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资讯

解读《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意见》

[ 作者:乡镇论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15 录入:吴玲香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科学总结近年来各地推进乡镇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明确提出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镇政府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乡镇政府需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以下六个方面:

●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 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

● 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

● 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

● 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发展,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意见对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和小城镇

● 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 县级政府要强化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

为了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意见明确提出 :

● 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干部交流

● 完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

● 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

● 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乡镇论坛(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