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县级党委作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一线指挥部”作用。从实践来看,既要从县域来统筹推进,分级落实县、乡、村主体治理职责,也要建优建强乡镇党委这个关键,切实发挥好乡镇作为乡村治理和服务中心的功能;既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教育,提升基层干部治理能力,也要加强基层干部监督,防止“一言堂”“微腐败”,促进包括农民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作者在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举办的“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学习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中国乡村发现网根据录音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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