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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元:比利时乡村空间发展对中国乡村规划的启示

[ 作者:赵立元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15 录入:王惠敏 ]

原题:后生产主义时代比利时乡村空间发展特征、机理及对中国乡村规划的启示

引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国家明确的政策导向,乡村规划也成为城乡规划研究和业务拓展的热点领域。

欧洲工业化和城镇化已有两百多年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实现了高水平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在2012年,时任中国副总理李克强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签署《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提出要在立足国情基础上汲取欧洲现代化国家的科学理念与先进经验,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数十个领域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交流[1]。欧洲国家在城乡发展方面的经验无疑对中国有重要借鉴价值,既有研究已关注到其在乡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发展、特色小镇政策等领域的有益探索[2-5],然而当前欧洲城乡融合发展局面的实现并非没有波折,而是经历了由生产主义向后生产主义的转型。

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后生产主义成为欧洲乡村研究的重要概念。有学者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欧发达国家开始从生产主义转向后生产主义[6],对于其概念内涵、特征有很多的讨论和争论[7-9]。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尝试将该概念应用于中国的乡村研究,认为中国东部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周边乡村,以旅游村庄发展为标志也出现了后生产主义的转向[10-15]。不过,国外后生产主义语境中的乡村研究多是对发达国家乡村发展趋势的宏观叙述,如何将其接入中国语境尚有距离。国内研究则聚焦在某些特定类型村庄,对我国乡村的总体性变化认识明显不足,对后生产主义概念内涵的把握也存在偏差。另外,从城乡规划角度可以从欧洲经验中学习到什么以支持我国的规划实践也需要更细致的研究。

鉴于此,本文首先回顾欧洲乡村从生产主义向后生产主义的转型过程,尝试总结后生产主义的核心内涵;然后,以比利时弗拉芒地区为例,从微观角度总结后生产主义时代欧洲乡村空间的发展特征,并从宏观角度解析其实现机理;最后,借鉴比利时乡村发展经验,对我国乡村规划的改进提出建议。

壹、从“生产主义”到“后生产主义”的欧洲乡村

因为战争对生产力的破坏,二战结束时欧洲几乎所有国家都出现了粮食、纺织品等基本生活物资的短缺,战时国家间的军事封锁造成的食物恐慌也让欧洲国家意识到粮食自足的战略意义。因此,从1945年开始欧洲各国都采纳了农业现代化发展路径,粮食自给自足成为国家绝对优先目标,通过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增加化学肥料和农药使用,提供农业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保障等政策,不断增加粮食和纤维的产量,解决国家的物资匮乏问题。但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该路径的负面影响开始显现,大量肥料和农药使用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对农业的大量补贴产生了很大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却是粮食的过量生产[6,16]。在此背景之下,欧洲国家开始探寻不同的农业发展路径,有学者将前述“现代化”的农业发展概括为生产主义的,并提出向一种更加注重生态、健康、安全和环境友好的后生产主义路径转变,这在英国和北欧较早被注意到,之后在西欧发达国家被广泛接受并进入到实践层面[17-18]。

乡村发展的后生产主义概念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欧洲广泛使用,然而,对生产主义与后生产主义的概念,学者们并未达成共识,不过对其内涵特征有一些代表性的总结,如Ilbery认为生产主义农业的特征是集约化、集中化、专业化,而后生产主义农业的特征是松散化、分散化和多样化[7];Wilson从意识形态、参与主体、食物管理、农业生产力、农业政策、农场技术、环境影响七个维度辨析了两者的差异[8];Evans从五个范畴分析后生产主义乡村的特点,包括食物生产从注重数量到质量的转变、农业多样化与非农就业人数的增加、通过农业环境政策实现松散化和可持续的农业、农业生产模式分散化、环境控制和政府支持农业重构[19]。对后生产主义概念的批判也有很多,包括其概念设定是英国和西北欧国家、它只关注了农业而忽视了林业和农地利用问题、概念界定模糊、缺乏实证证据等等,但也有学者认为后生产主义的概念有重要意义,并实证了其在农业之外的可用性[9]。

通过追根溯源和有关研究的梳理,本文认为欧洲语境中的乡村后生产主义转型,实际上意味着一种系统性的发展范式变化,是乡村区域发展的一种高级状态。它不仅意味着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从追求最大产出的规模化、机械化、化学化、科技化农业向重视适量产出、多样性、生态友好的农业转型,更加意味着对乡村空间多功能转变的正视、对乡村社会人口结构变化的积极回应。同时,它还隐含着一种环境观的根本转变,从把自然环境视为纯粹的被人类剥夺、消费的外在客体或经济要素,转向把人类作为自然环境的一环来看待。无疑,对于新时代的中国乡村发展,这种转向同样是必须的。

贰、比利时弗拉芒地区概况与研究对象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尤其在西欧,这种乡村发展的后生产主义概念已经从理念进入了真实的政策系统,并且深刻地改变了这些国家的城乡空间。比利时是西欧发达国家,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人口1.1千万,城镇化水平高达97.3%,全国分为三个大行政区,分别是南部的瓦垄大区(法语区)、北部的弗拉芒大区(荷兰语区),以及位于中部的布鲁塞尔首都大区。因为被弗拉芒大区包围,通常布鲁塞尔大区也被算入弗拉芒地区,该区域是欧洲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很高,是已经进入后生产主义时代的典型区域。

本文选择弗拉芒地区布鲁塞尔、鲁汶、布鲁日三个城市影响下的10个典型村镇,以及鲁汶到马赫伦运河沿岸的乡村地区作为案例(见图1)。研究方法方面,首先借助笔者在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一年的交流学习机会,通过对案例地区的日常观察、生活体验和对居民的少量访谈,主要从乡村产业空间、生态空间、乡村特性与地方特色、公共设施建设、乡村空间功能及城乡空间关系六个方面总结其发展特征;然后结合对大学专业研究人员的访谈和文献阅读,理顺这些特征实现的内在机理。

叁、后生产主义时代弗拉芒地区乡村空间发展特征

1、多元化的乡村产业空间

当前弗拉芒的乡村呈现出多元化的产业发展特征。农业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其中种植业以种植谷物、蔬菜、水果的中等规模家庭农场为主(几公顷到数十公顷不等),整个生产过程从播种、田间管理、收获到加工存储几乎完全机械化(见图2a);因为有大量草地,畜牧业很发达,生产的优质畜牧产品不仅满足本国需要,奶酪、牛肉等还有很多向外出口。需要说明的是,有学者认为后生产主义时代农业生产导致了国家粮食生产不足而须依赖进口的问题[20],但从笔者与当地专家的交流中得知,本国粮食自给度不高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农业生产方式变化导致的,而是因粮食种植收益偏低,农民倾向让农地处于休耕状态,这并不是土地产出能力退化而是藏粮于地。

服务业是弗拉芒乡村地区最重要的产业,大部分村镇都有面向游客的宾馆、餐馆、结合农场的酒吧及拓展活动场地等消费性场所,游客在农场中运动、社交、品尝地方啤酒,同时还能亲近田园风光(见图2b);另外有一些生产性服务业在乡村地区分散布局,如艺术家私人工作室和企业办公室。

乡村地区还保留有一些工业,大都是传统的、对环境影响比较小的制造业,最为典型的是啤酒酿造厂,比利时有数百个知名精酿啤酒品牌和数千个小型啤酒酿造作坊,绝大部分都位于乡村区域,以传统工艺酿造各具特色的地方啤酒(见图2c);另外,乡村地区也有一些建材工业为农村住宅建设提供必需的材料。

2、友好平衡的生态空间

弗拉芒地区的乡村的生态空间保护很好,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整个乡村区域保留有大量自然空间如大片的天然低洼地、成规模的森林公园和密集的天然水系,这些自然空间为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提供了充足空间(见图3a)。其次,农田中间或者边缘会保留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通常是一片灌木丛或有少量乔木的树林,野生动物可以在其中繁衍生息,在农民使用农业机械在田间作业期间,这里还可以成为野生动物的庇护所,田野中经常见到鹰、猫头鹰、雁、野鹿等大型野生动物,说明食物链很完整。另外,在聚落内部也为动物保留了很多空间,村镇中常见为蝙蝠、蜻蜓、蜜蜂等设置的人工设施。

因为乡村生态系统中植物多,所以区域空气质量很好,又因为生态系统食物链很完整,有效地抑制了害虫的数量,进一步减少了化学药物的使用,实现了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3、鲜明的乡村性特征与地方特色

弗拉芒乡村区域的村镇总体上保留了中世纪以来的格局,空间组织基本上都是以教堂、市政厅为中心,教堂广场既是集会场所也是贸易集市,广场周边散布餐馆、酒吧、食品店、银行、理发店等,居民住宅围绕这些基本要素向外扩展。

众多的聚落镶嵌在广袤的农田和树林中,田园牧歌的特征非常鲜明。建筑样式重视保持低地国家民居的特有立面和屋顶式样,只是在聚落最外围的少量新建住宅,形态会有一些实用性改造和前卫设计,但色彩、高度等保持统一的建筑话语,维持着整体的特色风貌(见图4a)。

此外,弗拉芒地区乡村还很重视历史遗产的保护,除了自中世纪就已存在的教堂,经常会在村庄中看到被保护起来的历史悠久的断壁残垣、旧水坝和风车等遗迹,有历史事件发生的村庄还会专门设置纪念碑,这些细节的工作为维护乡村聚落的个性、记录各个村庄的发展历史有很大作用。

4、完善且高水平的公共设施建设

弗拉芒乡村区域有完善且高水平的公共设施。道路交通方面,区域内轨道交通网络密集,主要市镇都有轨道交通串联;乡村区域的公路、运河和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水平高且通达性非常好;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完善、线路密集,基本每个居民点都有很好的可达性。

镇村公共服务设施也很完善,教堂、医疗卫生、教育(幼儿园和小学)在每个市镇和规模稍大的村庄都会配备,市镇政府所在地基本都设有文体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品质与大城市差距很小。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上下水、电力、网络、燃气、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等都与大城市标准基本相同。

5、丰富多样的乡村空间功能

当前弗拉芒乡村区域除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历史教育与社区归属感营造功能外,还有其他多样的功能,如居住、运动休闲、教育等等。因为公共设施完善,居民生活在乡村地区和城市中并没有太大落差,且因为生态环境优越、亲近自然,中产阶级更倾向在城市工作但在村镇居住。

另外,因生态公园众多且慢行系统完善,乡村还是居民体育运动的重要场所,日常随处可见跑步、骑行、划船的市民,游泳、滑冰、马术等竞技运动也很多在乡村地区开展。

乡村还是重要的教育场所,学校会经常组织中小学生到乡村认识大自然,农场也会邀请家长带着孩子参加果园开放日,让孩子们到农场参观,认知食物如何生长、从农场进入超市和家庭餐桌的各个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会体悟与自然世界的相处方式(见图6c)。

6、有机交织的城乡空间关系

弗拉芒地区的乡村和城镇空间紧密交织,城镇紧密嵌入在乡村的图底之中,从城镇到乡村并没有明显的跳转,城镇空间自然渗透进乡村,乡村一些功能空间也会和城镇互相交融,两类空间大都是无缝衔接。

例如,鲁汶市环城道路的东南角有一个修道院农场,同时也是城郊公园,该农场生产燕麦、土豆和饲养奶牛,农场旁的湖中有大量的野生鸟类,湖边的树林还有很多的野生动物和昆虫,城市居民的住宅和后花园紧挨着这片农场,一路之隔就是城市大型体育场馆和大学研发空间,不论是功能上和景观上都没有泾渭分明的城乡分割。

肆、后生产主义时代弗拉芒城乡空间融合发展的实现机理

在后生产主义时代,比利时弗拉芒地区的乡村空间在多个方面实现了良好的城乡融合发展,本文尝试从核心驱动、牢固基石、推动力量和重要保障四个方面来分析其实现的内在机理。

1、核心驱动: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带来的居民需要变化

在20世纪70年代比利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演进所带来的居民需求变化,是城乡空间融合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量。从二战结束到1973年石油危机之前,整个欧洲都在快速恢复,比利时也在这段时期达到了很高的现代化水平,工业发展从追求规模效率的“福特主义”进入到强调个性化生产/消费的“后福特主义”时代。

生产力的提高增加了居民闲暇时间和收入水平,形成了一个数量很大的中产阶级。新兴城市中产阶级对居住环境改善的需求强烈,同时,家庭小汽车的普及则大大破解了居住/工作的时空限制,最终城镇人口大量向乡村迁移。随着数量越来越多的城镇中产阶级进入乡村,彻底改变了乡村社会的人口结构,人们对乡村田园牧歌的想象最终超越了乡村农业生产的优先地位,乡村空间的生态化、地方特色、多样利用等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内容。

2、牢固基石:二战以来福利国家政策作用的延续

和大多数西欧国家类似,二战后比利时也采取了福利国家政策,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渗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21],其中比较重要的有:(1)国家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交通系统向广大乡村腹地延伸,该行动大大改善了村镇公共设施服务水平;(2)政府提供住房补贴,鼓励国民到郊区、乡村地区建设住宅;(3)高度重视社会公平,法律设定最低小时工资,形成了公平的分配制度,该政策帮助大部分家庭成功进入中产阶级行列;(4)福利国家强大的工会,通过谈判将工人工作的时间限定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30~40小时/周),人们有了大量的闲暇时间,进一步增加了人们寻找休闲空间的需求。福利国家的有关政策为中产阶级的形成、各种非农业活动进入乡村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为人们工作生活在区域上的分离提供了时间和财力基础,中产阶级群体进入乡村腹地成为普遍现象。

3、推动力量:促进农业和农村共同发展的引导政策

比利时政府施行的是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e Policy),这个政策所追求的目标是后生产主义所倡导的,包括可靠的粮食生产、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和区域均衡发展,为了实现这三大目标,政策设定了两大支柱。

第一大支柱主要针对农业发展,具体又包括国家直接支付和市场支持两方面。其中国家直接支付是强制性的,按政策,政府30%的直接支付需用于支持农民保护永久性草地、生态重点区和作物多样性。例如,农民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可以获得补偿;农业作物多样性,要求10公顷以上农场要种植两种以上作物,30公顷以上农地需种植三种以上作物,且每种作物的最大和最小比例都有要求;面积大于15公顷的农场中还必须预留5%的不开发生态重点区域。另外,国家还有2%的农业资金用于直接支持鼓励4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参与农业生产。市场支持部分,侧重对生产者支持和危机应对,包括出口退税、学校牛奶与水果计划,以及危机储备基金、加强合作支持等。

第二大支柱是面向农村综合发展的,要求国家农村发展项目优先用于六个方面,包括促进乡村地区知识传播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和技术转化;促进食物链完善,重视动物福利管理;恢复、保护与强化农林生态系统;提升资源效率,支持低碳发展;促进社会融合、经济发展及减少农村贫困[22]。

通过这些既包括农业发展又包括农村发展的政策实施,后生产主义乡村发展思想所倡导的生态环境友好、多样性、创新、低碳和社会包容性等理念,在比利时乡村地区就获得了实实在在的财力、市场、人力和社会支持。

4、重要保障:利于城乡要素流动的土地产权制度和分权化的管理体制

弗拉芒城乡空间的融合发展还紧密依靠两项重要的制度保障。

第一项保障是有利于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产权制度设计,因为弗拉芒地区施行土地私有制,农村资产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城镇居民可以到乡村购买住房或购地建房。这客观上促使大量个人投资和消费需求发生在乡村地区,维持了村镇社区的人口数量和经济活力。并且外来居民通常收入高、对生活品质要求也高,建造的农宅质量更好,对乡村景观保护的意愿也更为强烈,提供给地方的税收更充足,还能够更好地解决村镇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费用。

第二项保障是高度分权化的市镇行政管理体制。弗拉芒地区有悠久的分权自治传统,尽管在1977年前后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镇村合并,但在不到600万人的区域内依然还有多达300多个市镇,也就是说每个市镇平均仅2万人,绝大部分市镇在1万人以下。

每个市镇都有完整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行使辖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权力。因为辖管人口少,市镇政府在管理内容方面可以非常专业和精细,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任何建设活动都有详细的方法和程序;居民绝大多数建设活动都要按照法规获得政府的环境许可,新建项目和部分改建则必须提供设计图纸并通过审核,修缮活动也要遵照法律规定进行申报审核。依赖高度下沉式的行政管理制度,尽管土地产权私有并可自由交易,但村镇各项建设尽在政府的掌控中,能够自上而下地保证乡村整体风貌、空间格局不被无序建设破坏。

伍、对当前我国乡村规划的建议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乡村也正从生产主义的食物生产空间向后生产主义的多功能空间过渡,现实中,建设“更像乡村的乡村”已然在很多大都市边缘区成为共识。前述分析表明,弗拉芒地区的乡村在后生产主义时代实现了城乡融合发展,当然,需要意识到它的很多条件是当下中国所不具备的,例如相对丰富的人均土地资源、高成本的交通系统、覆盖全部国民的高福利政策等。但是,从乡村规划的角度我们依然能够从中窥探到一些可以改进的方面。

1、乡村规划编制的内容方面,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增加考虑

a.乡村空间宏观区域层面规划

(1)乡村规划需要在它所在的大区域中开展,不能寄希望于在村庄内部完全解决其自身发展问题;(2)必须将区域生态平衡问题纳入规划内容体系,并置于优先位置;(3)乡村规划要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为野生动物争取栖息权利,维持乡村区域的生态链完整性;(4)将乡村区域自然水网系统规划作为宏观层面规划的专项内容。

b.微观层面的村落内部规划

(1)要将建筑风格的总体把控纳入微观规划当中;(2)在全部的村庄,而不是仅在历史文化名村中突出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纪念性空间的保护和彰显;(3)修建性规划需具体到单体的建筑设计;(4)村庄整治项目中不建议去本地居民化,避免过度旅游开发,要更加重视乡村振兴过程中的社会修复内容。

2、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要下沉管理权限和深化审核内容

(1)乡村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要下沉到乡镇层面,要尽快推行农村社区规划师制度;(2)在下沉乡村规划建设审核权力的前提下深化政府审核内容,审核工作要具体到单体建筑的设计层面(包括高度、形态、色彩等内容),增加建筑图纸审核事项,考虑到我国农民收入水平的限制,可以由政府部门向建筑设计公司或高校购买一些建筑设计方案供村民选择,或者请建筑师公益性介入,为村庄空间布局和形态保护、住宅空间设计等提供指导。

3、规划师要呼吁更多支持性政策

(1)在农村住房使用权方面进行改革,应允许农村闲置住宅使用权出让,以及城市居民到乡村长期居住,鼓励城乡要素双向流动;(2)国家的涉农政策应当从单一的支持农业现代化政策向综合性的农村发展政策拓展,明确乡村不仅是农业生产空间,更加是生态保护、居住和非农就业的多功能空间,国家应当为乡村生态保护、社会发展投入更多资源;(3)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应进行区域化改善,全面升级乡村的公共设施,缩小城乡服务能力差距;(4)国家应为整个社会创造更多的闲暇、实行更加公平的分配制度,帮助更多人有时间、有财力到乡村去,这应当被看作是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

作者简介:赵立元,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住建部软科学研究项目“苏南大都市边缘区村庄集约型建设模式研究”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小城镇建设》杂志2019年3月刊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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