。另一方面,居民农产品消费意愿降低,农产品产业链价值实现受阻,导致了整个农产品需求的萎缩。湖南作为农业人口大省,农产品销售是农民生产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一些刚刚脱贫的农民而言,收入来源本来很窄,疫情的常态化不仅影响他们外出就业,而且影响他们的农产品销售收入,给湖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六)资源开发不够与土地要素流动不足,农村改革深化难农村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动力。但是,当前农村改革推进中,由于土地资源开发不够、土地要素的流动性不足,导致农村改革难以深化下去。
1.土地资源短缺、社会资本难以进入乡村。在乡村振兴中,土地资源是乡村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吸引外来资本的重要依托,关系到人才和资金等核心要素的下乡与集聚。一些地方因为土地改革推进艰难,土地资源难以用活,造成土地资源短缺严重,导致许多项目不能落地,乡村产业无法进一步发展。由于乡村土地要素流动不顺畅,也造成了社会资本没有依附而不能进到乡村来,导致乡村发展要素短缺。
2.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缓慢。农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如果宅基地的使用权改革活了,宅基地就会从沉睡的资源变成农民和集体的有效资产,但当前宅基地改革中,整体推进的力度不足,改革创新不够。许多地方存在思想比较保守的问题,在大胆尝试、大胆创新方面还有待提高。面对上级政策时,一些地方的改革常常是研究哪些不能做,而不是从现有政策中研究哪些能做。比如:在土地使用权交易、土地入市分红、土地出租、合作入股、土地增减挂钩以及如何盘活利用撂荒地、闲置地、进城落户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乡贤乡居”、村集体内部以“村规民约”依法利用宅基地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并付诸实践。
3.一些干部改革观念落后,缺乏担当精神。某些乡村干部自身素质和能力跟不上改革,破解难题本领不强,不敢担当和作为,在改革中不愿突破陈规和放弃既得利益,怕承担责任和风险,满足于维持现状不出问题。导致了乡村改革进展不大,不敢勇于面对,迎难而上,需要用改革的精神尽心竭力加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四、全面推进湖南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湖南进一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继续在区域特色分工、村庄风貌提升、县域城乡融合改革等方面发力。
(一)“做优一桌湖南饭”,乡村产业应着力区域特色分工
2022年湖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胸有大局,稳稳端牢中国粮;心有所系,做优一桌湖南饭”。这就需要基于湖南特有的人地关系、地理禀赋、资源环境,通过技术效应与分工效应实现人工智能赋能,通过结构效应与空间效应实现地域资源赋能,通过生态效应与低碳效应实现绿色生态赋能,以舌尖上的美味“湖南饭”为导向,以精细农业为引领,推进区域特色赋能,使农产品品种结构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向适应优质化、多样化、分层化的消费需求转变,适应个性化消费时代的市场差异性需求。要进一步明确全省各农业区域板块的区域分工,全面优化湖南农产品品种的区域结构,形成区域特色化、差异化的农业生产分工布局,避免区域农业同质化恶性竞争,助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1.以“一县一品”为取向,优化湖南特色农产品品种结构优化湖南特色农产品品种结构对指导湖南各地充分利用资源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引导特色农产品向最适宜区集中,加快培育优势产区,促进农业区域特色分工,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力布局具有重大意义。一是制定湖南省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调整特色农产品品种范围和优势区布局。以县为单位,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深度调查和挖掘县域特色资源潜力,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知名企业品牌和专业村镇,加快培育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和优势产区,打造现代特色农业产业链,逐步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和专业化生产格局。二是根据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化支持政策。根据湖南省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完善省级特色农业支持政策,明确要求省级特色农业发展扶持资金只能支持湖南省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特色农产品品种。三是开展省级特色农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绩效考核。邀请第三方定期对各县省级特色农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于资金使用规范、扶持效果明显的县进行奖励,对违规使用、平均主义分配到全县各大产业的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未来申请省级特色农业扶持资金的资格。
2.适应消费结构变迁,着力提升中高端农产品品质农业强不强,归根到底得用质量来衡量。农产品质量事关农业产业发展,事关公众身体健康。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正在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放心、吃得健康转变。根据消费结构的这种变迁,湖南农业要注意及早转型、及早布局、及早发力。一是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继续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以及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探索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大规模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现代化灌区,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支持土壤改良,增加土壤有机质。二是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全程可追溯的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结合包装、消费者会员或数字化手段,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准入壁垒或辨识度,为促进优质优价创造条件。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绿色认证、监管、服务全产业链的管控体系,规范绿色生产投入品供应、施用和废弃物的处理,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意识,抓好过程监测,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3.发挥地理优势,不断拓展特色农产品生产立体耕地空间湖南既有丘陵与山区,也有大江大湖和平原,地理结构复杂,呈现出农业发展区域差异性与发展路径多元性。而全省人均只有七八分地,尤其是山区人均只有三四分地,这不仅是湖南农业发展的最大短板与最大约束,也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因此,湖南应该充分发挥地理条件多元的优势,积极拓展特色农业生产空间,同时补齐人均耕地面积不足这一短板。一是向“四荒”地拓展特色农业生产空间。建立健全区域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鼓励通过土地流转以及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合法流转集体所有荒山、荒丘、荒地、荒沙、荒滩等未利用地经营权。引导市场主体利用“四荒”地发展特色农业。二是向水域拓展特色农业生产空间。因地制宜、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借鉴与推广成功经验。提高大水面生态渔业的科学认识,特别是渔业在保水、净水与水域生态修复中的作用;加强部门间、产学研间的专业协作,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发挥本地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借鉴千岛湖、查干湖等经验,引进先进成熟的增养殖模式与技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大水面鱼品品牌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向林地拓展特色农业生产空间。完善资源管理政策,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业草原产业经济效益,高质量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加强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创建产业品牌,大力开拓销售市场,延长产业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科学扩大木本粮油产业规模,将油茶作为食用植物油发展的主力军之一,在适生条件良好、产业发展具备一定基础和较大潜力的县市区打造油茶产业融合发展优势区。积极发展林下种养殖及相关产业,鼓励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
4.加大对湘菜扶持力度,实现吃得好又卖得好湘菜作为中国八大菜系之一,发展壮大湘菜产业,对弘扬湖湘文化,扩大消费和就业,促进城乡繁荣和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大品牌湘菜支持力度。设立湘菜品牌建设基金,用于新产品研发、品牌推广、人才培训等,有计划地将有实力、有历史的湘菜服务主体打造成为百年老店。发挥这些百年老店在开拓湘菜市场、培养湘菜人才、开展湘菜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带头作用。二是以百年老店为主体打造湘菜全产业链。以百年老店为中心,形成从生产、加工、配送到销售的相互配套、相互支撑的完整湘菜产业体系。百年老店根据客户需求研发湘菜产品,根据湘菜产品建设一批服务百年老店的湘菜原料、辅料、调料生产加工基地,推进百年老店与湘菜原料、辅料和调料生产加工实行品牌共用,同时在百年老店开设湘菜原料、辅料和调料销售窗口乃至连锁商店,形成品牌共用的湘菜全产业链。三是加大湘菜走出湖南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湘菜企业、品牌连锁快餐企业走出湖南,向人口净流入、消费潜力大的省会城市、特大城市拓展,对于这些企业走出湖南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鼓励湘菜向海外发展,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一些人口多、消费潜力大的海外城市开展湘菜烹饪表演和宣传,提高湘菜的国际知名度。
5.加大科技研发和科技赋能力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智能化继续发挥湖南农业科技优势,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的贡献率,加大推进科技赋绿色发展。一是加大土壤生态修复技术研发。土壤环境事关农产品质量和人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生态安全。建议省级层面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联合成立科研基金,在土壤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等方面加大科研投入和攻关力度,发展高效安全生态的现代农业技术。二是研发适合湖南地理条件的农业机械。我省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包括农村运输机械化一直是我省农业机械化的短板,农业物资、农产品、农村建筑材料等肩挑手扛的落后运输方式还没有彻底改变。因此,要不断加大丘陵山区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力度,示范推广各类山地林果业机械。将未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的部分丘陵山区机械,如灌溉设备、植保设备、果蔬烘干设备、贮藏保鲜设备等纳入补贴范围,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地方累加补贴或纳入相关农业项目进行补贴。三是推进农业智慧化发展。将遥感网、传感网、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等,深入应用到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全产业链环节,实现精准化种植、互联网化销售、智能化决策和社会化服务,形成以数字化、自动化、精准化和智能化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形态。
(二)突出留住“乡愁”,乡村风貌应彰显湖湘乡村风情
乡村发展的差异性与多元性,不仅体现在自然环境方面,更体现在地域人文元素方面。建立在不同地缘、血缘、亲缘基础上的民居、族谱、祠堂、祖坟、古树、牌坊、石碑、石桥、村道等不同文化元素,形成了各自独有而无法逆转的历史记忆,具有不同的过去、不同的现在以及不同的未来。因此,在乡村风貌改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村庄的风土人情,突出地域人文元素,把保护乡村自然风貌和挖掘人文资源,作为人居环境与村容村貌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和人居环境治理的目标管控约束机制,留住绿水青山,留住乡愁。
1.制定村容村貌的顶层设计和正负面清单改善村容村貌离不开科学的引导,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不同,每个村庄在改善村容村貌过程中的实现路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应因地制宜制定村容村貌的顶层设计和正负面清单。一是依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对村容村貌进行顶层设计。任何村庄都离不开区域发展的功能定位。从区域发展看,村庄类型各不相同,有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等。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结合区域内山脉、河流、生态等自然形貌,立足村庄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特色,对村庄发展的整体风貌进行顶层设计,制定符合区域发展要求、契合生态、生产、生活实际的村庄规划。二是列出村容村貌建设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由县级资规部门根据地理条件、历史文化传统,列出所在地倡导性村容村貌建设清单,使村容村貌提升工作符合村庄与村民的实际需求。同时,明确乡村建设的负面清单,列出禁止实施的乡村建设项目,将村庄村容村貌建设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依法依规列入到各村的村规民约。
2.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与文化传承互相融合文化是村容村貌提升的根基,老百姓生活是文化的载体,村容村貌提升要立足根基、用好载体,推动乡村处处显文化、见历史,让老百姓在生活当中能够触摸到湖湘文化历史,感悟到湖湘文化魅力,增强湖湘文化自信。一是引导村民对其所生活村庄的历史和文化产生认同感、自豪感。村民才是乡村风貌保护和建设的重要主体,只有村民认同所在村庄文化并践行,才能实现村容村貌提升与文化传承相融合。加大村庄历史文化梳理,提炼村庄独有的精神文化。加大村庄文化宣传,在村庄树立文化传承的典型人物,用身边人先进的故事来感染村民,引导村民对其所生活村庄的历史和文化产生认同感、自豪感,形成自觉的保护意识和行动。二是加强村庄历史文化保护。划定村庄历史文化保护紫线,明确乡村建设要后退紫线一定距离。乡村建设过程中禁止大拆大建、大面积硬化。加强村庄古树、古桥、古井、老屋等的保护与修缮,把村庄古迹打造成彰显村庄个性的标志,彰显村容村貌的个性特色。
3.加强村庄规划提档和建设管控改善村庄村容村貌首先要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然后依据村庄规划具体实施。一是吸引农民参与推进村庄规划提档。注重村庄规划编制团队选择与监督,明确要求村庄规划要贴近实际,要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懂内情、顾长远的要求;开展村庄规划实地调查,不能脱离实际情况制订无法落地的空中楼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尊重农民意愿,吸引农民和乡贤们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编制出来的规划要让农民看得懂。二是加强农村建房风貌管控。由县住建部门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由规划设计单位根据各地的地理条件、历史文化等因素,提炼地域特色元素,根据农民经济条件差异为农民建房设计一些建筑图集,引导农民新建住房时采用住建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积极探索解决“农村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难题,逐步建成一批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有湖湘韵味的高品质农房。
(三)激活乡村内生动力,乡村治理应敬畏农民法定权利
乡村治理水平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成色。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和支持农民在乡村社会当家作主,确保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服从农民需要、交由农民决定,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直接体现到湖南农村基层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全面解放农村生产力中“人”这个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的因素,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提性条件。因此,必须以农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的根本尺度,对农民的法定权利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给广大农民以充分的话语权、自主权,才能把握好“是否符合农民意愿,是否有着坚实的民意基础,是否维护了农民利益”等原则问题,真正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保证湖南乡村振兴不偏离正确方向。
1.以农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乡村治理成效的根本尺度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的好坏不仅决定着乡村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也体现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样,在推进乡村治理中,也必须以农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治理成效的根本尺度。一是构建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乡村治理考评机制。将“执政为民”这一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广大乡村地区很好地进行贯彻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乡村治理考评的参与者和评判者,以突破个别领导说了算的误区。定期开展乡村治理农民群众满意度调查,引入人民群众评判机制,持续开展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工作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进一步考准考实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工作成效,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将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村干部和乡镇干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评优评先和是否连任的关键指标。具体形式上,可以采取“民意调查+大会评议”、全民评议和大会评价等形式。二是探索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乡村治理成效评估。建立以“民意”为导向的多元化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并将该体系在村民代表中征求意见。引进高等院校、社会中介组织定期对乡村治理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公示。
2.对农民的法定权利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农民的权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尊重和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发展的积极性,让农民分享到了改革成果。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同样需要始终重视和保障农民的权利,始终做到对农民的法定权利保持敬畏之心。一是对农民的政治权利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尊重农民意愿进行民主决策,推进上上下下反复协商,保障程序正义进而保障决策结果的正义,提高决策执行效率。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可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会征求、收集农民的意愿,也可以通过微信、短信以及互联网平台全方位征求、收集农民的意愿,经过党员组长会议形成初步方案,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进行公开透明地决策。二是对农民的经济权利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重点是保障农民土地权利,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土地整治、土地登记等过程中充分保障农民的权利,建立健全农民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土地的财产权。三是对农民的社会权利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保障农民的社会权利重点是保障农民的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环境权等。不断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差距,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发展质量,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就地受教育权;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尤其是要稳步提高农民的养老金水平;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尤其是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需要公共财政继续加大力度,让农民也能享受到美好生活环境。
3.赋予农民充分的话语权和自主权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农民才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民必须拥有话语权和自主权。一是畅通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探索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二是赋予农民更多的自主权。对于农民是否愿意流转土地、是否愿意集中居住、产业发展方向怎么定等,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愿和建议,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获益者,乡村振兴不是把农民赶上楼、赶进城,不是政府牵着农民的鼻子发展什么产业。三是赋予农民乡村文化选择和建设的权利。强化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和传承中的主体地位,不能政府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接收所谓的“先进文化”,要尊重农民的传统文化观,不断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农耕文化资源,让地域特色文化成为乡村振兴的特色资源。构建保障农民乡村文化建设主体地位的长效机制,给予农民更多的乡村文化建设参与权、话语权和表达权,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农村改革应把县域作为主战场
县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焦点,因为不仅存在县域内的城乡二元明显差别,而且存在与大城市之间的城乡二元根本差别,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内循环的畅通。如何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农民富裕富足,最大难点在县域,重点和着力点也在县域。可以说,全面现代化最繁重的任务集中在县域,国内大循环最艰巨的任务集中在县域。显然,中国县域具有辽阔的区域空间和生态优势,是最大的潜在内需市场,是最具活力的战略发展空间,要做好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推进农村发展动力变革,探索经济转型的有效突破口。
1.推进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对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核心是缩小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差距,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推动城镇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大力培育多元化市场化投资运营主体,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二是加快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对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同时转移支付向财政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对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软硬件短板和弱项。三是加快推进乡村社会事业信息化。发挥互联网优势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科学谋划改革创新,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例如通过网络课堂、在线教育,城乡师生同上“一堂课”。贫困地区通过视频请专家看病,让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脱贫县和边远地区,建设互联网医院,夯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建成县域医疗共同体,深化区域间三级甲等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结对帮扶。四是完善乡村社会保障网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中心。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中心,实现老人难事有人帮,留守儿童有人看,引导家庭妇女成为护理员、志愿者,找到稳定的就业岗位。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农村餐饮、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农村设置服务网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由这些企业开办老年食堂、老年便民餐车,免费或优惠向农村高龄及孤寡、残疾、空巢老人供应一日三餐。重视提高农村老人的现金收入,增加农村老人养老金数额。
2.推进农村资源要素与城市资源要素对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城乡要素由过去的农村往城市单向流动转变为城乡双向流动,通过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实现农村资源要素与城市资源要素有效对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一是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明确一家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设主体。采取“1+N”模式,建立省、市、县、乡(镇)统一联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一张网”发布。制定出台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引导全省各类农村产权要素进入流转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实现“应进必进”,使之成为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集中配置场所。二是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明确不以退出农村“三权”作为农民进城的前提条件。积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通过全过程托管将承包地经营权进行流转,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进城落户农户将宅基地或农房通过入股农宅合作社等方式,盘活闲置农宅。建立农民“三权”退出资金筹措机制,筹集资金引导进城落户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承包地农户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三是构建政策配套、渠道顺畅、保障有力的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鼓励城市工商资本进入现代规模化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农村社会事业,建立健全财政、金融、用地用电等政策体系。
3.推进农业发展与工商业发展对接产业融合是城乡融合的重要组成,推进农业发展与工商业发展对接,健全三次产业跨界发展机制,构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链接机制,对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是健全三次产业跨界发展机制。坚持以农业为本底,构建“农业+商贸”“农业+文创”“农业+旅游”“农业+康养”等多种融合新模式,有机植入乡村民宿、特色餐饮、运动休闲、健康养老、会展演出等新经济新业态,推动形成“核心IP+特色村镇+餐饮民宿+文创产品产学研”融合的农商文旅体产业链。二是通过股权纽带形成产业融合向心力。鼓励农业生产种养户通过入股的方式加入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商贸板块的餐饮或零售企业。通过层层的利益关系强化,把第一产业和二三产业进行利益捆绑,不仅让广大种养户获得一份额外的受益,还促使种养户树立主人翁精神,自动自发地对农产品品质负责,在产业融合中形成向心力。
(五)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农主线应突出农民增收
当前,尽管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总体上在不断提升,但整体的收入水平仍然偏低。尤其是脱贫地区发展基础薄弱,受经济下行压力、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收入的不确定性增大。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如果农民收入得不到增加,农民生活得不到改善,不仅实现共同富裕将成为一句空话,而且乡村振兴也难以顺利推进。因此,必须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牛鼻子”来抓,成为统揽“三农”工作的主线。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筑牢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基础乡村兴,则农民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一是着力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加大脱贫群众就业帮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多渠道为脱贫群众创造务工机会,巩固脱贫群众务工收入。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兜底帮扶机制。建立脱贫群众兜底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机制,确保符合社会保障兜底条件的脱贫群众的保障水平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实现稳步提高,增加脱贫群众的转移性收入。三是把加快脱贫县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关键举措。只有脱贫县自身发展起来,造血能力不断增强,才能实现脱贫成果的长效巩固。加大脱贫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建立长株潭等经济较好地区与脱贫县长效帮扶机制,引导大城市居民加大对脱贫县特色农产品的采购力度,鼓励发达地区居民选择赴脱贫县开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主题研学,激活脱贫县内生发展动力。
2.拓展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空间经营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基本盘,理应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民经营性收入大约仅占农民收入的1/3左右,且增速较为缓慢。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关键是要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优质特色农产品能够实现优质优价。一是加大特色农产品良种选育。加大我省特色农产品种业研发投入力度,力争研发出更多口感好、产量高、抗灾能力强的优良品种。二是加大县域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我省特色农产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滞后,鲜活农产品集中上市导致特色农产品在短时间内供过于求而出现价格下降,使得农民利益受损。因此,省级层面可以基于每个县确定的县域特色农产品,给予每个县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加快补齐县域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短板。三是围绕县域特色农业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域特色农业为根本,积极延伸县域特色农业产业链,实施“特色农业+”的产业融合发展战略;引导农民与县域特色产业链的市场主体建立利益链接机制,通过双向入股等方式建立紧密的利益链接关系,使农民也能分享县域特色产业链发展壮大中的增值收益。
3.促进农民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实现工资性增收根据统计显示,湖南是农民工输出大省,务工收入是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当前如何稳住并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关键。一是助力返乡农民工返城就业。帮助返乡农民返城就业,防止因疫失业返贫,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以服务农民工就业为重点,通过主题宣传、开通农民工外出务工专列、组织专场招聘、强化政策指导服务,来帮助更多的农民工顺利外出就业。二是实施以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县为单位,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培训覆盖率。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提高培训各方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培养农村创业带头人。三是发展高质量县域经济,支持农村创新创业。把园区作为县域经济带动乡村振兴的主体,做大做强县域各类园区,加速推动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把县域打造成为人才创新创业的“新高地”和“大舞台”。通过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减免场地租金等政策,吸引本土外流人才返乡就业和创业。
4.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着力增加农民转移收入完善农业保护支持制度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保障农民合理利润,让湖南广大农民依靠农业生产经营也能实现收入稳步提升。一是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稳定和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农业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加大耕地地力补贴力度,保障农民种植粮食的合理利润,引导农民爱种粮和愿种粮;加大设施农业补贴力度,对符合国家设施农业要求的项目进一步拓宽补贴范围,对国家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农业项目加大补贴力度。二是加大农业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投入的原则,要求地方政府在每年的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用于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振兴专项债政策,简化乡村振兴债申报和使用程序,提高乡村振兴专项债使用效率;加大政策性银行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尤其是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低利率中长期贷款;制定出台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普惠金融政策,降低小农户农业生产过程信用贷款成本。三是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将小农户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纳入农业保险补贴范围,降低小农户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风险。
5.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村集体经济支撑农民增收的能力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湖南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方向。一是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村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具体来说,可以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通过确权登记、资产核算、资产评估与量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股份设置、股权配置等,组建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物业经济、资源经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收入。二是推进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和活权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地、林地、园地、“四荒地”、大水面等农村集体自然资源确权,鼓励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推进农村集体自然资源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减少农村自然资源闲置,扩大农民收入增长空间。三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与城市工商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用集体资产的作用,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的土地、上级涉农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等要素集聚起来,对外通过发展产业项目的方式,引进城市工商资本或本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研发单位等,发展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参考文献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
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2月26日2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人民出版社,2018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人民日报》2022年2月23日第1版。
张庆伟:《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湘评论》2021年第23期。.
张庆伟:《以实干实绩推动“三农”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湘评论》2022年第5期。
毛伟明:《政府工作报告》,《湖南日报》2022年01月29日第1版。
毛伟明:《以产业项目的大建设支撑“三高四新”战略大落实》,新湘评论》2021年第10期。
陈文胜:《论中国乡村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
陈文胜:《论道大国“三农”》,中国农业出版社,2021年。
陈文胜:《大国村庄的进路》,湖南师大出版社,2020年。
陆福兴:《大国种业安全之维》,中国农业出版社2022年版。
陈文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农业发展的战略转型》,《求是》2017年第3期。
陈文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求是》2018年第6期。
陈文胜:《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人民日报》2019年9月10日。
陈文胜:《为乡村振兴提供内在动力》,《人民日报》2019年5月13日。
陈文胜:《以“三治”完善乡村治理》,《人民日报》2018年3月2日。
陈文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民日报》2018年3月12日。
陈文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个重要的突破口:推进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人民日报》2017年6月12日。
陈文胜:《乡村振兴的资本、土地与制度逻辑》,《华中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1期。
陈文胜、李珊珊:《论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贵州社会科学》2022年1期
陈文胜:《构建农业农村现代化新格局》,《新湘评论》2021年5期
(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课题组成员:陈文胜,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城乡关系、乡村治理。陆福兴,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农村政策法律、农业安全。瞿理铜,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土地经济与土地政策,区域发展与城乡规划。游斌,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李珺,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乡村文化。李珊珊,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乡村振兴战略。汪义力,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乡村治理;来源:《乡村振兴蓝皮书: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22)》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22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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