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常见问题是法律法规缺失,体制机制不全;;补偿额度偏低,标准相差悬殊;群众不愿征拆,地方强制拆迁。其对策是脚踏实地,主动作为;强化宣传,规范行为;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未雨绸缪,常抓不懈;严格安置政策,合理明确权属;精准补偿,创新方式,规范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紧盯后续发展;公正透明,拆建双赢;规范经费,严格纪律。
关键词:征地拆迁; 问题 ; 对策; 研究
拆掉旧世界,迁进新乾坤。征地拆迁是项目开工建设的重要前提。直接影响工程进度、施工工期和项目管理成本。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土地被占用,大批的农民私有住房被夷为平地,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困难中的问题,既保障项目快速开工的用地需求,又能和谐征迁维护好群众利益,实现“拆建双赢”,是我们在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征地拆迁中遇到的问题
普遍遇到的问题是:前期工作准备滞后,群众思想难以统一问题,政策法规不够衔接,补偿标准严重不足,保障措施不够配套问题,具体操作不够规范,评估价格难以确定问题,遗留问题解决乏力,来信来访责任不明等。
(一)法律法规缺失,体制机制不全
一是法律法规的缺失。地方政府在办理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在法律上受到了不当的限制,把本该由上位法保护的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移位于下位法,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分农民的财产;二是征地拆迁机制不完善。补偿标准过低,体现不出地区差异,同一区位的不同项目征地拆迁成本补偿标准不统一;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补偿标准没细化;安置工作有缺陷。缺少周密成熟考虑,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关系的分配机制不明显;征拆人员积极性受限。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相对较低;许多长期在征地拆迁一线的同志,经常被投诉或被个别群众辱骂骚扰;施工单位利益难于得到保障,村民的利益一旦得不到满足,就把火烧到施工单位头上,干扰正常施工。
(二)补偿额度偏低,标准相差悬殊
一是行政补偿的缺失。现行的征地补偿额度是与市场无关的政策性价格,过于偏离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农民的经济预期。《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款含安置补偿、土地补偿和青苗补偿三部分。前两项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和4至6倍,两项之和最低为l0倍最高为16倍,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30倍。按此规定计算,每亩土地补偿费也就是5万左右;二是补偿安置的标准不够完善。由于拆迁时间、区域的不同,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对农民建房先后分批进行了控制,造成了农民建房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相差悬殊,同时造成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的农民得到补偿价格、安置房面积相差悬殊,贫富差别越来越大。
(三)群众不愿征拆,地方强制拆迁
一是群众不愿意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高,安置点位置不理想,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搬家没有好风水;期望值过高,讨价还价的“钉子户”应运而生;土地收购的失落感,没有了土地生存保障受到极大的挑战,又没有其他谋生出路。二是部门行为和职能出现偏差。拆迁许可证颁发程序不规范,私定房屋评估机构,擅用自由裁量权,使农户间补偿不平衡,强行拆迁时有发生。不管农民对拆迁补偿是否满意,有些地方对不愿拆迁的农民采取强制拆迁。
二、破解征地拆迁难题的建议
拆迁政策是根本,真诚服务是保障。要围绕实现征地拆迁和社会稳定两大目标,以协调理顺部门联合执法为支撑,坚持分工与协作、责任与任务相统一的原则,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逐级逐部门逐层次的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题。
(一)脚踏实地,主动作为;强化宣传,规范行为
群众利益至高无上,干部责任重于泰山。以德为本,待人要诚;勤奋工作,处事要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无私奉献,真情感人。一要充分认识征地拆迁任务的艰巨性,压实责任,敢于担当。要有克制困难解决矛盾的办法,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以礼相待,真诚同对方交朋友,先拜访后办事,合理反映诉求;要学会心细、腿快、脑灵、嘴甜、多磨的工作本领;碰到难缠的“钉子户”,不能懈气,请当地有威望、且为共同熟悉敬重的长辈或领导出面做协调工作,为工作甚至和所谓的“钉子户”交朋友;要学会忍辱负重,遇到复杂问题和尖锐征迁矛盾时,需要攻坚,连续地做思想工作,学会坚持挺住。二要深入宣传政策,规范拆迁行。以人为本,以利惠民,依法保障。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使沿线群众了解政策和工作情况,打消借征地拆迁图利的思想。要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之风。
具体来说,要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安置补偿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都应该向被拆迁户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完善拆迁程序,规范拆迁具体操作行为。在拆迁安置具体操作中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稳定。
(二)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未雨绸缪,常抓不懈
一是制定法律法规,加强机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管。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征地政策标准,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规,规范拆迁行为。要制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奖励机制,确保拆迁有法可依。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要调整征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大拟征地块内的执法巡查力度。由国土、规划、城管、乡镇等多方联动,强化执法,集中整治。
二是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工作靠能力,运作靠规律,形象靠素质,发展靠后劲。要做好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规划设计,落实政策,将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摸底,并拿出解决办法,逐步加以解决。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居安思危,长治长效。提早与地方征迁部门搞好工作对接,配合地方征迁部门摸清情况,把土地类别、房屋面积、青苗品种规格以及受征人等相关情况调查清楚,登记造册;制定完善的征地拆迁工作方案,把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情考虑在先。同时,要成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项目经理和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细化,时时关心,时时跟踪,盯住不放,狠抓落实。
(三)严格安置政策,合理明确权属
拆房顺心,签约放心,选房称心。一是给力的安置政策。根据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或由政府统一筹建安置房或农民公寓、有条件的附近安排宅基地等进行合理安置。一些地方采取了相当优惠的政策,如被拆迁农户的建筑楼层未达到三楼,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均按三楼的建筑面积计算,实践证明,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切实地维护了农民的权益,有力地推进了拆迁进程。二是精准房屋权属。被拆迁房屋有合法权属证书的,按证书上记载的建筑面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房屋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但持有合法的批准文件,则应当根据有关政策,可以补办产权证的予以补办,不能够补办产权证的,应有区别与违章建筑予以处理。对于农民擅自搭建的违法住宅,没有任何合法证明,则应送规划部门进行年限查证,如符合规划且在宅基地指标范围内的,可考虑依法补办有关土地审批和规划审批手续。
(四)精准补偿,创新方式,规范程序
协议从宽安置,征收从严认定。思想动员到位,经济补偿到位,依法办事到位。一是完善补偿标准。应由项目所在地指挥部按照相关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编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征拆补偿标准制定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补偿方法应有相关的依据;在调查阶段应尽可能完善标准,争取零漏项;对于林地、零星林木、苗木、经果林、药材等价值较高、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补偿物,应征求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按林木类别、规格、合理密度以棵为单位确定补偿金额。二是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可以实行国有土地留地安置的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入股创办经济实体。解决部分农民就业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要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努力为老、弱、病、残农民提供生活保障。三是规范补偿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地方政府或指挥部应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同赴现场收集现场情况、拍照取证、发布控违公告;设计单位应按乡镇建立征地、房屋拆迁、青苗及苗木补偿、涉农设施恢复等台账;应制定“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对征地拆迁安置原则、征拆勘丈登记、征拆资料审核汇总、“三电”迁改、涉农设施恢复、炮损补偿、资金监管等建立健全制度;还要加强抢栽抢种抢建的管控。
(四)提高服务质量,紧盯后续发展
执行政策刚柔兼顾赢民心,服务群众情义并重树形象。依法征收敢于担当,排除障碍强力推进。一是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服务水平。以真心换贴心,用诚信求相信。工作人员要掌握政策和熟悉业务,了解有所掌握征地拆迁政策。说话谨慎,不能信口开河;做事要谦逊,小心翼翼,把握好方向,做明白人。要具备较强协调和沟通能力,学会说话,提高沟通技巧,有超前工作意识和应变工作方法。要主动上门求教,态度虚心诚恳,从诸多信息中梳理出有用的信息,超前谋划,应对瞬息万变的征地拆迁工作。二是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后续发展建设。和谐拆迁,以人为本。要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分类分层次地落实保障培训责任,与落户企业实行对口培训,让失地农民感受和体会到政策的优越性。
(五)公正透明,拆建双赢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体现平等人性温馨。一是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文明、和谐的原则,既要维护群众利益,又不得为了息事宁人而乱开口子、乱许愿,或擅自提高标准进行补偿,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造成后续补偿工作的困难。政府要建立公正透明的资源性资产配置的新机制,推行征地拆迁的制度改革,建立配套、完善的司法救济途径,切实保障和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要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做到拆迁人执证上岗,增加工作透明度,避免出现拆迁标准不一的现象。不能单打一,不能就事论事,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二要打造平安工地共建“拆建双赢”关系。” 民本搬迁展和谐,优化环境促发展”。 平安和谐始于心,依法拆迁践于行。在注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把征地拆迁政策和项目建成之后改善给地方带来的好处向群众讲清楚;对于个别钻政策空子借机闹事,敲诈、堵门、堵路等,要有理有节地进行劝阻、批评、教育、警告、制止,软硬兼施,灵活运用;对少数乱要价、无理取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打击;对群众合理诉求决不能视而不见。对于群众合情合理的诉求,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
(六)规范经费,严格纪律
把方向,理民财,为公为民;做人正,严自律,服务大局。一要规范工作经费使用。地方政府或其设立的指挥部应建立健全征拆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征拆工作经费的使用。地方指挥部应合理使用征拆工作经费。根据征拆工作进度情况、工作推进情况等向征拆工作一线倾斜,确保基层征拆工作费用的开支。地方指挥部要严格车辆管理、实行专车专用,确保征拆工作的有效推进。二要严格工作纪律。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心似秤办事公平平似水,人如镜自律廉洁洁如玉。征地拆迁工作相关人员不得借机谋利,营私舞弊或优亲厚友,一经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由原单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廉政举报信箱,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坚持奖罚并举,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作者简介:陈莹峰,男,巴马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员、绩效办主任,河池至百色、贺州至巴马高速路巴马段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干部,讲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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