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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穗: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经验

[ 作者:胡穗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23 录入:王惠敏 ]

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归宿

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衡量中国一切政党政策及其实践的根本标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要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制定和实施农村土地政策时,就必然要将是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衡量农地政策的根本标准。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道路。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后,认识到地主所有的封建土地制度、土地占有关系很不合理,严重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于是提出了“耕地农有”的口号,实行了土地革命,使“耕者有其田”得以实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在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改变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创造了必要的前提。这时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便是在这个人口众多、经济文化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东方大国中,如何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由于建设社会主义缺乏经验以及急于建成社会主义的心理愿望,中国共产党过快地推进了农村土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的进程,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客观规律,致使在1958一1978年期间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农民生活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新时期共产党人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下,由于纠正了过去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盲目追求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变革、忽视发展生产力的错误观念和做法,毅然决然地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实行了农村土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把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农民有了自主经营土地的自主权,这一政策激发了农民长久以来积压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指明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党制定和实施农村土地政策的目标和归宿。

中国共产党80多年的历史证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制定和发展完善农村土地政策的必由之路。只要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真正做到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农村就兴旺发达;忽略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就会遇到坎坷和曲折。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之中,农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更加突出,因此必须扫除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使农村和农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正确认识国情是中国共产党制定农村土地政策的前提条件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发展演变历史,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农民土地问题的具体方针政策是不同的。条件变了,任务变了,党的方针政策也势必要做出相对应的调整。农村土地政策应从当时的基本国情出发,尤其是要根据当时当地主要矛盾的转换而转换,做到认清国情,与时俱进。正如毛泽东指出:“当革命的形势己经改变的时候,革命的策略、革命的领导方式,也必须跟着改变。”

历史证明,凡是正确的农村土地政策,都是正确认识国情后作出的政策选择,只有国情的变化,新情况、新问题的产生才是政策制定的客观依据。如果从主观愿望出发或照搬照抄别国的经验和做法,背离自己国家的国情,不仅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反而要阻碍社会发展。遵义会议前,我党把苏联经验和共产国际指示神圣化,土地政策起源呈外源性形态,导致政策过“左”,革命受到挫折;遵义会议后,我党把共产国际指示与我国革命实际实现有机结合,内源性地调整了土地政策,有力地推动了革命走向胜利。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果断地实现了土地政策由土地革命范畴向抗日战争范畴的转变,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并最终取得了抗战的胜利。建国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认识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建设道路,但在探索这条道路的过程中,一度遭受巨大挫折而出现失误。走上歧途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认识不清楚,犯了急于求成的“左”的错误“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认识到“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由此确立了农村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强调:“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照搬照抄别国的经验,别国的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经验。”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本国国情的结合,是共产党人要获得任何事业成功的必然要求。

正确的国情观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发展的主线。农民土地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国情的最基本特征之一。不了解中国农村土地问题,就不了解中国农村,就难以了解中国社会。江泽民指出:“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邓小平要求党“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解决农村问题。”因此,无论是革命和建设时期,从实际出发都必须从农民的实际出发。中国共产党在把握住这个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就能够提出一系列符合中国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农村土地的基本理论和政策。

(本文摘自:《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演进》,湖南师范大学2004届博士学位论文)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凤凰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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