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法继承了党对“三农”问题一以贯之的重视并进行了创新发展,体现出了党中央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的提升,为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2003年6月以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结合浙江省实际,全面启动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村庄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促进农村生活质量和农村环境质量提升。在两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基础上,2010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作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把生态文明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把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有机统一,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和现代文明。十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年接着一年抓,涌现出了潇洒桐庐、田园松阳、美丽安吉、幸福江山等示范点。浙江省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基础的美丽乡村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鲜活的样本,美丽乡村成为浙江省一张金名片。
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当前我国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在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可从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注重乡村乡土性、坚持经营乡村、创新乡村治理体系等四方面着手,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一是注重美丽乡村乡土性。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在未来发展中,要明确城市和乡村的各自分工。农村不同于城市,未来的美好也必将不同于城市。要注意和坚持城像城、村像村,城市要作为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的主平台,而乡村要通过保留原始风貌和生态肌理,打造乡土的、健康的、休闲的、历史的乡村,成为守望乡愁的重要依托。要深入发掘乡村背后的故事和文化基因,运用现代手段,重新构建城市和乡村发展空间和维度。
二是壮大村集体收入。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美丽乡村的建设虽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后期的维护等仍需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于夯实美丽乡村基础、增强美丽乡村活力作用十分巨大。要对村集体进行资源盘活,建立健全村级资源管控机制。利用集体资产,可通过租赁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增收,通过参股合作经营增收,大力发展集体物业经济增收,发展异地物业经济增收等。要对村集体支出进行减负,将保洁、污水处理维护等可委托市场主体运作。
三是树立经营乡村的理念。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并重,变输血为造血,变封闭为开放。十九大报告指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为经营美丽乡村指明了方向。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延伸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加工业和服务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乡村田园综合体、村落风景区、旅游风情小镇等。
四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科学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全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保障。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应顺应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定位、新要求和新机遇,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加大农村基层干部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搭建新乡贤与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的平台,构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的现代乡村治理模式。
本文原载于今日桐庐网络版(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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