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出台《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提出建立容错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宽严相济原则,区别对待探索失误和违纪行为,并明确容错免责七种情形。这是一项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的有力举措,让真正的改革创新者在放手闯、大胆干的同时吃了一颗“定心丸”。
过去30多年,广大干部群众凭着“敢闯敢冒”“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气魄,中国越过了万水千山;而今,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所面临的是更具风险性的险滩暗礁。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有的地方只注重严管干部,不注重调动干部积极性,有的干部由于心存顾虑、不敢担当,把“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无错”“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奉为圭臬,导致在改革创新路上步履迟缓,甚至止步不前。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邓小平曾指出:“允许改革犯错误,但不允许不改革。”改革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马平川,要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就意味着没有前车之鉴可以参照,在探索的过程中就难免会走弯路、犯错误。但既然是改革创新,就应当允许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创新突破,先行先试,边走边试。因此,为了避免“怕而不为”让改革发展蒙上阴影容错机制应运而生,切实让改革创新者感受到“依靠”,释放出更多的工作活力。
但容错机制不是免罪牌,不能被滥用,必须坚持标准,把“敢作为”与“乱作为”区别开来。绝不允许以探索的名义去折腾,更不能搞欺上瞒下、谋私自肥的“伪改革”,甚至变本加厉地维护既得利益。而是要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精心谋划、科学决策、分步实施,既要胆子大又要步子稳,既要充分调研、搞好论证,又要建立民主机制,使得决策过程开放、透明,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献计献策,确保决策的正确性。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生活从不眷顾因循守旧、满足现状者,而将更多机遇留给勇于和敢于、善于改革创新的人们,我们必须拿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锐意改革,激励创新,积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加油助力、添砖加瓦。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佛荫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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