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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交给群众,腐败岂有藏身之地?

[ 作者:任财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05 录入:16 ]

“把监督权交给群众”,是中纪委2015年反腐工作的重心。时隔一年,把“监督权交给群众”依然是治理腐败最重要的手段,依然显示出在治理腐败工作中强大的生命力。

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力量源泉,“把监督权交给群众”,腐败就没有藏身之地。回顾近年来,“老虎”落马的轨迹,可以清晰的看出人民群众监督的强大力量:据《搜狐财经》报道,十八大以来41位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在被调查前,共有23人曾被举报,其中9例为网络举报。23个举报案例中,有6例为实名举报,其中5例也是被网络反腐打倒.据《华商报》报道,群众实名举报,陕西牵出腐败窝案:盐务局一正两副3名局长获刑;岐山教体局原副局长因受贿罪被判8年……群众监督对“苍蝇”和“老虎”级官员均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回顾我们党的历史,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取得各项胜利的重要保证。广大群众对不良作风深恶痛绝,要不要创造条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愿不愿发动群众积极监督,能不能及时回应百姓关切,本身就是对各级纪检部门的最大考验。治理腐败是纪检部门的职责,联系群众是反腐工作能否取得胜利的最有力的武器。

“治理腐败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当权者不敢腐”。“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综上所述,把监督权交给群众,这是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让官员“不敢腐”、“不愿腐”、甚至“远离腐”的最有效方法之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只要群众愿意参与反腐,看还有谁岂敢在腐败呢?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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