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再次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全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59起,处理302人,处分276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1起处理47人。严肃处理违反纪律、失职失责及不作为、乱作为的基层党员干部,全区共处分乡科级及一般干部547人,同比增长67.7%;处分农村党员干部437人,增长41.9%。(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一大批“老虎”落马、“苍蝇”被擒,社会风气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改善。但在最基层的村社,仍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存在“雁过拔毛”的侥幸。“苍蝇”虽小,危害不小。尤其是群众身边的“苍蝇”腐败,对党群干群关系、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信用、党和政府的施政观感有严重影响。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发生在征地拆迁、涉农惠农、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大多是涉及民生,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笔者认为,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延伸到镇村社,“一竿子到底”。
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大力拓宽监督渠道。首先要着力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镇村社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让群众明政策、懂法律、按规矩申办民生救济等项目,扫清封建官僚思想,尤其是偏远乡村地区,消除对村社干部的畏惧之心,明白党员干部是来自于人民,是人民公仆,而不是“官老爷”,要充分用好群众监督村社干部这把利剑。同时要与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公开基层举报方式,保证举报保密工作,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和覆盖面。
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着力用好问责利器。紧紧盯住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围绕扶贫、低保、新农合、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对腐败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逗硬,并加大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要加强剖析,充分用好反面教材,让群众身边的“苍蝇”“老鼠屎”“闻风丧胆”,不敢、不能、不愿腐败,肃清镇村社的执政之风指日可待。
作者地址: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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