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公开《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目的就是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新华网 5月17日)
简化手续,只是优化公共服务的第一步;有所不为,正是为了让政府在职责范围内更好地“有所为”,也就是说还要细致而耐心地做“加法”。曾几何时,回老家办护照,往返数次仍受刁难;出境游办手续,却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在异地怀孕,办准生证比怀胎十月还慢……这样的切肤之痛,让人记忆犹新,而这样让人无奈的“所作所为”早就证明应该彻底消失。就必然要对不必要的手续进行大刀阔斧的削减,也就是要果断而坚决地做“减法”。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化的简化,把政府部门“乱伸的手”收回来,正是为了让手续清爽起来,让办事舒畅起来。
但是,这样的简化不是就意味着政府部门就完全放开手不管不顾、消极怠慢了,简化手续,只是优化公共服务的第一步;有所不为,正是为了让政府在职责范围内更好地“有所为”,也就是说还要细致而耐心地做“加法”。一个办事窗口,一头连着百姓利益,一头连着政府形象,既可能因为衙门作风而导致矛盾对立,也可能由于周到为民而增强社会信任。老百姓接触不到更高层的领导,基层干部是什么样,百姓眼里的党和政府就是什么样。也就是说,老百姓是通过身边的人与事来进行认知,公共服务与老百姓贴得最近,自然也最能影响群众的判断。那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既能体现为民服务的宗旨,更能提高政府公信力。
该放的放下去,该管的管起来,政府既要“有限”,更要“有效”。一个“有限而有效”的政府,边界清晰但职能明确,运转流畅而服务优良,它不会干涉不该管的事而制造无谓的麻烦,而会在该管的事情上在所不辞。“有限”是为了“有效”,“有不为”是为了“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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