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养老是一个新兴的养老模式,这是对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一种补充,也是对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一种有效缓解。然而,面对新型的互助养老,大家怎么看?农村老人又是否愿意接受这一养老模式?(1月4日《梅州日报》)
目前,农村的养老一直是一个困扰农村基层的“老大难”,大多数老人都格守着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选择居家养老,对于互助式养老这种新兴模式,还未能突破心理——再苦再累也不想让儿女背上“不孝”的罪名,因此,农村老人只要身体尚好,有一定劳动力的基本会选择自住或与子女同住,很少考虑互助养老的。至所以会造成这种困局,一方面是老人的观念守旧,面子主义思想严重;另一方面是对互助养老的模式没有了解,产生识知上的误解。
何谓互助养老呢?它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作为社区养老的补充,互助养老更强调普通居民间相互的帮扶与慰藉。近几年河北省肥乡县探索出“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农村社会互助养老新模式便是其中一个成功的典型案。2008年,该县前屯村为了解决村里养老难题,将一所闲置的小学校舍改建成免费供独居老人集中居住的互助幸福院。在生活上实行互助——老人们相互照料:让年轻点的照顾年老点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弱的,各自取长补短,形成一个共同生活体……这种互助养老模式,让老人们抱团取暖,因为皆为本村的老人,生活习惯大多相似,个性也相互了解,容易沟通,这样就较好解决了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需求问题,既体现传统居家养老习俗,又促进了家庭和睦。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基层领导不能因为这种养老模式是“互助的”,就可以当“甩手掌柜”,而应该进行宏观调控:一是法律上的规范:老人们精力有限,自我管理能力不够,很多事情心有余而力不足,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方式等问题,政府应尽早出台明确的法律和政策加以规范并完善管理;二是资金上的支持:“互助养老”虽然是民间自发的行为,但也是为政府解决养老问题,政府应该在资金是给予必要的支持,以便把农村养老规模做大做强,让它能惠及更多的农村老人。
总之,互助养老模式是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与社会出现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模式比起来,更适合当前农村现实的,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养老资源紧张的态势。期盼更多的老人能尽快接受它,当然希望更多的有识之士无私奉献,积极参与到其中来,让它早日成为农村养老的新时尚!
作者系湖南省武冈市第七中学老师,大专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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