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件大事儿可是让我邻居大妮儿(化名)一家糟透了心。具体是什么事儿呢?且看下文叙述。
大妮儿是我邻居家的女孩儿,去年嫁人了,嫁的人家还不算远,离我们村也就十几里,那家人还不错,待大妮儿也非常好。但是,最近因为大妮儿的土地使用权的事儿,让两家人可没少跑冤路。
在我们老家的农村,俩年轻人结婚是先不领结婚证的,俩人先在一起过日子。一般都是等到有了娃娃,给娃娃上户口的时候才会把结婚证给领了。所以,在这之前就不牵涉到户口的问题,也不牵涉土地的问题。
但是,上个月大妮儿怀孕了,他老公就想着先把结婚证领了,然后不耽误继续外出打工,等到娃娃出生了,直接去办户口就行了。大妮儿也答应了,就这样俩人把结婚证领了,户口也转到了她老公家。可是,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俩领结婚证过后的不几天,我们村主任就上大妮儿家,说是等9月份种麦的时候,要把大妮儿的那2.1亩地收回了,小麦季就由老张家的那个媳妇儿他们一家种了。
按照道理说,村主任做的没错,可是,大妮儿只是把户口转移到了公婆家,公婆家还没有把地分给大妮儿,怎么这么快就把大妮儿的地给收回呢?大妮儿爸爸十分不理解,前前后后找村主任说了好多回,既请吃了饭,又送了礼品,可村主任把礼品给退回来了,说是这件事儿帮不上什么忙。
没办法,大妮儿爸爸只能去乡里咨询,结果,乡里给的答复是:按照村里的决定办,还说村主任办的没错。这下可急坏了大妮爸爸,只能让亲家联系他们村的相关领导,问一下大妮儿的地什么时候审批下来?结果更让人意外,他们村的土地是三十年不变,无论家庭是否增加或减少,土地是不会变的。
就是这件事儿,让两家人炸了锅。大妮儿爸爸认为,不能因为大妮儿出嫁了,就把大妮儿的土地这么快的收回了,而且大妮儿在公婆家是不会分到一分地的。他认为这不公平,不知道你对此事儿怎么看呢?
其实,这样的现象在农村十分常见,大多是因为村与村之间的政策不同造成的。然而,由于现在的年轻人不再把土地看的那么重要,便很少有人再将类似这样的事儿向政府反馈罢了。但是,不得不提的是,村主任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三十年不动虽然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这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中,同样也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以,农村出嫁女在嫁入地未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际,依然具有原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承包经营使用权。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头条号 祝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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