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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会计权利有多大--能贪污670余万

[ 作者:随缘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2-26 录入:7 ]


24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林县鹿埠街道办事处会计段红云涉嫌贪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票据的手段,在近一年半的时间内贪污6792767.1元。(20160225日中国新闻网)

检方指控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票据的手段,先后32次骗取7个村小组的集体资金供其挥霍。

为何一个街道办会计能贪污这么多,笔者认为,首先是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问题。相信每个单位都有相应的财务制度,但很多时候制度都是一纸空文,相关人员在制度执行和监督时都没有认真把好关,才导致一个小小的街道办会计能贪污这么多钱。

其次是责任心的问题。笔者曾在乡(镇)工作过,村(社区)每笔支出至少要经过村支两委负责人的签字和盖章,然后乡(镇)相关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且会计制度要求印鉴章需分开保存,被告人在1年半的时间里先后贪污32次后才被发现,这些票据经手签字的人员、印鉴管理的人员、监督查检的人员的责任心在哪里?

笔者认为要避免此类腐败情况再次发生,一方面应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强监督查检和责任追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能让制度变成一纸空文。而案件的发生归根到底都是因为监督检查不到位,只有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过程监督,经常性监督,完善相关制度,才能使此类职务犯罪在源头上、制度上得到有效遏制。另一方面应加强对人民公仆的思想教育,增强其干事的责任心,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源上杜绝腐败。

作者单位:北川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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