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全面的大战略,乡村振兴的目标和主线就是乡村的全面振兴。
一
最早在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经过10多年的新农村建设,农村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大家就觉得20字的方针已经与时代的要求、需求不相适应了,所以学术界有人提出新农村建设要转型升级,并出现了很多不同的设想。
到党的十九大,中央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且提出了20字的乡村振兴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战略的20字总要求是过去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的一个升级版,生产发展改变为产业兴旺,生活宽裕改变为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没有变化,村容整洁改变为生态宜居,管理民主改变为治理有效。这个总要求已经体现了乡村全面振兴思想的萌芽。2017年10月,我就在相关建议中提出乡村振兴不是某一个领域的振兴,而是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方面的一个全面振兴的综合概念,要促进乡村全面振,可以分三步走来实现,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50年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将我国建成为农业现代化强国。
2017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乡村全面振兴的思想,而且要求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在这个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包括7个“之路”,即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任务和路径进行了顶层设计。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习近平总书记这一次讲话实际上是系统阐述了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产业振兴是物质基础,人才振兴是关键因素,文化振兴是精神基础,生态振兴是重要支撑,而组织振兴是保障条件。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该规划共11篇37章,明确提出9大工程、3大行动、3大计划。中央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要取得重要进展,一个标志就是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评估结果表明,2020年这个目标已经达到,第二步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要取得决定性的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把乡村振兴提到一个很高的战略位置,强调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而且把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的关系明确了。
二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该建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六新”的发展目标,在此框架下明确提出了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际上可以看出,2020年实现了脱贫攻坚的目标以后,三农的工作重心将由过去的脱贫攻坚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中央的建议是从4个方面展开,包括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上“十四五”规划也是按照这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来展开的。
2020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一个很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把乡村振兴提升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的高度,从大历史观的角度来看待乡村振兴问题,来看三农的问题。而且总书记明确提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同时强调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的过渡期。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文件还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这意味着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更不能说只重视农业现代化,不重视农村现代化;同时强调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文件还有一个创新,即提出要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也即“两高两宜两富”,是“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的阶段性目标表达。
三
2021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中有四章来讲乡村振兴。第二十三章是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其中一个创新点是,过去我们只说保粮食安全,十四五规划是要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而且明确提出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第二十四章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其中明确提出推进县域内教师医生交流轮岗,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第二十五章主要是讲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第二十六章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些年来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就投入近万亿元,地方的投资数万亿元,但是过去有关部门尤其财政部门只有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对扶贫资产的管理没有引起应有重视,《纲要》已经把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的管理纳入进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纲要》还高度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把粮食安全放在经济安全的第一位,明确提出要实施分品种保障策略,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充足。过去说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是把口粮放在谷物之后,现在新的政策是先提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排到后面,然后是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充足,包括棉、油、肉、蛋、奶等重要的农产品。
然后再看《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报告》)。其中,2021年主要任务中的第六部分,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了安排,明确提出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提高农房现代化水平。在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部分,明确提出支持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生产,实施重要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
《计划报告》还提出很多重要行动和工程。比如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过去我们搞了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方案,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还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需要,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所以我们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同时,还提出一系列工程,包括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等。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首先,这部法律是具有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着重点在于促进。促进什么?就是五大振兴加上城乡融合,包括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和城乡融合。谁来促进?强调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作用和责任,鼓励、支持全社会参与。如何促进?主要是明确路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其次,这部法律注重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在文本中有17次出现了“制度”,31次出现了“机制”,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体制机制和长效机制。第三,这部法律突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强调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文本52次出现了“国家”,77次出现了“政府”,13次出现了“部门”,同时在这部法律中,把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作为五项原则之首,贯穿法律全文。除了促进,这部法律也设置了负面清单即约束和限制措施,规范各主体行为。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专家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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