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常见的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补偿方式较单一;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施加压力;冲动闹事,暴力极端,危害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利欲熏心,中饱私囊,不择手段;法制淡薄,唆使违法,为所为欲为。预防和解决纠纷的对策是:完善法律法规, 建立防范机制,突出风险管控;优化工作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及时化解矛盾;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思想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征地程序,依法依规拆迁;区别对待矛盾,严肃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广辟就业渠道,解决生活保障; 设立专项帐户,紧盯五项措施,强化资金监管;调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关键词:城乡建设; 征地拆迁; 调处; 维度
民本搬迁展和谐,优化环境促发展。征地拆迁工作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是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如果,征地拆迁对象的眼前生活有着落,长远生计有保障,则建设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就会顺畅得多,也不会变成难事了。
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要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1】
二、城乡建设征地拆迁纠纷的突出突出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补偿方式较单一
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
一是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乡镇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得不到法律上的保障。 征地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只要按法定标准计算安置费用,造册发放到到位即可。但实际上,农民一旦失去土地,缺少谋生手段,加上农民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补偿标准不完善,安置数据不统一。由于拆迁时间、区域的不同,造成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的农民得到补偿价格、安置房面积相差悬殊,贫富差别越来越大。搭建违章建筑、拖延拆迁时间等情况比较突出。目前拆迁中普遍存在农民一旦得知要拆迁消息,第一时间就是突击搭建,想尽一切方法增加住房面积,还有部分拆迁户甚至采取改变原房屋用途,临时用作店面、厂房等非住宅,他们的目的就是希望在补偿安置中得到更多的优惠,当愿望不能满足时,就有人与政府打持久战,拖延时间,讨价还价迫使政府做出让步,这些因素的存在,均使拆迁补偿难以统一。
(二)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施加压力
一是胡搅蛮缠。此类型以到政府机关上访为主,人数一般不会很多,三番两头到有关部门,找有关领导,不吵不闹,软磨硬泡,甚至胡搅蛮缠,影响机关部门的正常办公秩序。二是施加压力。矛盾纠纷如果没有化解,一般是通过信访的形式表现出来。从信访情况看,现在的信访除了一般的来信来访外,还有三种情况比较突出:选择越级上访,且上访的级别越来越高;选择集体上访;选择在重要日子、重要活动或者是重要领导视察调研期间上访。【2】
(三)冲动闹事,暴力极端,危害社会
一是极端暴力。此类型以弱势群体为主,这些人在碰到矛盾纠纷时,一时难以接受,不是寻求有效解决的办法,而是抱着拼个“鱼死网破”的极端心理,采取过激行为,甚至采用喝农药、跳楼等极端手段,造成严重影响。二是社会危害。此类型的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矛盾纠纷发生后,往往是纠集大量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意图通过群体性闹事行为,造成较大影响,施加社会压力。
三、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 利欲熏心,中饱私囊,不择手段
部分村民把征地拆迁看成是“一夜成富翁”机会。一些村民利欲熏心,不是想充分利用征地拆迁后给自己带来发展的大好机遇,通过辛勤的劳动增加收入,而是挖空心思,想借机大捞一把,只顾眼前利益和小团体利益,不顾大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以提高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种理由阻挠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
(二)法制淡薄,唆使违法,为所为欲为
一些村组方法不当或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导致村民对村干部不信任,抵触情绪大。有些村级组织在工作中存在“软、懒、散、瘫”现象,这样的村级组织发挥不了指导生产、维护稳定的作用。有的村组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在工作中不能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在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唆使村民乱搭乱建,要求补偿。【3】
四、预防和解决纠纷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 建立防范机制,突出风险管控
征收补偿有法度,自作聪明必吃亏。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房拆迁行为。同时不管征地拆迁资金由谁买单,政府部门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二是建立事前预测防范机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预测并提前做好解释、宣传、疏导工作,实行“定调处牵头领导、定调处责任单位、定调处措施、定办结时限”的四定措施。
(二)优化工作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及时化解矛盾
权衡拆迁利弊,认清政策归心;积极配合政府,推进城市建设。百姓齐心拆迁安置创伟业,群策群力建设家园展新貌。
一是另辟蹊径建机制。充分认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主动担责,对在履行土地(房屋)征收、行政许可等职责方面,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发生的矛盾纠纷,成立调解机构,从阵地建设到制度构建,从化解责任到国土行政争议预防,全面实现大调解要求。
二是优化工作机制,整合调解资源。由党委政府的机关职能部门、被拆迁单位负责人组成专项联合调解组织,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上下联动、部门互动、舆论发动,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解决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矛盾纠纷激化。【4】
三是严格按照信访评估到位、审批程序到位、政策公开到位、补偿安置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要健全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快建立上下贯通的信访信息系统,积极探索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各地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三)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思想工作,形成强大声势
古城建设日子甜如蜜,旧城改造生活换新颜。舍小家顾大家支持城市建设,识大体顾大局共创美好家园。既要拆迁快速度,又要群众满意度。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建房、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一是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重德为人,服从国家建设需要,配合拆迁,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配合国土、城建部门针对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的特点,充分利用专栏、村务公开栏、法制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工作;通过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印发宣传资料和法律书籍、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突出宣传涉及村民权利义务以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激发农民群众学法的自觉性。
二是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完善拆迁程序,规范拆迁具体操作行为。 怎样拆迁、如何安置补偿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都应该向被拆迁户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给被拆迁人一个平等的权利。在拆迁安置具体操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稳定,做到合情、合理、合法,阳光拆迁、友情拆迁。使拆迁工程成为政府和被拆迁人的共赢工程。
三是基层政府和村干部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切实让村民明白拆迁的重大意义和带来的好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应多和农民接触,多了解农民的想法,尤其是大多数的村干部,其作为村里有威信的人,在熟人社会中的农村更容易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5】
(四)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征地程序,依法依规拆迁
拆迁改造美家园,合理安置公开算。协议拆迁、阳光补偿、依法征收、强制保障。群众利益至高无上,干部责任重于泰山。政策暖心和谐拆迁景更新,春风化雨新建家园民欢心。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责任。要把做好征地折迁管理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自容,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规模的总量调控。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出现群体性事件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要严格执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经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调整提高。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三是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依法依规拆迁。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要控制拆迁规模,对于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要严格控制行政强制拆迁的数量,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6】
(五)区别对待矛盾,严肃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体现平等人性温馨。一是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严肃国家法律法规。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群众合法合理的要求,一定要给予满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无理取闹,提出超出国家法律政策范围、不合理赔偿要求的,经过耐心细仔的工作仍不听劝告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革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辟就业渠道,解决生活保障
和谐拆迁,以人为本。多一点真诚沟通,多一点公开透明,多一点真情服务。以人为本,以利惠民,依法保障。执行政策刚柔兼顾赢民心,服务群众情义并重树形象。要创新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一方面可以引导被征地农民入股创办经济实体。另一方面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 同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努力为老、弱、病、残农民提供生活保障。
要广辟就业渠道、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农民的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随之而来的社保、医药、就业、教育等问题衔接不上,存在不稳定隐患,政府应尽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失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加强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促进其就业,确保征地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好。【7】
(七) 设立专项帐户,紧盯五项措施,强化资金监管
要围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严格项目申报、规范申报流程、加强监督检查五项措施强化资金监管。
首先,市级人民政府或其设立的高速公路征拆指挥部设立征拆资金专项帐户,征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市指挥部向建设单位申报征地拆迁款时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汇总相关县指挥部上报并经建设单位项目办签字认可的征拆申请资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兑付情况表。其次,建设单位应对市指挥部提供的征拆资料进行审核后拨付本期征地拆迁款。建设单位应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由建设单位项目办直接拨付资金的方法,采用预拨征拆补偿款时,预拨付资金不超过总征拆迁量85%,后续征拆款按实际征拆量审核后补拨给予。再次,县指挥部应积极主动和民生特派组对接,提供征拆补偿资金兑现表和地方公示的数据;建设单位应不定期会同各县指挥部随机抽查乡镇指挥部账面兑付资金与拆迁户补偿资金的资料是否一致,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等。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使审计工作提前介入,将监督关口前移。
(八)调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依法征收敢于担当,排除障碍强力推进。要发挥乡、村、屯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的作用。健全组织、落实人员,把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排查、信息上报、化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制度和工作预案。要积极拓展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形成合力,【8】精准发力。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 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EB/OL]百度文库2012年1月29日
【2】征地拆迁中矛盾纠纷调处调研报告[EB/OL]豆丁网
【3】征地拆迁调研报告总结[EB/OL]百分网 2017年7月7日
【4】李丽霞 加强项目建设中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EB/OL]湖北省司法厅网 2011年11月9日
【5】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EB/OL]五星文库网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EB/OL]百度文库网2012年4月13日
【7】征地拆迁中矛盾纠纷调处调研报告[EB/OL]道客巴巴网
【8】陈小山 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EB/OL]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网2008年10月6日
作者:陈莹峰,男, 巴马县综合执法局干部、执法员,河池至百色、贺州至巴马高速路巴马段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干部,讲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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