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 1 月 6 日电(李楠) 1 月 6 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检查数据。据不完全统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48.77 万户次,责令整改 2.59 万户,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2245.25 公斤,罚没款 74.62 万元,立案查处 855 件,移送司法机关 109 件。(人民网,1月6日)
“瘦肉精”、 “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毒豆芽”、“毒粉条”,让人几乎望不到食品安全问题集中爆发的终点,我们不禁思考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我认为严格食品安全标准、严肃市场监管执法、严厉处罚涉案企业一个都不能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颁布的“新食品安全法”成为史上最严安全法,这表明了国家对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但是光有法律是不够的,还要有执法人员去推动落地一些监管部门得过且过,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甚至监管人员与违规企业“利益结盟”,以利定取舍,“养鱼执法”破坏了整个监管环境。。一定程度上,正是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执法态度所释放的信号,才让越来越多的制假售假者想方设法在食品安全的“洼地”中迂回游击。所以,“监管者更需要道德血液”,这只能靠严厉问责迫使其净化血液——只有危及到了监管者的饭碗,监管者才会去端掉制假售假者的饭碗。作为监管者应该清楚的知晓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如果得到坚守,那即便食品生产领域出现失德,危害也会被遏制在生产和流通领域,而不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影响。并且,高道德必然带来严监管,也就会相应地倒逼企业的规范生产和经营,从而提升自己的商业道德。当然,作为普通百姓的我们也不应该袖手旁观,食品安全关系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所以我们也应该扛起监管、举报的责任,同时,也要相信政府能够拿出更多切实有力的举措,为我们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
在疯狂逐利的背景下,期待任何手段可以立竿见影地实现包括食品企业在内的经营者诚信全面回归并不现实,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为规范、惩戒经营者的紧箍咒,形成长效机制,并作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才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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