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2018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下文简称《规划》)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新华社 5月31日)
笔者一直好奇,为什么在脱贫攻坚开展得如火如荼的时期,又要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不是重复施策,浪费精力吗?而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以及专家的解读,让笔者深深体会到,原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打好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对全世界人民的庄严承诺,而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实施,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前提和保证,更是乡村振兴战略现阶段的工作重点。不能实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就不能实现全面小康,而没有全面小康,乡村振兴战略也就是一纸空文。到2020年,全国仍面临着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艰巨任务,怎么完成这空前艰巨的历史重任,《规划》和《意见》为我们绘制了新蓝图。
首先清醒认识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关系。要不折不扣把党管农村、优先发展农业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让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提供内生动力、造血机能和路线图。同时,要坚持脱贫攻坚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坚持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从根源上激发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斗志和内生动力,不断夯实脱贫基础,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贫困人口如期同步小康,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要明确现阶段脱贫攻坚是“三农”工作重点。要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不断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加强对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精准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特殊困难。进一步精准帮扶举措,深入开展各个专项扶贫工程,要大力开展扶贫扶志、感恩教育,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树立脱贫光荣导向,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最后,要狠抓扶贫队伍责任落实和作风治理。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考核监督评估机制,提高考核评估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坚决依纪依法惩治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如此看来,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一个前提条件,而乡村振兴也能为脱贫攻坚提供支持和保障,有了《规划》和《意见》双重指示作为蓝图,相信我们必定能够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并且在不久的将来,将乡村振兴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战略变为现实。
(作者地址:四川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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