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南州通报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例:惠水县斗底乡党古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浩华以修建通组公路资金不足为由,挪用该村低保户的农村低保资金支付工程款,并套取、贪污23名低保户的农村低保资金4万余元,目前陈浩华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民网)
农村低保是国家给予挣扎在贫困线上的百姓的救助,是保障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的一张“安全网”,是脱贫攻坚的“兜底”之举,因其资金关乎着困难群众的衣食住行,所以克扣、挪用低保资金万万不可!然而,面对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却总有少数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敢冒险将低保资金用于其它。而这,却是国家坚决不允许的!谁挪用谁就将受到严惩!
村干部挪用低保资金的行为,暴露的不仅仅是基层法制意识的淡薄,更是少数村干部政治思想不过关、道德水平低下等问题,是一种病,得狠狠的治!因为不懂法的村干部犹如一颗随时可以断掉的链条影响着社会发展的步伐,阻碍着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与落地。
因此,县、乡纪委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加大追责力度,对依法不履行职责,特别是优亲厚友、贪污挪用低保资金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其次,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确保在法制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不走偏、不受阻,如给村干部定制法律培训套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具体的案例组织村干部学法,让其深刻认识挪用低保资金的严重后果。第三就是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指导村一级建立村务民主决策、科学运行的机制,督促村(居)做好各种台账,尤其是“三资”管理台账、财务公示台账、计生三金奖扶台账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做到账目清楚,一目了然,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总之,基层党员干部直接面对广大群众,所作所为代表着党的形象,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村干部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影响,在加强村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律意识的同时,要建立好基层防腐机制,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实落地,提高群众的社会满意度!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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