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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乡村振兴用地现状调查

[ 作者:杨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03 录入:王惠敏 ]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要振兴,土地的支撑作用必不可少,但在现实中,农村土地利用粗放、产权不明、环境恶化等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旺盛

亟待改变粗放无序的利用现状

用地需求旺盛与农村土地粗放浪费并存。一方面,乡村振兴的推进将带动乡村新兴产业的发展,亟需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农民在文化、医疗、生活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这涉及乡村公园、健身场所、医疗卫生设施、超市、幼儿园托儿所、农民业余文化组织场所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的建设,用地需求量大面广。另一方面,乡村土地粗放浪费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不少地方用地管理松散、建设布局散乱、乡村风貌退化、空闲破旧农村宅基地有待盘活,部分乡村基础设施、村级基地(场所)及农民建房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有的甚至占用了永久基本农田。

土地规模化经营需求旺盛与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流转机制不健全并存。近年来,一些工商资本和农业大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但是受到农村土地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滞后、流转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影响,规模经营受到一定制约,这导致了各地乡村发展的不均衡。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登记账目还不够清晰,缺乏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加之村民之间、村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错综复杂,导致权属信息不明确。据调查,农村土地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在西南地区各地工作进展参差不齐,这与地方管理水平、财力、群众基础、基础数据等多种因素有关。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如何与不动产登记衔接,仍未明确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这些都或多或少影响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重与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并存。国家为改善农业和保护生态,大力实施生态退耕政策,努力提高林产品比重,缓解和减少耕地的水土流失、沙化和污染。然而与此同时,现实中农村粗放的土地利用,化肥、农药的过量、不合理使用,一些淘汰产业、污染企业、小型作坊的无序发展,部分地方无证开采砂石、取土烧砖、乱砍滥伐等问题仍很普遍,导致农村生态坏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耕地保护投入巨大与耕地撂荒现象并存。这些年来,各级地方政府有的采取异地购买耕地指标的方式,将资金转移支付到后备资源丰富的地方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有的则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解决用地指标不足问题;还有的通过实施“拆院并院”或“地票”等项目,投入资金拆旧复耕。然而,调研发现,实施土地整理复垦或“拆旧复耕”的补充耕地项目,一旦验收合格,后期的利用、管护往往流于形式,常常出现撂荒现象。

基本农田保护与乱占耕地现象并存。随着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一批规模化生猪养殖、乡村旅游、观光农业及生态养老项目纷纷向乡村进军,成为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的新动能,但是这些项目同时存在违法用地现象频发的问题。例如:设施农用地要求尽量利用荒山、荒坡和空闲地,但是,地方政府为满足一些招商引资项目的要求,不惜频繁调整规划,大量占用耕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超出备案范围用地的情况,有的甚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遇到问题,地方总是期待通过调整规划来解决,一旦被上级监督部门发现而被迫叫停,就落入好项目终成违法用地项目的困局中。

统筹规划农村用地

理顺现有产权关系

针对这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当中面临的土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目前,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已在进行,全国近70万个行政村、180多万个自然村,要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须将土地、交通、生态、文化、历史、产业融入一体,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注意乡土味道、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重点是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细化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土地利用活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求,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夯实规划的基础数据,强化规划的协调和融合。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以基期年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确定,这包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六大约束性指标。因此,如实准确地做好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这一基础性工作,是规划实现管控性、可执行性和用途管制的重要保障。同时,还须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加大耕保力度,强化对新增耕地后期利用的监督检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守耕地红线,是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更是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的基础上,各地应强化对土地整治、复垦耕地的后期管护和利用的监督检查,可将后期监管所涉及费用列入项目实施预算,探索对后期管护利用的奖惩机制,确保将整理出来的新增耕地管好用好。

 厘清农村土地资源产权关系,加快完成确权工作。土地流转政策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只有将农民的资产明细显化,才能真正保护好农民权益。因此,理顺农村现有产权关系,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权益体系迫在眉睫。地方党委政府要从全局战略高度提高对农村土地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能仅仅将它看作部门工作,而应视为关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完善财产权利关系,规范流转契约交易行为,降低土地流转的风险,增强土地流转的稳定性。

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实现农村群众生态宜居的目标,就要大力实施好国家生态退耕工程,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的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和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加强对农村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的监测,实施垃圾集中处理等。同时,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作者单位: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土地观察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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