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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园:拆迁新建村环境治理之困境与出路

[ 作者:王可园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08 录入:12 ]

——对浙北优新村的调查与思考

摘要:良好的农村环境是农村经济发展之前提,是农村美好生活之基础,是农村社会和谐之保证。浙北优新村环境治理方面存在一些困难,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外来人口多,二是管理不到位,三是村民参与不足,四是制度建设缺乏。如优新村一样的拆迁新建村的环境治理应从四个方面寻找出路:增强外来人口家园体验,引导他们自觉维护环境;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引导干部从过分偏重经济发展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转变;优化村民公共精神,鼓励村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升现有制度的执行力。

关键词:拆迁新建村;环境治理;困境;出路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治理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重大问题”之一。尤其是近年来,各类与环境污染相关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证明人们的环保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是,相对来说,人们更为关注一些有新闻效应的重大环境治理事件,如厦门、宁波、昆明等地的“PX”事件,或如浙江等地一时出现的企业家或私人老板“花钱请市长”下河洗澡一类的新闻事件。却对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环境状况,尤其是对农村的生活环境关注得不够。我们对浙北一个拆迁新建村的调查发现,该村拆迁重建至今刚刚十年,但环境状况已经相当不容乐观,环境治理也面临较大的困难,村民对村里的环境状况及治理绩效反应强烈。优新村令人担忧的环境状况和环境治理绩效正日益成为村民们对村干部不满的重要原因之一,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因此,研究优新村环境治理面临的困境,探究其原因,对化解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浙北优新村环境治理困境与原因

一、优新村概况及环境治理现状

优新村位于浙江省嘉善县惠民镇西北,距离镇政府约1200米,村域面积3.12平方公里。有9个村民小组(社),现有469户,常驻户籍人口1562人。外来人口10000人左右,远多于户籍人口。现在的优新村是将原来的两个村合并搬迁至现在的新村。新村东西向为商业一条街,南北向为“界河”,两边分别住着原来的两个村村民。2002年7月,县经济开发区四期开发,有两条道路南北纵贯整个优新村。2003年底,全村4350亩土地全部被征用,432户拆迁房屋补偿13062.5836万元,青苗补偿金559.3769万元,安置人员1509人。由于全村土地全部被征用,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以房屋租金、养老金、年底分红及工厂打工收入等为主,2008年人均年收入即已达到10831元。与绝大多数的拆迁村一样,优新村的拆迁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也充满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甚至上级政府之间激烈的博弈。村民多次到县、市、省政府上访,甚至有好几次“进京”行动。但是,随着上级政府的介入及村民的一些利益诉求得到满足,特别是优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及顺利运行,人们的生活逐渐得到改善,优新村又恢复了平静。近几年,该村从一个领导眼中“天下大乱”的村变成了“天下大治”的村[1],取得了一系列荣誉。[2]前任党支部书记也因此而得到提拔,担任另外一个镇副镇长。

尽管承载着诸多荣誉,优新村仍然面临着一些治理难题,环境治理便是目前村民反映最为强烈的一项。由于是拆迁新建村,优新村最早入住新村的几户在此居住至今也不过10来年。但村中的环境状况已经令人堪忧,目前469户中,有近200户,5000平方米左右的违章建筑,有的是简易钢棚,有的却是钢筋混凝土建筑,一些党员、村民代表家中也建有大面积违章建筑,给村民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如随着村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不少村民家中已有轿车,但由于村内道路毕竟狭窄,一些道路被违章建筑所占,导致车辆无法转弯,引起一些村民不满。同时,由于新村已经集中居住,前后房屋距离较小,一些村民将房屋私自“升层”[3],遮挡别户的阳光,也容易造成村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另外,优新村外来人口约10000人,因此夜市非常热闹,人头攒动,不少外来人口在傍晚从事烧烤、小吃等生意,造成了满地垃圾和油污。村中商业一条街上的灰白色水泥路如今已有大段的油污路,新村也旧了不少。其实,优新村为治理村中环境也费了不少心思,花了不少钱。据一位张姓村务监督委员会副主任介绍,去年村里的卫生费就达到了四五十万,大概占到了村全年集体可支配资金的10%左右[4]。村委会也组织了专门人员去清查统计村中的违章建筑,但都是收效甚微,村民们的意见仍然比较大。

二、优新村环境治理困境之原因

优新村的环境治理陷入困境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既有拆迁新建村特殊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带来的影响,也有村干部、村民的行为取向等方面的影响。总体上看,优新村环境治理目前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

首先,外来人口多,人口倒挂影响着优新村的环境治理。优新村与许多拆迁村一样,由于土地被征用,村民在一夜之间实现了从农村户口向城镇户口的转变,经历了“农民市民化”进程。但是最为根本的改变还是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导致农民家庭收入来源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没有土地,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农业生产已不再可能,但由于优新村紧靠开发区,开发区内有多家工厂或企业,有许多在工厂或企业务工的外来人员成为优新村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近1万人,与优新村2000不到的户籍人口相比,人口倒挂现象严重。外来人口有大量的租房需求,因此,房租成为优新村绝大多数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张主任介绍,全村90%家庭都出租房屋,每户平均年租金收入在2万元左右。正由于外来人口越来越多,租房需求庞大,租金越来越看涨,一些开始村民扩建自己的房屋。由于新村刚建时每户的宅基地是分配固定的,因此,从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上扩建基本不可能。因此,一些村民通过各种方式扩建房屋,增大可租房面积。将协议规定的2层升成3层,3层升成4层甚至更高,有的村民干脆挤占公共场地建房。同时,村中的商业一条街上的商铺,基本租予外来人员经营,租金收入占村集体可支配资金的大头,每年有几百万的收入,街面上的100多个烧烤摊、小吃摊的摊位费,每年的收入在三四十万,这些收入都是优新村集体可支配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成为村民每年分红、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各项生活福利的重要资金来源。外来人口为优新村带来可观经济收入的同时,也给村里的环境治理造成很大困难,使得村民对外来人口有种“食之无味,弃之不得”的“鸡肋”之感。之所以食之无味,在于外来人口更多情况下将自己视为村里的过客,只是在此赚钱而已,根本不存有环境保护这样的长远之计,从街面上各摊位前的遍地垃圾便略知一二,村民们也很讨厌。但正如我们在访谈中一些村民坦言的那样,如果他们都走了,优新村村民的生活将大受影响,有的甚至无以为继。正所谓“去之不是,留之也不是”。

其次,管理不到位,村干部行为取向存偏差影响优新村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治理虽然应该鼓励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但是相对来说,村干部,尤其是村一把手的行为取向对农村环境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它涉及到一个村钱往哪里投,劲往哪里使的问题,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制约农村环境治理的最重要的因素。周黎安曾用地方官员之间的“晋升锦标赛”来解释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5]现象,尽管村级干部未完全参与到这一锦标赛之中,但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是村干部们的首要目标,优新村的村干部们自然也不例外。我们遍查优新村改革开放以来的组织史[6],可以发现党支部书记基本上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或董事长一职。2000以来优新村经历过三任书记,第一任女书记任上,新村刚建,还未成形,由于没有土地指标,其顶着多方压力“硬建成了村里的商业一条街”,2004年该女书记因经济问题被村民举报,最后被拘役四个月;第二任书记则对商业一条街进行了大力招标,现任书记则将前两位的事业不断发扬光大,才有了今天商业一条街的繁荣。[7]可见,经济发展也是村干部心中不变的主题。相对来说,环境治理则不那么受待见了,原因在于,环境治理属于“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如村中大量存在的违章建筑,村民普遍认为,没能从源头上控制住,现在从哪家先开始拆都行不通,都是得罪人的事情。尤其是有的违章建筑已经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拆起来更为麻烦。一些村干部提出希望“上头”下来个文件,他们就好办了。而当他们向镇里和县里提出这样的想法后,“上头”回复说这是你们村里自己的事情,我们也不好管。我们的田野调查中,谈到村里的违章建筑时,一位村民连续地讲“村干部不管”。这样,就形成了一位这位村民所说的那种局面“原来的村书记会到村里兜几圈的,现在不兜了”[8]。现在的村书记没法去村里“兜几圈”,因为如果被村民碰到反映这些问题,他又不想解决,也不能解决,倒成了尴尬之事,所以干脆成天躲进办公室,“拿着钱坐在那里”了。

再次,公众参与少,村民参与不足影响优新村环境治理。农村环境需要生活于其中的人去精心呵护,环境治理需要他们的积极参与。但是,村中环境的公共物品性质,决定了村民积极参与管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就优新村来说,村民很少参与环境治理有多重原因。一方面,如现在许多农村一样,如今优新村的年轻人基本在村背面的工厂或企业打工,早出晚归,他们对村中的事务关心本来就不够。一些村民反映某村干部对违章建筑管理不力,但当被问及此人何以还能选上时,他们认为这主要是村里不少在厂里打工,选举时不了解的缘故,谁当谁不当都差不多。而村中留下的要么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要么是还上学的小孩。这些人也不大可能参与村中的环境治理。另一方面,优新村环境治理过程中村民参与不足还有另外方面的原因。优新村农民历史上主要以种地为生,也曾经长期“站在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9],所在区域历史上天灾不断,人祸亦多,农民生活十分贫困。村史记载,域内为血吸虫病重灾区,原本三个兴旺大宅基,至解放时死于该病的有24人,死绝6户。拆迁并村之前,优新村集体可支配收入只有15万元左右,村民生活亦不富裕,拆迁后,村集体经济才逐年壮大起来。不断壮大的村集体经济不仅能够使村民每年都能享受一定的分红,而且还“包办”了村中的许多公共事务,环境治理便是其中重要一项。以街面卫生管理为例,优新村聘请了一支保洁队伍,专门负责村中的环境卫生,每年的支出在四五十万元。从村民的角度来说,反正是“我们”出钱请人做事,当然就是要由“他们”来负责了。我们在访谈中,甚至碰到这样一种村民,故意乱倒垃圾,认为他们出钱,如果不倒点垃圾让他们去打扫,岂不是白白给他们钱了。除本村村民之外,大量的外来人口也没有参与到优新村的环境治理中来,仅就与他们直接相关的街面卫生来说,外来人口完全没有参与的动力。优新村街面上的小吃摊位,每天向村“护村队”交纳10元钱的摊位费即可,再无其它特别的义务。[10]本村村民及大量外来人口参与的缺失,仅靠一支保洁队伍或几个“拆违人员”在那里“单打独斗”,是目前优新村环境治理陷入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后,制度建设缺,制度建设缺乏及执行力不足影响优新村环境治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优新村在环境治理方面面临的一个困难就是没有相关具体制度。村规民约中有环境管理相关条款,村民公约第9条规定,“严禁破坏生态环境,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严禁焚烧秸秆,做到房前屋后物品堆放整齐,庭院洁化绿化美化”,如违反村规民约的,将“取消村优秀共产党员、星级文明户评选资格和上级各类先进推荐资格;不予发展党员、不予提名后备干部”。[11]村规民约在农村环境治理中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它也面临着多重困难。如“民约”中规定的对违反者的“制裁”措施并不具有普适性,如取消优秀共产党评选资格条款,只有对那些有党员的个人和家庭才能起到作用,而优新村目前包括预备党员在于共有70名党员,只占总人口的二十分之一不到。另外,优新村村规民约第13条明确要求“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必须服从本村管理,遵守本村规民约”。但是,上面所提到的“制裁”措施却完全不适用于外来人口,从制度设计上讲,这就使得外来人口对第9条的规定完全“免疫”。除了制度建设不够之外,现有一些制度的执行力度也制约着优新村的环境治理。村中的违章建筑,基本上都是逐渐冒出来的,比如占用公共土地建房盖屋,都是今天搭一个棚,明天添一片瓦,未能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当初未能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现在很难凭着村规民约而“一轰而上”地进行拆除。还有的如楼房升层问题,虽然有建房协议,不得随意升高,但是对村民们来说,协议的执行力度也不足,村民之间也有种攀比心理,“他家可以升高,我家为什么就不可以”,一些村民如是说。

拆迁新建村环境治理之出路

身处浙北经济发达之地,优新村的环境治理有其特殊之处。但是,作为一个拆迁新建村,优新村也有着其它拆迁新建村的共同特点,如经济发展模式的独特性、人口结构的复杂性等。优新村的环境治理也是一样,也有许多拆迁新建村环境治理面临的共同问题,在此,我们借鉴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大胆提出几条化解如优新村一样的拆迁新建村环境治理困难的建议:

第一,增强外来人口家园体验,引导他们自觉维护环境。像大多数拆迁新建村一样,人口倒挂是优新村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其环境治理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对那些居住在拆迁新建村的外来人口来说,他们可能更多地感觉自己只是过客,并无久居之心。他们的目的主要是赚钱,至于赚钱的方式方法对村中的环境造成多大的伤害,他们是不会去管的。现在一些地方在建“PX”项目时遇到的阻力,正是当地民众环境意识觉醒的标志。但是这种民众意识的觉醒主要是因为这些项目对人体巨大的危害性及新闻媒体的大量介入,而拆迁新建村的日常生活环境则无法受到如此关注,本地村民不可能有如此激烈的反应。更由于外来人口的消费需求为拆迁新建村带来不菲的收入,村民们对外来人口的依赖性不断增强,使得他们也无法对外来人口抱有更强的抵制态度。对优新村来说,目前外来人口近万,要迅速改变目前的“租金经济”[12]大概很难,如果他们不能够以此地为家,只是抱着一种过客的心态,那么他们就不可能心系优新村的环境状况。因此,必须要增强外来人口的家园体验,使他们能够融入本地生活,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关心、关注村中的环境状况,使他们具有长远眼光,而不会为一时的盈利诉求而破坏村中环境。制度设计上来看,要改变外来人口权利义务不均衡的状态。优新村村规民约共14条,只有一条提到外来人口,就是第13条的规定,即 “外来人口必须遵守本村规民约”。这样的生硬规定,显然不利于外来人口情感上的融入。因此,对在本地居住时间较长的外来人口,应进一步提高他们参与村务管理的机会。日常社会管理中,应当坚持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基层党组织要做到公平执政、依法执政,帮理不帮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外来人口的家园体验,使他们能够自觉地以此为家,关心村内的生活环境和其它事务。

第二,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引导村干部从过分偏重经济发展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转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向经济发展转变,“发展是硬道理”早已深入人心。在这一口号的鼓舞下,人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了生产力,特别是对GDP情有独钟,农村基层干部也不例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上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村干部的主要指标。即使在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我们发现带领村民致富仍然是一些村干部能够被提名参与竞选的主要理由。在优新村2013年的一次选举中,村支部书记的推荐理由只有一条,即“有经济头脑”,最后他确实成功当选。周黎安提出,“政府官员的治理机制是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的制度安排”[13],村干部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府官员,但在压力型体制下,农村基层干部的治理机制显然也是影响其行为取向和工作绩效的重要制度安排。尤其是在优新村,党组织的“一把手”即支部书记虽由党员代表选举,但其实最终的确定权在县委,这就更决定了县委的要求对村里班子工作重心的影响。访谈中,现任的一位陈姓党总支委员告诉我们,2004年优新村“天下大乱”之时,县委县政府给村里新班子的要求有两条,一是“摘帽”,即摘掉贫困的帽子;二是维稳,即保持稳定。新班子成功地做到了这两点,主要领导得到了提拔,调到另外一个镇上做副镇长,但是,这两条思路却被保留了下来。因此,要改变农村基层干部重经济发展而轻环境保护的现状,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将农村日常生活中的环境治理成效纳入村干部的考核范围内,尤其是要将环境保护引入对村主要干部的考核,唯有如此,才能扭转村干部的行为取向,促使他们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多地关注日常生活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第三,优化村民公共精神,畅通村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之渠道,推进参与式治理,鼓励村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拆迁新建村独特的经济发展模式及人口构成状况,决定了其环境治理不应当只是村“两委”或村干部的事情,它还需要全体村民及外来人员、社会组织等其它主体共同参与。本地村民的积极参与又是重中之重,他们是世世代代生活于此的人,如果他们不关心自己的日常生活环境,别人也不大可能去关心了。就优新村来说,仅靠一个保洁队伍去维护街面卫生,或只靠几个干部去拆除违章建筑,只会是劳神费力,事倍功半。一位参与街面保洁的本地村民高阿姨告诉我们,街面上的垃圾,“早上扫得干干净净,下午又要扫起来一大堆”。因此,对于越来越复杂的农村社会的环境治理来说,本村村民的积极参与将是十分关键的一环。优新村在民主管理方面的多项荣誉标示着村民对村中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并不低,又为何出现在环境治理上村民的参与度不足之情状?根源在于,虽然中国的村民自治自80年代就已推行,但优新村具有实质性的村民自治应该讲是从2005年后的选举开始[14],尤其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使得优新村村民自治一步步走上正轨。但是,优新村的村民自治是以“财务监督”开始,村民们的眼睛只盯着钱,盯着村里每年的集体可支配资金多少,年底能发多少分红,村干部有没有贪污这些问题,对环境治理等公共事务的关注度高,但关心却显得不够,认为这个事情应该是村干部或保洁队伍的事情,村民偏颇的公共精神成为环境治理参与不足的重要原因。因此,对拆迁新建村的环境治理来说,要完善村民的公共精神,促使他们不仅关注公共经济,而是也去关注其它公共事务。这就要求在农村环境治理决策中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基层民主协商,真正了解村民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意见和要求,提高他们对日常生活环境的关心程度[15],因为仅是关注,只会带来抱怨,只有真正地关心村里的环境,村民才会动起手来去维护。

第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升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是社会运行的游戏规则,它会塑造人的行为。诺思认为制度是影响长期经济绩效的一个重要因素,邓小平在对“文革”进行深刻反思后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6]。农村的环境治理也面临着制度建设不足和执行力不够的问题。对如优新村一样的一些拆迁新建村来说,要使村中环境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方面,就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要注意吸引外来人员及代表参与讨论,增强村规民约对外来人口的适用性及在他们心目中的合法性。但是,这其中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很多拆迁新建村的外来人口远远多于本地人口,村中事务的决策和讨论不可能让他们全员参与。如优新村村务公决中,有一项正是“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改”,但几乎不可能让所有外来人口参与村规民约的公决。同时,外来人口数量多且来源杂,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做着各不相同的工作,代表如何选出,选出之后代表性如何,都是很大的问题。对拆迁新建村的环境治理来说,仅靠村规民约显然已经不够,尤其是对外来人员的约束性不足。因此,必须要建立起对村民和外来人口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环境治理规章制度,将不同类型的人口纳入,只有这样,才能为提高农村环境治理的效率和水平提供切实的制度保障。不过这种规章制度很难由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等机构制定,而需要由上级政府在广泛征求村民及外来人口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上文提到的村干部希望上面来个文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另一方面,除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外,加强现有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也是完善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优新村的违章建筑、楼房升层等问题的存在,都不直接涉及外来人口,从治理的角度来说并非“无章可循”,只是开始时就未能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尤其是让家中尚建有违章建筑的人担任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自此而一发不可收拾。[17]所以,加强制度建设和增强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在农村环境治理中都不可或缺。

环境问题正日益吸引着国人的眼睛,但人们对农民的日常生活环境却关注得不够。我们通过对浙北一个拆迁新建村的环境治理现状考察后发现,拆迁新建村的环境治理面临着来自多个方面的挑战,如人口构成、官员的考核体系及当地居民偏颇的公共精神等。农村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我们必须关注农村的环境状况,提高农村环境治理的绩效,进而为提高整个农村社会治理的效率,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创造优良的乡村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注释:

1、来自与该县政协一位副主席的访谈;同时也出于镇领导的口中。

2、2011-2013年间,该村先后被评为嘉兴市民主法治村、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嘉兴市实施“春泥计划“工作先进集体、村党组织被授予嘉善县“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市级村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县级军民先进文化示范村、县“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先进村、县五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县廉政文化先进农村示范点、县党代表示范工作室、县“五好”关工组织等荣誉称号,尤其是村务监督管理受到省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3、注:房屋“升层”具体是指:优新村整个村域虽有规划,也按每户人口多少分配宅基地,但房子是村民自己盖的。建房之间,预计建几层都与村里签有协议。后来由于租客越来越多,一些村民私自将房子加高,这样前面加高的房子就会遮挡后面房子的阳光。村民们称这个为“升层”。

4、注:卫生管理费数据来自与张姓村务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的访谈,村集体可支配资金数据来自2013年优新村年终工作总结。

5、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第36-50页。

6、可见:《中共嘉善县惠民乡组织史资料》编写组:《中国共产党嘉善县惠民镇组织史资料(第一卷)》(1949-5月-1987年12月),1987年12月版,2009年4月修订本。《中共嘉善县惠民乡组织史资料》编写组:《中国共产党嘉善县惠民镇组织史资料(第二卷)》(1988年1月-2008年12月),2009年4月。《中国共产党嘉善经济开发区(惠民街道)组织史资料(第一卷)》,(1993年2月-2013年12月)。

7、注:与一位现任党总支委员的访谈。她认为,村里的商业一条街之所以能造起来,主要还是归功于那位女书记,并认为她虽然有些经济问题,但“这个功劳不可抹杀”。

8、注:与一位计姓村民的访谈。其他村民也对村干部不管违章建筑多有抱怨。

9、[美]R·H·托尼:《中国的土地与劳动力》(波士顿,1966),第77页。转引自:[美]詹姆斯·C·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刘建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1页。

10、注:与一位湖南籍摊主的访谈。其在优新村的中心河岸边搭了一个简易木棚做炒河粉生意。据他介绍,每月的收入在2500左右,与工厂打工差不多,但比较自由些。

11、注:优新村村规民约第9、12条。

12、注:优新村的“租金经济”包括两个层面,就村集体来说,村中的商业一条街上的店铺租金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就村民家庭来说,房租则占家庭经济收入的近半甚至更大比例。可以说,无论是村集体还是村民家庭都已经离不开外来人口。因此,访谈中曾有村民不无担忧地谈到“如果后面的工厂倒了,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了,我们的生活就成问题了”。

13、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第36-50页。

14、注:与多位村民的访谈就证实了这一点。当被问及80年代的村民自治时,他们大多数不知为何物,但马上会说优新村的村民自治是从2005年的那一次选举开始。

15、注: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村民对村中的环境治理很不满意,对楼房升层、违章建筑及街面卫生不佳等关注度很高。但当被问及家中是否有违章建筑时,却承认自己也有,并认为别人有,他们没有就“吃亏了”。

1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页。

17、注:优新村的楼房升层问题是从一位张姓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始的。村民见他都可以建,所以也纷纷效仿。

基金项目:本文系齐卫平教授主持的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方向”)的阶段性成果。本文受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项目资助。

作者简介:王可园(1981—),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2012级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农民政治行为以及执政党建设研究。


来源:第八届县乡干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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