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政府、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又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人民日报 6月1日)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生活水平,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审议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事关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业农村前途发展。因此各地在贯彻执行中,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朝着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个目标,来开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
要始终把农民放在重要位置。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实施乡村振兴要把农民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我们要坚持把农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执行政策、制定措施等方面必须要充分征求尊重群众意愿、考虑群众的利益、结合农村的实际,主动引导农民参与,努力让农民认同、农民满意。具体来说,首先是要搭建平台提供机会,让广大农民通过提建议、论政策、谈感受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既汇民意集民智,又增强广大农民主人翁意识,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是要坚持以增进农民群众利益福祉为中心,不管是在城乡融合发展,还是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都要向农民进行倾斜。当然,政府的主导作用也必须挺起来,在改善农村环境、改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要主动作为、形成长效机制,努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是当前全国上下一项紧迫的、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每个共产党员都有义务扛起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这面大旗,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地址:四川盐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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