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领导机关发布的各类文件和文章中,“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口号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如:“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打通脱贫攻的最后一公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等等。
应该看到,“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口号,剑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分散主义和“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的官僚主义,即有很强的针对性,又很形象生动、通俗易懂。
实践中,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这一口号的激励和指引下,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分解工作任务、跟踪督查问效、实行严格问责等措施,解决了某些“政策中梗阻”、“工作不落实”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上下一致的好评。
但我认为,“打通最后一公里”这个口号,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从逻辑上看,它提出的前提是“上级圣明”:上级制定的所有政策和部署的所有任务都是符合实际、完全正确的,都应该全部落地;是基层干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造成了“中梗阻”。也就是说,上头儿的“经”都是好的,是下边这些“歪嘴和尚”把“好经”给念“歪”了。所以,解决中梗阻的主要途径是强化自上而下的教育、督查和问责。“打通”这个动词前边省略的“施动”者,主要指上级领导机关。
而事实上,上级制定的政策和作出的决策,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确。脱离实际、要求过高以及某些政策或要求之间“碰车”“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另外,在层层对上负责的体制下,某些领导机关制定工作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时,往往只求与上级精神契合,只求完美全面,很少考虑基层的承受能力和民众的真实意愿。再加上部门林立、各自为政的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门偏好”常常以党委或政府的名义“压”给基层。结果呢,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只能在数倍于承受能力的重压下手忙脚乱,被动应付。
由于缺乏下级向上级表达不同意见的渠道和机制,再加上“报喜得喜、报忧得忧”的状况最为常见。基层干部们明知,即使把“吃奶的劲儿”全都使出来照样达不到上级要求,但也要高调表示“认真领会和全面落实上级精神”,“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际行动上,当然难免真真假假、虚实参半了。比较老实认真的干部,真的、实的东西多一些,但未必能在考核中获得好成就;善于投机钻营、看风使舵的干部,则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到表面文章上,甚至不惜弄虚作假。
由于忽略了上级也可能出错及真实的“下情”难以“上达”这一客观实际,“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口号,虽然能够对解决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并没有摆脱“压力型体制”下形成的“单向管控”的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与这个口号相伴的,往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督查、巡视、检查;强化并向基层自治组织延伸政绩考核;强化所谓“奖勤罚懒”和追责问责、“一票否决”。这些措施,难免使权力更加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某些强势部门集中,从而一定程度地挤压本来十分孱弱的基层自治空间。如果运用得“过度”或“过滥”,则必然助长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从而形成南辕北辙的不良后果。
我们不该忘记,五年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尽管人们对“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样子,可能有不同理解,但是,党的领导、民主法治、基层自治,肯定是不可缺少的要素。就治理主体而言,不能仅仅靠政府(包括党委)单方施动,而应该构建“官民互动”的格局,充分发挥人大机关、民间组织的作用,实现公民充分有序的参与。就治理途径而言,不应该是单向的,而应该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运行。
综上所述,我们在强调“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同时,应该既慎重稳妥、又积极果断地推进治理转型。让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基层自治名至实归;让县乡党政组织和基层干部能够真正做到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并原原本本地向上级反映社情民意,畅所欲言地表达不同意见;让各级领导机关的各项决策在运行中能够经历反馈、修正的过程,从而不断提高其科学性;让符合法律法规的民间组织不断发育,并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让公民积极有序地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李克军 微信公众号(原创)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