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回乡几天,亲友们在交谈中,不时会提到以往一些乡贤的名字,赞扬他们在乡村治理、调解矛盾、文明教化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由此觉得需要重视传承弘扬乡贤文化。我以为然,只是感到乡贤文化的衰落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传承弘扬需要推陈出新。古代中国的行政管理只到县一级,所谓“皇权不下县”,县以下的乡村主要靠乡贤士绅来治理,如今乡村政权坚实,乡贤文化的发扬广大,则要适应新情况新需要。
返沪后读到钱念孙先生的一篇文章,讲了“乡贤文化为什么与我们渐行渐远”,全面而深入。传统的乡贤文化确已不大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难于原样的照搬照用,需要推陈出新,摒弃其中过时的东西,发扬它的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基因,结合时代需要建构新乡贤文化,这将大大有益现代乡村基层的治理。比如,由于现今社会已有较完整的行政管理系统,国家已进入法治时代,乡贤不能也不必要像过去一样在社会治理上发挥那么多的作用,但是作为好人、善人而在民间有威望的乡贤,能够很好的发挥德治、善治的力量,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把法治的作用和道德的规范结合起来。乡贤是推进德治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扬乡贤文化有益于大大推进乡村文明建设。
有些改变了条件,似乎也有必要再把它改变过来。比如,钱文提到,传统乡贤文化蔚为壮观,有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告老还乡”制度,保证了乡贤人才的绵绵不绝,代不乏人。“文官告老还乡,武官解甲归田”的传统,形成了“落叶归根”的人生理念,出现了诸如“归去来兮”的咏叹以及“鲈脍之思”的美谈。这样做,有利于实现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到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对缓解大城市的“城市病”与农村的”空心化“均有裨益,从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今越来越多的干部来自农村,能不能将“告老还乡”作为退休制度的一种模式加以倡导和实施呢?
如今可以成为乡贤的人,主体较古代也要广泛得多,除了退休官员,还有各类知识分子专家、企业家、农民工等,让其中优秀者的善言善行像古代乡贤一样垂范乡邻,培育文明新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蓄正能量。自然,由于多年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城乡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乡村生活条件远不如城市,要推行“告老还乡”,需要一系列相应措施,方能使人愿意“还乡”。不过,如果这是一个可取的方向,是到了迈步前行的时候了。如此,新乡贤文化必然会迎来新景象。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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