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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3年仍获刑 腐败永无安全期

[ 作者:兰晓颜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22 录入:吴玲香 ]

原题:“退休3年后获刑”再证腐败没有“安全期”

在任职的12年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并索要工程承建单位贿赂,受贿总金额高达559万,单笔最高达300万。去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水务局原巡视员刘东才因受贿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20日 网易)

一直以来,部分官员都存在“退休就安全了”的错误思想,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只要违纪违法,总会留下蛛丝马迹,迟早会被查出来,不管退休与否,都要追究责任。

其实,贪官退休后被抓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十八大以来,中纪委频频出手,不断剑指“退休老虎”,退休或退居二线后被调查的大小“老虎”不胜枚举,副省级以上的“大老虎”就有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湖南省原政协副主席阳宝华、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等十余人,副省级以下的“老虎”更是多不胜数。而湖北省武汉市水务局原巡视员刘东才退休三年后获刑,再次证明官员退休不等于进入“安全期”。

事实上,贪腐分子根本就没有“安全期”,只要贪污腐败,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能被抓,想要安全感,唯一的方法就是清正廉洁、尽职尽责、不贪不腐。而对于那些已经“一失足”的贪腐分子来说,也应及时主动向纪委自首,争取坦白从宽,及时遏制住其向“千古恨”的深渊继续滑落。

笔者认为,贪腐分子所谓“退休后就安全了”的错误意识实际上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只有击碎贪腐分子的侥幸心理,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要击碎贪腐分子的这种侥幸心理,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领导干部的廉政防线,促使领导干部主动拒腐防变,摒弃侥幸之念;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发生在干部身边鲜活的典型案例,教育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敢心存侥幸;三是要健全相关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断权力寻租的路径,同时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任中、离任、离职和退休审计,让领导干部没有侥幸的空间。

(作者地址: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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