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农民买房,落户城市,承包的耕地怎么办,收回吗?
一亿农民进城计划,在2016年就要一步一步的实施,都在擦拳磨掌准备着,政府在准备政策落地,开发商在准备营销方案,农民的蠢蠢欲动想卖房,因为补贴可能随时停止。
农民进城买房真是好事,但是好事归好事,也有麻烦事,比如进城后落户了,承包的土地怎么办?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一旦离开土地,心里还真不是滋味,会不会把土地要回去了呢?
第一:购房落户政策,是好还是不好呢?
你说在城里买房了,户口是签还是不签呢?
新的城市居住条例规定,有六项基本权利,包括医疗,教育,就业等等与城镇居民享受同权利。
但是把户口迁到城镇,那就享受全部城市居民权利,包括住房基本权利等等。
这也就是说,2016年城里买房,迁户口与不迁户口,从理论上来讲是一样的,但是执行层面会怎么样,就不知道了,拭目以待。
第二:如果全家户口迁入城市,承包的土地还归咋们吗?
这得一分为二的来解释,为什么会这样呢?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一是: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该按照承包方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这里讲的很明白了,迁入小城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保留,可以流转,也就是说可以转包给他人经营。
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英东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第三:什么是小城镇,什么是设区的市呢?
县级市以及县城以下城镇归为小城镇;地级以上城市,市区分为几个区的城市,就属于大城市了哦。
也就是说,农民迁入县级市以下的城镇土地承包权可以保留。
为什么迁入设区以上的市,就不允许保留土地承包权呢?
主要是考虑到权力分配问题,设区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即使失去了稳定收入和收入来源,一般至少也可以享受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在保留集体土地承包权,又享受城市社会保障,不利于社会公平分配权。
大城市相对就业机会也多,可多渠道获得生活保障,所以就要取消迁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乐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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