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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等:政治共同体与政权:家—国关系的深化认识

[ 作者:徐勇 李旻昊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9-14 录入:王惠敏 ]

摘要:“家”日益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并充满争议,关键在于对“国”的属性界定存在分歧。“国”具有政治共同体和国家政权的双重属性,并因为双重属性的侧重点不同而造就了“家”的不同地位和影响。西方文明进程中更加注重从公共权力的角度理解“国”,国家是来自社会又高于社会的特殊公共权力,家国分离。中国更加注重从政治共同体的角度理解“国”,作为人群的社会和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被包含其中,家国一体。现代国家建构包括现代国家政权和现代政治共同体的双重建构,一方面需将私人性的“家”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区别开来,另一方面需将“家”作为现代政治共同体建构的重要组织资源。只有从“国”的双重属性出发厘清家—国关系,才能将“家”安放到合适的位置。

关键词:家—国关系;政治共同体;国家政权;现代国家建构

“家”在中国学界曾经长时间消逝。2010年以来,对“家”的研究日益活跃起来,“家”不仅成为多个学科关注的对象,而且成为2022年学界研究的热点。在中国,自古以来“家”与“国”便紧密相连,如有“国之本在家”,以及到当代有“家国情怀”等诸多相关表述。学界对“家”的关注不仅仅在于“家”,更在于“国”。但“国”具有政治共同体和政权的双重属性,从“国”的不同属性来理解“家”,便会得出不同的认识,从而造成学界对“家”的认识分歧。只有厘清“国”的双重属性,才能将“家”安顿到合适的位置,进而深化对家—国关系的理解。

一、对“家”的认识分歧及原因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家”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在中国最初是从否定性的角度认识的。早在20世纪初,中国文化界兴起了一股“废家”“毁家”思潮。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科学的恢复重建,“家”重新成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而“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热点,源于其在中国远远超越“家”本身的价值,具有政治、社会、哲学、历史等多方面的意蕴。

政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国”。从英文的“国家”一词来看,都只有不同于“家”的“国”的含义(country, state, nation),而这些词汇进入中国后,均被翻译为“国家”,这既是中国人的智慧,又是基于中国的经验。因为在中国,“家”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家庭甚至被视为政治生活中负责的成分,深刻影响着中国国家演化的进程,所以,研究“国”不能不关注“家”。笔者较早地从政治学角度关注到“家”的问题,曾在2010年阐述家族政治是家族组织长期控制或影响政治体系的一种政治形态,表现为家族力量在一个政治体系里具有支配性地位和特殊影响,需将血缘性家族纳入政治体系中考察,并提出家族政治在亚洲影响深远的命题。在2013年又发表了《中国家户制传统与农村发展道路——以俄国、印度的村社传统为比较》一文,提出家户制是中国的本源性传统,能够对当下和未来产生深远影响并长期发挥作用。之后,笔者所在的田野政治学团队提出了“家户制国家”的概念,将农户与国家关联起来。

改革开放后,以研究微观社会组织见长的人类学和社会学对家庭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主要限于家庭组织及家庭变迁本身。进入2010年后,“家”再次成为社会学研究的热点,但已不限于家庭组织本身,而有了更为宏大的理论和方法论意义,具有代表性的成果为肖瑛2020年发表的《“家”作为方法:中国社会理论的一种尝试》一文。该文认为,“家”对于中国而言是一种总体性的和“根基性的隐喻”,要将“家”作为认识和理解中国社会的基点。

哲学界则将“家”提升到“家哲学”的高度加以认识,通过对中西方的比较,突出“家”在中国文明进程中的特殊地位。对“家”问题研究较多的孙向晨认为:“‘家’不仅仅是一种文化传统,还应该从文明论的高度来思考‘家’问题。文明论视角显示出中华传统中‘家’问题蕴含的某种更广泛、更深远的维度。”

随着“家”问题日益引起学界的关注,《探索与争鸣》刊发了一系列相关论文。其中,政治学者对“家”有着不同认识。任剑涛认为,目前对于“家”作为中国社会与国家重建的根本着力点的论述,多建立在“家”的哲学提纯上面,其对社会学界和哲学界将“家”置于一个很高位置的认识持谨慎态度。谭安奎与任剑涛的观点类似,提出“政治理论是否需要家的出场”,并对政治共同体所需要的本体论基础与家哲学的前景做了进一步讨论。

政治学者对“家”的位置持审慎态度,不是一般地论“家”,而是从国家及家—国关系的角度来加以认识。在他们看来,在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家国同构”时期,正所谓天下一家,“家”是天下的基础,即组成国家的基本单元是家庭而非个人。而在以独立的个人为基础的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家”是否还有过往的地位大可置疑。但无论如何,“家”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正在探索与争鸣中走向深入。“家”得以成为多个学科关注的热门话题,显然不限于“家”,更在于“国”,在于对现代国家建构的关注。一些政治学者对“家”的地位认识之所以与哲学、社会学的学者有所不同,便在于国家的视角,特别是基于现代国家建构的维度。当然,哲学、社会学的学者将“家”提升到一个很高位置,显然也不只是简单的“提纯”,也有关于国家建设的宏大考虑。因此,不同认识和分歧的关键在于对国家的认识。

近代以来,随着民族国家的崛起并成为世界体系的基本单元,国家便成为一个十分重要但又需要从不同角度加以界定的问题。列宁曾经为之苦恼,深感国家问题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难弄清的问题”。从国家的基本含义来看,其具有双重性:一是由人民、国土和公共权力等要素构成的政治共同体;二是专门指国家政权,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国家与其脱胎而出的氏族组织在性质上有两个方面的不同,“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第一点主要指政治共同体,第二点则专指国家政权。而这两点又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没有公共权力,也就无所谓人民、国土等概念,人民、国土等要素不可能自动组成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家。没有人民、国土等要素,公共权力也就缺乏依托。但政治共同体与国家政权又有区别。当人们笼统使用国家概念时,其侧重点往往不同。正是因为如此,列宁曾经为之苦恼。当下学界对“家”的认识分歧,关键在“国”,根本在于对国家概念双重性认识的取向不同。

二、 国家双重性的偏向:中西演变

“家”得以成为学界的热门话题,涉及家与国、中国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的大背景。国家双重性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们的认识取向也就有所不同。

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人类历史的演进具有共同的规律性,也有不同的路径和特点。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国家起源于氏族组织的共同规律,同时也分析了国家产生的不同路径。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家庭关系是人类最初甚至是唯一的社会关系。但随着国家的产生,国家与其脱胎而出的血缘母体的关系有所不同,人们对国家的认识也就不同。

在西方,“国”从“家”始。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开篇便是讲“家”,其在《政治学》中引述名句:“先营家室,以安其妻。”由若干家庭组成村坊,再由若干村坊组成城邦。“君王正是家长和村长的发展。”研究城邦首先要研究“家务管理”,即如何“治产”。但是,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是比家庭和村坊更为高级的团体,人类在城邦中生活才是政治动物,从而具有政治属性,有了公民的存在。“城邦本来是一种社会组织,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以内,就成为一个城邦。”

城邦虽然产生在个人和家庭之后,但在本性上先于个人和家庭。城邦在性质上是与家庭、村坊不同的政治共同体,其拥有公共权力,并来源于独立的公民的授予,而家庭只是一般的私人性的社会生活组织。因此,古希腊人更为重视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由公共权力的获得、配置而产生了不同的政制,从而有了政治学。政治学的开端便是研究城邦政制。

在古希腊之后,西方也经历了因为血缘关系而获得统治权的封建时代。早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便认为,君主制来自家长制,是原始家属关系的延续。到了17世纪,这一学说得到了系统论证,形成所谓的“家长统治说”,认为政治权威是家庭治理的必然结果或派生物,政治权威可按照家庭治理方式加以统治。家长统治以父权和夫权为中心,其权威是与生俱来、不可动摇的。但“家长统治说”受到了洛克的严厉批判,即在《政府论》的上篇中,洛克对作为君主制来源的家长制进行了大量批判,以动摇君主制的权威基础。而在《政府论》下篇,则主要论述“政治社会”。“政治社会”不同于家庭,是自由的个人基于维护自己的权利,与其他人通过契约而形成的,以便获得舒适、安全、和平的生活,并使自己安稳地享受自己的财产和获得更大的保障以免受到侵犯。“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在这方面,自然状态有着许多缺陷。”在洛克眼里,国家是政府统治的共同体,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授予,家是父母子女构成的共同体,家长权力是自然的,同时也是有限的。但国家是由一个个自由的个人组成,其从过往作为政治权威来源的“家”中脱离开来,离“家”出走。

到19世纪时,黑格尔进一步将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区分开来。他认为,家庭的基础是婚姻,体现着一种爱的伦理精神,“作为精神的直接实体性的家庭,以爱为其规定”,“婚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而其将市民社会看作是处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差别阶段,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但市民社会的有序运行需要国家的指导,黑格尔将国家看作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并具有自主性。

总体上看,近代以来西方有关国家的认识,主要从国家政权的角度加以理解,其依据是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来自社会又高于社会的国家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韦伯更是直接将国家界定为具有支配性的国家权力,这正是从公共权力的角度来看,“家”与“国”没有什么联系,因为公共权力来源于独立的公民个人授予。进而,“家”在现代西方政治学中处于缺失位置。但如果从政治共同体的角度看,作为人群的社会和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本身便包含其中,难以体现二者的分离与对立。

古希腊城邦民主政体和古罗马共和政体的产生,对过往血缘关系与国家结合的方式给予了摧毁性的打击。但在中国,作为血缘单位的“家”与作为政治单位的“国”长期未分离,并非古代希腊和罗马国家那样在“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被炸毁的“空地”上生成,而是继承了旧社会的大量因素。在侯外庐看来,就家族、私有和国家而言,“‘古典的古代’是从家族到私产再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亚细亚的古代’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叫做‘社稷’。因此,前者是新陈代谢,新的冲破了旧的,这是革命的路线;后者却是新陈纠葛,旧的拖住了新的,这是维新的路线。前者是人惟求新,器亦求新;后者却是‘人惟求旧,器惟求新’”。“这就是说古代希腊、罗马的国家完全冲破了家族血缘关系的束缚,家族与国家之间不存在结合的关系;而中国的国家仍然处在家族血缘关系的束缚之中,家族与国家处于相结合的状态。”即血缘关系及其组织单位在中国一直延续了下来,国家与社会并非二元分离和对立的状态,而是相互渗透和依赖。

在中国,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家要高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人们更多的是从政治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待国家。从国家组织的角度看,集“家”为“国”,“家”是“国”的缩小,“国”是“家”的放大,“国”之本在“家”;从国家制度看,由家长制到君主制;从国家治理看,将国家治理置于家庭之中,“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家尽孝,在国尽忠,家国一体。在中国的话语中,国家更多的是一种包含无数个家庭在内的政治共同体,组成国家的基本单元是家庭而非个人,所谓“天下一家”。芬纳因此指出:“中国被当作‘国家’,一个‘家庭的国家’:简言之,国家就是家庭的放大。这正是中国社会与西方价值相悖的地方之一。”

家国一体的关系为中国文明进程提供了超稳定的根基。但是,近代以来,国家的战争失败使得人们深刻反思中国的文明和国家的弱点,将“国”之失败归之于“家”。从国家权力看,君主制表现为“一家天下”,要求“天下为家”,只有通过民主革命推翻君主制,才能实现“天下为公”。从政治共同体看,天下由亿万个有着自己利益需求的家庭组成,存在内在张力,每个人都为“家”,何人为“国”?延续已久的家庭制度牢牢限制着个人,已成为新国家建构的桎梏。新文化运动对长期延续的家庭礼教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有人提出“万恶家为首”,主张“废家”“毁家”,为了“国”而须“破家”。这一思想和运动影响很大,后人称之为“家庭革命”。随着民主革命的深入,毛泽东对于与旧的统治制度联为一体的家庭权力给予了批判,认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其中的族权与夫权都来自传统的家庭制度,并成为政权统治的社会根基。

近代以来的民主革命具有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双重性,重新构造了家—国关系,并注意到国家的双重属性。从国家政权的角度看,将“家”与“国”分离,以民主制替代君主制。从政治共同体的角度看,动摇了君主制的根基——家族权力,要求建立以公民个人权利为基础的新社会。

三、 现代国家双重建构中的“家”

随着民主革命的推进,“家”的地位日益降低。但是,“家”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并没有消失,直至人们重新认识“家”。尽管自20世纪初以来,中国一直在破“家”,但“家”却是难以绕开的存在。家庭出身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一度出现了“血统论”。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

造成以上状况的重要原因是中国的民主革命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而是面临国家危机的急迫应对。民主革命否定了家长制,但对这种历史非常悠久的陈旧社会现象的影响缺乏足够估计,且其本身的消失也有一个历史过程。与此同时,因为传统社会的家国一体,民主革命要推翻国家政权,对传统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家”也持根本否定态度,未能在学术理论上进行多层次认识。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2010年以来,“家”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中,并成为学界的热点议题。

近代以来的民主革命对“家”持根本否定态度,主要是基于政治革命,换言之,作为民主革命对象的“家”是被视为传统国家政权根基的政治化的“家”。而“家”作为经济社会本体反而被遗忘并淡化了。作为经济社会本体的“家”是农业经济社会的产物,并长期发挥着积极作用。自20世纪50年代后期实行人民公社体制以来,“家”便以各种方式表现自己,并展示其生命活力,只是因为政治原因造成“包产到户”三起三落。随着农村改革,“包产到户”得以正名,并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名得到制度上的确认。被视为“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的一家一户的生产单位能够受到农民欢迎,必有其内在原因。这就需要重新认识“家”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笔者在2013年发表的《中国家户制传统与农村发展道路——以俄国、印度的村社传统为比较》一文中提出了两种东方传统:村社制与家户制。中国很早就超越了村社制传统,进入更高的层次——家户制。在当下和未来的中国农村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和深入挖掘这一基础性制度和本源型传统,精心厘定本国的传统制度资源,才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家”作为中国无法割舍的传统制度资源,就存在如何对待的问题。2010年以来,“家”得以成为多学科关注的论题,重要原因便在于此。而发生分歧的焦点又在于对国家双重性的理解。政治学者对“家”持审慎态度,主要是从国家政权的角度来理解“家”。“家”与“国”分离是国家政权产生的标志,这在于“家”与“国”是两种性质的组织。“国”是继“家”之后产生的高级组织,是“文明社会的概括”。继“国”产生之后,“家”主要是私人性,“国”则是特殊的公共权力。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必然要求两种不同的制度;“国”是比“家”更高级的组织,也就必然要求有更高级的制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体(宪法)为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洛克则认为:“父权固然是一种自然的统治,但决不能扩展到政治方面的目的和管辖范围。”

从人类文明和国家进程的实践看,“家”与“国”日益分离是总体趋势。即使是在中国,随着作为国家政权的“国”的建立,“国”也不是“家”的简单放大。在传统中国,“国君”的地位是由权力决定的,家庭关系服从权力关系。“家”与“国”的重叠,不仅伤害“国”,也伤害了“家”。“家天下”的皇帝尽管拥有最高权力,但其家庭生活并不幸福。皇帝女儿不愁嫁,重要的不是女儿而是皇帝。可怜生在帝王家,骨肉相残最凄惨。中国的国家进程是“家”与“国”不断分离的进程,只是这一分离的进程太缓慢。尽管近代以来,随着“家天下”制度的推翻和建立共和国,“家”与“国”的分离进程加快,但这种分离不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这就导致传统社会中滋生的家长制这类陈旧社会现象在“反传统”的过程中自然延续。我国的政党和国家组织制度都是民主集中制,但传统家国重叠模式下的家长制作为一种文化模式深刻影响政治过程,并会损害民主集中制。邓小平将家长制视为“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的论断是精当的。这种状况只有随着经济社会变迁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才有可能加以改进。现代国家建构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天下为公”,国家公共权力为天下公器而不得私有私用。在“家”重新回到学术视野之时,必须将作为私人性的“家”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区别开来。

哲学、社会学的学者将“家”置于很高位置,在相当程度上是从政治共同体的角度理解的。中国历史上主要是从政治共同体角度看待“家”的。近代以来,民主革命对“家”持根本否定态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个人的地位日益突出,“家”的地位进一步弱化。学界将“家”置于较高位置,一方面是对过往对“家”简单否定的匡正,另一方面是挖掘本土资源,希望纠正片面西方化的倾向。应该说,从政治共同体建设的角度看,以上认识有一定价值。国家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也是人们赖以存续的政治共同体,即使是在全球化的时代,主权国家仍然是政治生活的基本单位。人们不仅需要有一个民主的政权,也需要有一个强大的政治共同体。

现代国家建构包括现代国家政权和现代政治共同体的双重建构。从现代政治共同体建构的角度看,“家”是重要的组织资源。孙中山从政权的角度主张推翻帝制,建立共和,但从政治共同体的角度又认为家族是比个人更为有效的组织资源。邓小平从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批判家长制,但从政治共同体的角度又认为要吸取欧洲的经验教训,重视家庭的作用,强调“家庭是个好东西”。在中国,“家”作为构建政治共同体的治理资源十分难得。西方国家离“家”出走,并不是不要“家”,而主要是指国家政权与家庭的分离。但是,西方国家是建立在市民社会的基础上,市民社会的重要特点是个体化。这种人人为己的市民社会并不是理想社会,否则无须国家。黑格尔将“家”定义为“爱”,与定义为“利”的市民社会区别开来,便说明市民社会并不能替代家庭。特别是西方的市民社会所造成的个体化趋于极端,为国家治理带来诸多问题。西方国家虽然开始注意家庭建设,但缺乏“家”的资源。

总体来看,“家”之所以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不在于“家”本身,而在于家—国关系,只有从政治共同体和政权的双重属性理解“国”,才能将“家”安放到合适的位置上。

 

(作者徐勇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旻昊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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