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镇政府公款吃喝欠酒楼2斤白条”的新闻再一次引进公众的广泛关注。据报道,重庆彭水县大同镇一家民营酒楼,2016年开始,该镇一些领导经常来此吃喝、招待,喝郎酒抽中华烟吃野味后做假单,留下2斤白条约14万元没支付。(7月27日,澎湃新闻)
在世人惊呼“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的当下,重庆彭水县大同镇干部却因大吃大喝,留下2斤白条约14万元没支付,被媒体曝光,应该向谁追责呢?
履行主体与监督责任出现缺失。党的“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吃喝等“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存在惯性思维,管不住自己吃惯了的嘴,将吃喝的地点转移到内部食堂、街边小店、农家乐、高档小区等,以“一桌餐”的形式,喝名酒抽名烟吃野味,以躲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然而大同镇在当地一家民营酒楼定点就餐,在上行下效中失去了约束,致使招待费用超标做假单,积累到14万余元,难以及时支付。可见当地党委、纪委、领导干部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上出现了失职行为,就应该追究相关责任。
“快刀”问责责任者,方能维护党政形象。大同镇“2斤白条”的曝光,损伤的是党规党纪的尊严,损坏的是当地党政的形象,丢失的是党员干部的形象。同时充分说明当地在执行“八项规定”和从严治党上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导致吃喝等“四风”问题盛行。虽然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并督促大同镇政府立即兑付所欠餐费;但是更应该“快刀”问责管理者的责任,向媒体公布账务的形成、偿还、追责情况,以警示更多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促进“八项规定”等党规党纪在基层的持续落地生根。
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执行党规党纪的行为自觉。“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大同镇“2斤白条”暴露了个别地方在执行“八项规定”等党规党纪的短板,警示党员干部在自身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的同时,依据中央相关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层层压实管党治党的责任,让干部的行为始终处于纪律的约束中。纪监委也应在常态化监督上持续发力,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场所的监督,并运用群众和媒体的力量,加强干部作风的监督,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始终崩紧党规党纪这根弦,才能形成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的良好政治生态,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保持“血浓于水”的干群关系,吃喝风等“四风”问题才会得到有效遏制。
(作者单位:盐亭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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