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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 星期一

村官收煤老板名表戴出什么派头?

[ 作者:杜才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417 更新时间:2016-01-18 录入:12 ]

陕西神木煤老板被曝给村干部送劳力士,矿长否认。(2016-01-16来源:华商网(西安))

所谓代表,就是受委托代替个人﹑集体﹑组织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

陕西省神木县中鸡镇高家畔村板定梁塔煤矿,是高家畔村三组村民集体煤矿,2008年与与现任矿长苗成良合作生产经营,双方商定村民占股权47%,为了监督煤矿生产经营状况,确保村民利益得到实现,高家畔村三组委派原组长高兰才等10余名村民代表驻矿监督。

既然是第三组村民选出的组干部和驻矿村民代表,就应该代表全组村民、站在村民角度说话,维护村民利益。

村民代表,难道就是去戴煤老板送的名表?高兰才等人从驻煤矿监督近10年,没有督促煤矿公布账目,没有督促煤矿发放股金?最近还由记者前往该组,证实煤矿给他们10人分别买了一块“劳力士牌”名表,有1名代表因为不喜欢表,就发了20万元现金。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但是从2008年以来村民应该得到数千万元各种费用,分文未得。由此反推组长高兰才等9名村民代表其实去代表煤老板的利益去了,他们为了蝇头小利,出卖了第三组村民的利益,是一伙吃里扒外的“第五纵队”。

收受20万元的名表手不抖、心不跳,我们有理由相信,近十年来,组长高兰才等人肯定还收了煤老板其他的钱财物。

10年不公布收支账目,煤矿经营老板什么目的?早就想赖账!10年不分配股红,什么意思?就是想独吞股本、股金、红利。

话说又回来,老板不仁,那村民派出的监督人员、群众代表哪里去了?可没有想到,他们被以组干部为首的监督人员给出卖了。

其实,村民也有错,错在过分相信“村民代表”能够代表老百姓的利益,没有依法要求法院向煤矿老板执行合作协议,让煤老板为自己不诚信行为买单,不过现在依法申请维权也不迟,只是这么多年的账目难以厘清,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法院出面维护村民利益。

笔者认为,对于原组干部高兰才及其他9人收受煤老板“劳力士”名表,与煤老板“狼狈为奸”欺骗村民,欠下全组父老乡亲一笔“良心债”;更严重的是,这10人,有9人收了一块价值20万元的“劳力士表”,1人收受20万元现金,是《刑法》规定“索取或者收受贿赂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应归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如果这10人中有党员的,还必须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以纯洁基层组织,以实际行动去信于民。

俗话说:“一个鸡蛋吃不饱,一张贼皮背到老”,“组蝇”高兰才及其他9个村民代表见利忘义,与煤老板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收到的不是一块名表,而是“一副逞亮的镣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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