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9月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乌坎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林祖恋受贿案,并当庭公开宣判。(新华网,9月9日)
林祖恋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高达44.3万元,收取回扣15万元,他这种行为既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也激发了农民群众的不满情绪,直接影响着农村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制约着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党在农村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村官官职虽小,但责任重大。党和政府一系列扶贫帮困、强农富农举措,最终都要由广大村干部去落实,他们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村官的战斗力已经形成了“双刃剑”,用得好将成为推进基层建设的“正能量”,用得不好就会成为阻碍基层发展的“绊脚石”!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村官,作为一个村子里的“领导”,手中也握着不少权力,若对村官放任自流,造成的破坏力会十分惊人。村官与农民面对面、朝夕相处,若他们作风不正、行为失范,农民的日子就不好过,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就会大大削弱。林祖恋受贿案直接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们的村干部,不仅要能带领村民致富,推动农村发展,更要在法治的轨道里规范办事,要有对法律的敬畏、对群众的敬畏。要知道,权力是用来为老百姓服务的,不是为自己服务的。在制度层面,更应该完善基层民主和自治制度,强化监督和约束,不给权力留暗箱操作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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