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突出整改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发现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7810个,已处理3559人,处分2538人,组织处理1084人;追究领导责任80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5人。(12月18日人民网)
在实施脱贫攻坚的惠民富民工程中,在扶贫资金管理、优惠政策落实等领域出现的腐败问题不在少数,各级纪委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动真碰硬,以持续的执纪问责,查处了一系列的腐败案件,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提升了扶贫实效。然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推进,加强扶贫领域的执纪问责这项任务更加艰巨,湖北省及时召开“六个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会,着力压紧压实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了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各地提供了宝贵的工作借鉴。
强化经验总结提炼,明确执纪工作重点。扶贫工作涉及政策广泛,惠及万千群众的利益,在基层落实政策的过程中易因执行政策不到位,让党的惠民政策打了“折扣”,影响了扶贫实效。虽然已至岁末年初,各地各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新的形式具有新的任务,脱贫攻坚还需持续。作为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对过去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归纳总结,在看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成效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来年工作的监督重点和难点,结合当地易发、高发的腐败问题,加强案例综合分析和执纪问责力度,创新举措,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
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持续问责动真碰硬。脱贫攻坚工作工作量宽面大,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基层党委政府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容易出现松劲情绪,只有通过纪委的持续执纪问责,进一步夯实责任主体,盯紧易出现腐败的重点和时段,把党风廉政的责任落实到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解决方案,对扶贫成效不突出、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强化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保障。
脱贫攻坚贯穿于小康社会建设的全过程,需要在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中,把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脱贫攻坚政策兑现、项目实施、民生改善、干部作风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严刹不正之风,强化问责整改,提升扶贫实效。
作者地址:四川省盐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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