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价值取向的绿色发展理念位列其中。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在于传统发展模式的绿色化转型,也即经济社会活动的“绿色化”,当然也包含保险的绿色化。
保险的绿色化也即绿色保险,它是为适应在绿色发展过程中为解决因经济社会活动中的环境问题衍生的环境风险,而提供的一种保险制度安排和长期治理机制。绿色保险的作用机理在于,通过保险产品的绿色化设计,将低碳、环保等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保险产品之中去,从而达到经济社会活动“绿色化”的目的。
探寻绿色发展与绿色保险之间的自然演进轨迹,透视绿色发展与绿色保险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不难发现,两者的生存与发展始终被置于一个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开放系统”之中。目前,相关国际组织基于这一认识基础制定的有关制度框架,已得到愈来愈多国家和保险组织的认可和积极响应。
联合国《全球契约》明确要求,跨国公司必须承担环境保护责任。2012年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发布了《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原则》(UNEPFI—PSI),奠定了保险业应对环境、社会与治理风险问题的全球框架。迄今为止,全球已有70余家保险组织(包括我国香港的鼎睿再保险公司)成为该框架的签约方。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企业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承担包括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在内的社会责任。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则对保险业承担环保责任的具体内容和途径作出了总体部署。
绿色保险的作用机理告诉我们,绿色保险助推绿色发展的实现路径是多种多样的,既可运用保险的基础功能通过保险产品的绿色化设计来实现,也可运用保险的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作用于功能主体来实现,还可运用保险的派生功能,如为环保技术研发项目提供贷款保证保险,通过信贷增信功能,为其研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来实现。
在保险产品绿色化设计方面,既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新开发的保险产品之中去,又要注重对传统保险产品进行改造,通过嵌入绿色发展理念让其“绿色化”,如车险、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等传统产品均可采用这种方式。通过该机制,还可起到强化保险机构对企业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损害实施监督管理的作用。
在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方面,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的优势,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投资决策之中去,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其他方式积极投资环保领域,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同时,还可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投资管理之中去,通过股东投票权等手段——将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公司排除到投资组合范围之外——对被投资企业施加影响,从而间接达到助推绿色发展的目的。
绿色保险的作用机理还告诉我们,绿色保险助推绿色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适度增加和强化与绿色发展呈正向激励的因素,适度减少和弱化与绿色发展呈负向激励的因素,是实现绿色保险动态优化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一是完善差别保险费率机制。发挥费率的杠杆调节作用,鼓励企业采用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和低碳环保新技术;二是建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引入环境再保险,通过相互分保扩大风险分散面,促进绿色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实行上市公司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定期发布制度;四是建立保险信贷联动机制。将企业绿色保险投保与其各项环境评估结果、获取信贷的资质等挂钩;五是将推行绿色保险的绩效纳入保险业绿色信用评级考核体系,完善绿色保险动态跟踪监测机制;六是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提升绿色保险助推绿色发展效能。如健全完善产业、产品环境风险保险目录,适时推出《绿色保险指引》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进一步完善绿色保险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等。
作者系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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