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 习近平代表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第一次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该战略同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三农”政策相比, 有七点创新与突破。它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和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一系列创新与突破是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 依据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针对农业农村农民面临的突出问题作出的规划设计, 是具有鲜明时代性、强烈问题导向和明确目标导向的战略部署。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 习近平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第一次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 并写入党章。乡村振兴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并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农业农村发展同教育、就业一同被列在优先发展之列。
乡村振兴战略涉及乡村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化建设与发展, 同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三农”政策相比, 有七大创新与突破。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壮大集体经济;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七大创新与突破是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 依据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针对农业农村农民面临的突出问题作出的规划设计, 是具有鲜明时代性、强烈问题导向和明确目标指向的战略部署。
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把农村现代化提到与农业现代化同等的位置, 要并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是重要的战略层面的创新和突破。2006年2月,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最先提出, 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1]276胡锦涛当时还提出了对农村现代化的具体要求, 就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此后几年, 在现代化问题上强调最多的还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把农业现代化作为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 把粮食生产能力视为农业现代化的标准。主要原因是我国拥有十几亿人口, 解决好吃饭问题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
2016年4月, 习近平在安徽小岗考察时重新提出了农村建设问题。他指出, 要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 全力推进农村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不断提高农村发展水平, 为广大农民谋取更多物质利益, 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2]乡村振兴战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之上提升了对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两相比较, 生产发展变为产业兴旺, 生活宽裕变为生活富裕, 村容整洁变为生态宜居, 管理民主变为治理有效。另外乡村振兴战略对五项要求的顺序也进行了调整。把对生态环境的要求提前到第二位, 把对生活的要求从第二位调到最后一位。这些变化和调整是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运用于农村现代化建设, 是配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直接针对农村在取得巨大成绩之后出现的新问题而提出的。
“产业兴旺”比“生产发展”层次更高, 内涵更丰富。2005年前后, 我国农业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基础不够稳固, 保持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还相当困难。当时要着力解决的是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 提高农产品供给水平。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 现在粮食产量已经比较稳定地实现了基本自给, 但农业生产又出现了新矛盾, 最突出的问题是阶段性供过于求和有效供给不足, 一些供给没有适应需求的变化。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增加收入和就业机会。这些问题只靠发展农业生产是难以解决的。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拓展发展农业生产力的视野, 跳出单一农业生产, 发展经济作物和现代畜牧业、园艺业、水产业、林业, 发展高附加值、高品质农产品, 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振兴农村二三产业, 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宜居同村容整洁相比, 要求农村不仅要改变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的脏乱差状况, 还要贯彻生态文明理念, 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规律, 解决污染问题, 恢复绿水青山、碧海蓝天。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 保留乡村传统文化、乡村风貌、乡情美景, 留住田园乡愁。
乡村振兴战略没有改变乡风文明的提法, 但12年来, 特别是十八大以来, 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丰富, 农村精神文明内涵也相应丰富。从社会主义荣辱观发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提出,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乡规民约, 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 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3]165另外乡风文明还要增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内容,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容。
治理有效同管理民主相比, 更强调科学性, 要贯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关于治理, 习近平有过解释。他说治理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4]乡村治理同样要遵循这几项原则, 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 维持公平正义, 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生活富裕同生活宽裕相比, 是要求在具备一定物质基础后提高生活品质。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 经过10年的发展, 2016年增长到12363元。2016年习近平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提出了下一步要为广大农民办好的事情。他说, 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居环境等, 是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要把这些事情办好。努力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5]14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推进农村现代化是对推进城镇化的补充。城镇化可以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 带动农村发展, 是经济社会结构转变的大趋势。我们一直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把推进城镇化作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推进更多人口融入城镇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但是我国人口规模巨大, 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一定水平, 仍然会有大量人口继续生活在农村。2013年7月, 习近平在城市乡一体化试点湖北省鄂州市长港镇峒山村考察时指出, 即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70%, 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6]如此规模的人口, 不可能全都搬到城镇里, 让所有农民都变为城镇居民。推进农村实现现代化, 把农村打造成让农民也能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的农村新社区是智慧之举。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实现农村现代化, 实际上也拓展了现代化的空间布局。没有农村的现代化不可能有国家的现代化。不仅要实现工业现代化、城市现代化, 还要在最广大的农村开辟现代化的新空间。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体系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体系, 是针对乡村发展不充分, 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提出的, 是对统筹城乡、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创新与突破。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作出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判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中, 乡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最突出的问题, 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一直要解决但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
城乡发展不均衡, 乡村发展不充分, 进而出现乡村凋敝衰落, 是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许多工业化国家曾经和现在依然存在的问题。城市扩张可以快速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自然成为政策与制度安排的重点。资料显示, 世界各地的城市人口比例从1960年的33%上升到2016年的54%。
我国的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衰落是历史发展进程中多种原因造成的。鸦片战争以后, 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 大量工业品涌进, 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被打破, 以农民贫困化为特征的乡村衰落开始出现。
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 为快速实现工业化, 农业农村政策都是围绕为工业服务制定的。对农村的定位是为工业提供原料, 为城市提供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对农民的要求是为国家经济发展作贡献, 把“三农”问题简单化为农业问题。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 农村发展严重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发生巨大变化, 但由于宏观体制改革滞后, 城乡改革不配套, 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和相应的户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使城乡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加剧, 乡村衰落以新的形式再次加剧。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 农村劳动力出现“老龄化”“女性化”“低文化程度化”“兼业化”, 许多村庄成为空心的、荒芜的村庄, 记忆中的故园。
20世纪90年代中期, 江泽民就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他指出,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如何把农业搞上去也是一个新课题, 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工业与农业发展速度的差距、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如果继续扩大下去, 将会造成严重后果。[7]2005年, 中央提出“两个趋向”的论断, 即“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 在工业化初始阶段, 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 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 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 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认为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以此为依据, 十六大报告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决定取消农业税,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增加对农村生产和公共事业建设的投入,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领域和范围。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这些政策措施的基点是加大外部投入力度, 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 改善农民生活。正如胡锦涛所说的, “解决好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问题, 仅靠农村内部的资源和力量已经不够, 必须在继续挖掘农村内部的资源和力量的同时, 充分利用外部的资源和力量, 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向农业和农村倾斜, 依靠工业的反哺和城市的支持”。[1]278这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 其目的是扭转长期实施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城市偏向措施。但是, 城乡发展相互隔离局面并没有改变, 城市繁荣、乡村衰落的反差也没有改变。
2015年4月30日,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一个命题, 要“努力在统筹城乡关系上取得重大突破, 特别是要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8]乡村振兴战略没有沿用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提法, 而是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体系, 实际上突破了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其创新之处在于辩证分析乡村与城市关系, 充分肯定乡村的价值和作用。不仅要实施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的政策, 还要激发和释放乡村内在的创造力和发展动力, 利用乡村的产业、生态、文化等资源, 在接收反哺、辐射、带动的同时, 主动作为。这就拓展了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 乡村衰落问题的思路。
同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相比, 把农业农村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体系, 是把乡村从附属于城市、服务于城市提升到与城市平等平行, 构建一种更科学的城乡关系。乡村与城市是地位平等的经济主体, 乡城关系是互为依存的, 农民与市民地位也是平等的。
三、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亮点, 在土地承包期问题上表明了中央的态度和立场。
自农村耕地实行家庭承包制以来, 承包期限有过几次变化。1984年以前, 土地承包期很短, 一般是2至3年。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规定, 延长土地承包期, 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9]3621993年11月, 在第一轮承包就要到期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又规定, 在原定的耕地承包到期之后, 再延长30年。[9]418依照这一规定, 土地承包期从2023年起陆续到期。到期之后怎么办, 自然成为农民和社会相关人士关注的问题。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10]67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11]523两次重要文件只是提到长久, 但长久不变的含义是什么, 没有给出明确解释。
土地承包是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合约, 约定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约, 当然考虑期限。土地合约的长短, 直接决定签约者对土地的投入和经营力度。十八大以来, 根据习近平提出的农村耕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构想, [11]670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成为农户的物权, 可以占有、使用、收益、流转, 也可以抵押、担保, 土地承包期就更为重要, 成为确保和维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目标之一是推动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接受流转土地经营权的经营主体, 土地承包期也是关键问题, 是确定经营规模、投资规模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最终明确了“长久不变”的内涵, 平息了各种疑虑和猜测, 给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吃下一颗长效“定心丸”。“有恒产者有恒心。”在“三权分置”制度框架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已经相当于农户的恒产。在未来30年, 农户可以安心搞农业生产, 也可以放心流转经营权。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放心扩大经营规模, 加大资金投入, 发展现代农业。
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显示的是遵循制度安排的本质要求即稳定性。同前两轮承包期相加, 农村土地承期长达75年, 加上十七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的“长久不变”, 从时间安排、政策制定两个层面确保了土地承包制度的稳定性。
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是十八大以来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突出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下一步要实现的两个目标, 一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二是壮大集体经济。
对农民的权益问题, 习近平在12年前就有过分析。他说, 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 我们把“三农”问题简单化为农业问题, 强调农业要为国民经济发展作贡献, 农民要为国家建设作奉献, 忽视增进农民利益和保护农民权益, 致使“三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推进, 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实现了从基本温饱向总体小康的跨越。但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 由于受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思想认识的影响和城乡二元结构制约, 出现了一些损害农民利益搞建设的问题, 致使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和农村发展难的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12]2016年4月, 习近平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进一步明确提出, 农民小康不小康, 关键看收入。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 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
农民利益的核心是增加收入, 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也是增加农民收入。除了增加经营性收入, 增加财产性收入是重要途径, 效果也更显著。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的重要依据。
依据国家规定, 农村集体资产有三类。一是资源性资产, 主要是土地。目前全国农村集体土地面积为66.9亿亩。二是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产、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建设用地是3.1亿亩。三是非经营性资产。这类资产总价值达到2.86万亿元, 但分布非常不均。全国有58万个行政村, 34万个村没有集体经营性收入, 收入10万元-50万元的有8万个, 收入50万元以上的有3万个。没有经营性收入的行政村因多年来实施撤并村、撤并校、撤并卫生所, 也有一部分闲置的公益性资产, 另外农村人口流入城市, 也腾出了可以利用的空间, 这些资产都是可以转变为经营性资产的。[13]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如果搞得好确实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国土资源部的报告显示, 截至2016年4月, 共有27宗约1277亩农村集体经济性建设用地入市, 总价值15.7亿元。[14]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财产, 但前提是必须确保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区农民的这一权益并没有得到, 甚至还受到侵害。因而乡村振兴战略强调, 通过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
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实现的第二个目标是壮大集体经济, 这在当前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村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特有的农村社会制度安排, 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体现, 是党一直强调必须始终坚持的。农村改革初期, 邓小平对家庭承包制表示支持时就明确指出, 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 经济的主体还是集体。将来随着生产的发展, 农村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 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要发展生产力, 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15]3151990年3月, 他在一次谈话中提出了中国农业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的思想。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发展集体经济。[16]355习近平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划定了一条必须坚守的底线, 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
农村改革的制度性成果是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推行家庭承包制的过程中, 一些地方坚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 集体经济与家庭经营实现了共同发展。但也有一些地方在改革初期由于缺乏经验, 强调“分”的一面, 把全部集体财产统统分掉, 致使集体经济组织“统”的这一层面成了空架子。集体经济组织缺乏经济支撑, 无钱办事, 自然无力履行应该履行的公共职能, 凝聚力自然不断下降。
农村的集体资产是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 但却存在诸多问题。比如, 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农民无权使用, 少数村干部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主体却支配和使用集体资产。还比如在一些地方, 集体产权严重虚化弱化, 大量的集体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在全国大多数地方, 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权属关系不明确, 农户对于经营的收益和分配情况基本不清楚, 实际上没有享受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该享有的权利。20世纪90年代初期, 城市发展中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 在土地资产变成货币资产后的分配中, 少数干部侵权, 引发农民集体上访事件频繁发生。
集体经济不能做强做大, 农村集体所有制就不能长期稳固。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 党中央就提出要逐步积累集体资产, 壮大集体经济的实力, 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1998年, 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管理好集体资产, 协调好利益关系, 组织好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 壮大经济实力, 特别要增强服务功能, 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困难。[17]495党的十七大提出, 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11]524习近平在201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 要通过改革, 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就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制度, 尤其是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农村集体产权当然不能例外, 只有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才可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和壮大。
制度创新是解决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有效办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盘活闲置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提高农村各类要素的配置和利用率, 可以有效解决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来源问题, 对壮大集体经济有着实实在在的意义。
五、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当今我国的小农户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的, 数量大约有2亿多。小农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营规模小、经营方式粗放、组织化程度低, 在使用先进技术、现代金融服务、提高农业产品质量、增加生产效益、参与市场竞争上有许多困难, 是我国农业效率不高、竞争力不强的原因之一。
发展规模经营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20世纪80年代末, 中央提出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 认为这是从根本上解决种粮效益比较低, 实现农业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步骤, 也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发展。[18]2741993年11月,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少数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以土地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的适度规模经营给予肯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 根据部分农民在实践中创建的多种经营形式, 如订单农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企业加农户等, 中央进一步提出, 农业要发展, 必须突破经营规模小的限制,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出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鼓励农户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地, 鼓励地方对土地流转实行扶持政策。截至2016年底, 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4.79亿亩左右, 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5.1%。全国2.3亿农户中, 有7000万的农户部分或全部流转了土地。
与此同时, 仍有70%的农户没有流转承包地, 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农户还在耕种自家的承包地。这些农户户均经营的土地面积只有7亩多, 远远低于规模经营规定的50亩以上。针对这种情况, 习近平提出, 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情况在相当长时期内还难以根本性改变。改变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需要时间和条件, 不可操之过急。很多问题要放在历史大进程中去审视, 一时看不清不要急着去动。[11]673要尊重农民的意愿选择, 不搞强迫命令, 不替农民做主, 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自觉参与者与真正受益者。
不操之过急, 不意味着不作为。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需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早在2007年3月, 习近平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就提出, 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既不能照搬美国、加拿大等大规模经营、大机械作业模式, 也不能采取日本、韩国等依靠高补贴来维持小规模农户高收入和农产品高价格的做法, 必须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要构建高效率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积极创新农业服务形式, 大力推进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的“三位一体”的服务联合体建设, 努力构建以政府部门的服务和管理为保障的集技术、信息、金融、营销等服务一体的新型农业服务平台。[19]2013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 谈到粮食安全问题时, 习近平再次提出, 要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 再加上政策引导, 把一家一户的生产纳入标准化轨道。[11]674
在实践中, 一些小农户也通过聘请大型农机专业户代耕代种, 或者花钱购买社会化的农业技术服务, 使用了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 可以说是以新的方式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小农户与现代经济有机衔接, 是对这种实践创新的充分肯定, 并综合多年的理论和探索, 形成指导全局的方针政策, 从战略层面给予肯定和推广。这一政策既不固守小农不变, 也不强行推进规模化, 拓宽了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农业现代化路径, 从制度设计上进一步完善了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实践也证明, 通过发展多元化的农业服务, 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可以帮助一家一户的小农户实现规模经营、现代生产, 分享现代化成果。
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农村地域广阔, 农民居住分散, 乡情千差万别, 基层基础工作任务复杂而重要。在2013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列举了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五个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许多农村出现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 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合法权益成为一件大事。二是农村利益主体、社会阶层日趋多元化, 各类组织活动和诉求明显增多。三是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基础设施不完善, 人居环境不适应, 还有近一亿人属于扶贫对象。四是农村治安情况不容乐观, 一些地方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不少, 黑恶势力活动时有发生, 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仍然较多存在。五是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 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 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他说, 这些都对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 他提出乡村治理也要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 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11]681党的十九大召开前, 他又提出, 要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 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 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3]386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是把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和部署贯彻到乡村治理中, 推动乡村基层基础工作从管理向治理升级, 国家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构建国家治理体系“最后一公里”。
把自治放在首位, 是突出村民自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 让农民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把法治放在中间位置, 是强调法治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和保障作用, 法律的规范作用。把德治与自治、法治并行, 是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以道德引领约束规范社会行为, 为自治、法治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实现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
七, 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针对“谁来种地”问题提出的。年轻力壮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 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 农业后继乏人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2016年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的比重达到50%。同老龄化一同出现的还有女性化和低文化程度化。在很多村庄, 几乎看不到年轻人、青壮年男性劳动力。
2013年习近平专门谈到农村劳动力问题。他指出, 农业后继乏人问题严重, 要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谁来种地”的问题, 积极有效地加以应对。他要求加大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 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大中专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经营农业的政策措施, 鼓励、吸引、支持他们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建立专门政策机制, 构建职业农民队伍, 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11]6772016年他再次提出, 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 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 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 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经营者队伍。同三年前的要求相比, 他用了两个“加快”, 彰显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 中央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村派驻各种类型的人才, 如关注农业技术的科技特派员, 关注乡村治理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在农村边学习边服务的大学生村官等等。十九大召开前夕, 习近平在山西考察时提出, 要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 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其中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 与习近平同志始终强调的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真挚的为民情怀、良好的职业精神是一致的。这样就把他提出的到农民家里看一看, 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 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做广大农民贴心人的要求提升到政策层面。乡村振兴战略把“干部队伍”改为“工作队伍”, 意在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让乡村各类人才、新乡贤、各类新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
结论
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振兴统领部署新时代“三农”工作, 立意高远, 内涵深刻, 是对农村农民问题在思想认识和政策取向上的突破与升华, 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高度重视“三农”战略的传统, 丰富完善农村改革经验成果作出的战略决策。乡村振兴战略将充分激发乡村内在的生机与活力, 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为农民增收拓展新的渠道,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拓宽有效的途径。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虑农民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 深度研究比较现代农业的一般特性和我国农业发展的特殊性, 用新理念新思想解答了当下农业农村农民面临的严峻问题, 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基本遵循。纵观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取得的成就, 都同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密切相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中华民族站起来, 是依靠农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新中国工业化基础的建立, 依靠的是农业的贡献, 农民的奉献。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跨越, 实现富起来, 是靠推进农村农业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同样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01期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