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中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业的主平台和创新的重要源泉。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合理引导市场利率水平,疏通传导机制,促进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作为支持经济发展重要力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我国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背景下,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部署,加大信贷投入,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力促当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本文分析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提出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路径及建议。
一、当前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欠发达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抢抓机遇,发挥优势,改进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入,多策并举帮扶小微企业成长发展,对推动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十分突出。认真分析,有政府、银行、企业等多方面的原因。
(一)银行方面
长期以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工、农、中、建等大型银行没有履行国有银行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大中小并举,一方面“嫌小爱大”,将大量资金“批发”给那些资金需求量大、流动性小的大中型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去获得稳定收入的情况下,还将大量信贷资金投放到违约率较低的个人住房贷款。央行去年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增加3.63万亿元,同比多增1.8万亿元。其中,9月份新增4759亿元,同比多增2055亿元。另一方面上级行信贷资源分配不均衡,下达县(市)支行的贷款规模偏少,小微企业原本在银行仅有不大的贷款空间必然受到挤压。绝大多数银行在受理小微企业贷款时都保持着谨慎观望态度。主要原因是:银行信贷观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小微企业缺乏了解和重视,普遍认为将资金投向小微企业风险高、成本高、工作量大、收益率低。小微企业具有经营规模小、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弱等较为独特的经营特征和融资期限短、融资时效急等融资需求,而这些特征和需求又与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存在矛盾。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放款快、手续简,但缺少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积极性。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高,期限短,小微企业难于接受。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成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但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和服务水平所限,以及不良资产等问题,导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后劲不足,难以满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金融创新不足,信贷产品单一,小微企业贷款仍是传统的抵押贷款,难以满足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目前小微企业担保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许多小微企业很难得到银行机构的贷款支持。作为基层行要想政策上突破、机制上有创新,需要解决好上级行监管和基层行创新间的矛盾。此外,少数银行机构有禁不止,仍变相向小微企业贷款收费,并增加贷款的附加条件,如要求小微企业贷款必须购买理财产品或购买保险产品,等等。
(二)企业方面
一是抵押难。在经济下行区间,银行最主要的贷款方式是抵押担保。小微企业资本相对匮乏,缺少合格的抵押担保,成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天然屏障。与此同时,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小、手续烦、成本高、抵押难、风险大,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使许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意愿不强。
二是等级低。小微企业普遍经济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制度不健全,自有资金少,成长能力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经营业绩不稳定,信贷投放风险相对较大。可供银行选择的优质客户不多,少数企业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坏了小微企业的形象,进一步加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度。
三是不公平。绝大多数地区对招商引来的企业不仅有商务、安商服务协调中心等部门贴心服务,还有政府部门的干部跟踪服务和“一对一”帮扶。而本土小微企业不仅没有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还要承受更重的经济负担和接受不合理的工作检查,使不少本地小微企业经营者都有一种“招来了女婿冷落了儿子”的感叹。同时,有些政府管理部门对本地小微企业重检查、轻指导,重收费、轻服务,优惠政策制订多、执行兑现少。此外,外商用地方便价低,本土企业用地难、地价高。
四是牌不响。虽然不少产品占据本地或周边市县大半市场,但拥少全省、全国及国际影响的小微企业缺乏叫得响、打得出的地方品牌。
五是水平低。据调查,大多数小微企业常常为家庭式管理,夫妻企业、兄弟企业为主流,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普遍不高,管理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创新能力不足。小微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较低,现金交易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库存管理和交易结算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控制度,随意性较大。此外,小微企业产品结构单一,生产成本高,市场竞争能力差,企业经营效益欠佳。
六是财务乱。由于小微企业缺乏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诚信经营意识,目前,有80%以上的小微企业财务报表不真实或者没有财务报表,这使得企业资产难以核实,银行在受理贷款时会产生“贷不如不贷”、“多贷不如少贷”的心理。
此外,企业“五险一金”负担过重,人力成本压力巨大;原材料涨价、用电紧张、税收重,等等,小微企业经营压力不断加大,经济效益普遍较差。
(三)政府方面
长久以来,国家一直给大中型企业特殊的优惠政策,使得大中型企业越做越强。小微企业很少得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还缺乏统一的面向小微企业的服务管理机构。尽管党中央、国务院对小微企业高度重视,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许多政策措施,但少数地方政府尚未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金融、财政、税务、国土、司法、工商等部门也没有形成支持合力。同时,服务不能一视同仁,如有的地方对招商引资企业有政府部门的干部跟踪服务,实行“一对一”帮扶,还有政法保商。小微企业不仅得不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还要承受更重的经济负担。此外,政府对企业评估缺乏统一管理,资产评估收费过高,且评估结果的有效期限只有一年,部分企业因此不愿进行资产评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要“多措并举降成本。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名目繁多的收费使许多企业不堪重负,要大幅降低非税负担”等要求,这些要求能否贯彻好、执行好、实现好,还有待今后的认真观察和监督检查。
(四)其他方面
1、金融监管乏力。银监会虽然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但没有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未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的处罚规定和处罚标准,导致有些地区发生银行“三个不低于”目标实现不实现一个样的怪事。
2、银担合作不佳。目前,绝大多数县(市)财政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不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民营担保公司有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的意愿,但国有大型银行基本上不与民营担保公司打交道,股份制银行对民营担保公司的授信额度、准入门槛要求较高,所以,银担合作困难重重。
事实上,小微企业融资难不仅阻碍了小微企业的发展,而且不利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削弱了金融业结构多样性;引发社会、经济不平衡;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
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路径与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7月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员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要改善金融服务,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管道。”李克强总理2016年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时指出:“金融首要任务还是要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实体经济不发展,是金融最大的风险。所以金融机构还是要着力去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绝不能脱实向虚。”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新形势下,保持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把握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新形势下做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的政治责任感,把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当作大事来抓,当作金融机构加快有效发展、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机遇,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多措并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保证小微企业贷款增长速度不低于上年水平,确保小微企业服务工作不放松,支持力度不减弱,信贷投放不下降,全力以赴做好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着力推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力促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实现企业增收、银行增效的双赢目标。
2、加大信贷投入。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金融机构要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取得明显成效。一要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工、农、中、建、邮等国有大型银行要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要求,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并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新模式,加大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增设扎根基层、服务小微的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努力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二要加快金融创新。要全面推行小微企业联保贷款业务,着力推广土地、设备、厂房抵押、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小微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商业保理、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实现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方式和融资渠道新突破;三要实行优先保障。在贷款规模、利率优惠、审贷时间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切实增加小微企业的贷款可获得性;四要突出支持重点。重点支持有利于扩大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且管理较规范、管理人员素质较高、经营有特色、产品有市场、经营效益好、信用等级高,以及与大中型客户建立稳定协作关系的小微企业。对产品有市场、守信用、有抵押物,但暂时盈利能力较差的小微企业,应给予适当的信贷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实现盈利、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宜简单地压贷、抽贷、断贷。此外,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要与时俱进,创新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总之,金融机构要通过提升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3、降低企业成本。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下,要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就必须降低企业成本。一是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务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要求,以及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摆正“金融与经济、企业与银行”之间相融相生的“鱼水关系”,严格执行信贷制度,在贷款方面只收利息,不收手续费、服务费、顾问费、咨询费、工本费、账户管理费等一切不合理费用。严禁向小微企业提出贷款必须购买理财产品或购买保险产品的不合理条件和要求;二是要对年收入在60万元(月收入5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年收入在120万元(月收入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实行三年全部免税;三是要用政府的痛换来小微企业减税费,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相关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简化、整合,着力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同时,要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四是要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此外,要想方设法降低企业用地建设成本、用电成本、人才引进成本和物流等成本。
4、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地方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各项减负措施,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二是人民银行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要求的金融机构要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三是中国银监会要出台《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的奖惩办法》,要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适度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的监管容忍度,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支持力度;四是自2017年1月1日至于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动力和能力,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五是财政部出台《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财政部门对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且贷款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六是地方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小微企业贷款总量和增幅达标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中确定损失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让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有信心;七是地方政府每年将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列入年度考核,并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信贷员给予表彰,努力提高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八是尽快组建政府性非盈利聚焦主业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解决小微企业贷款无抵押物问题;九是对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小微企业,地方政府要予以表彰奖励。
5、加强银担合作。银担合作是金融机构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重要渠道,对金融机构拓展业务、提升服务和分担风险具有积极作用。因此,金融机构在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下,应当进一步领会政策信号,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在严把合作准入关的同时,降低门槛,尤其对实力强、信用好、运作规范的担保公司积极合作,搭建平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与此同时,担保公司也要积极与金融机构加强沟通,主动争取合作,增强互利互信。要努力优化银担合作外部环境,人民银行向担保机构开通征信接口,便于担保机构查询受保企业信用信息,从而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银担双方要认真做好贷款“三查”,共同做好贷款风险的防控工作。此外,要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防范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参与担保机构违法违规活动,严惩银担合作中的违法骗贷套贷行为。通过银担合作,努力实现银行、担保公司和小微企业的共赢。
6、加强信用建设。信用环境决定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县(市、区)要按照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要求,加强信用建设,着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级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信用宣传和教育,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和社会道德,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增强居民信用观念。要深入开展信用户和诚信企业的评定,进一步完善信用档案,努力解决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对诚实守信、按时还贷的小微企业给予下调贷款利率、扩大贷款额度等优惠政策。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7、必须形成合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财政、银行、工商、税务、供电、国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小微企业服务工作。政府部门要多措并举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要设立创业兴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上网触电”,力推小微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开拓省内外市场;要强化小微企业用工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招工难”;要加强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着力为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服务。与此同时,小微企业要苦练内功,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的发展能力和在产业链中的层次和地位,努力使小微企业成为银行的优良客户,以良好的信誉赢得银行的信贷支持。此外,司法部门要保护合法借贷行为,着力维护好银企双方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农行江西龙南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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