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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是法定责任

[ 作者:秩名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13 录入:易永喆 ]

“粮食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这一新要求,写入了即将实施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第一次在我国行政法规中得以明确。

1994年以来,我国实行粮食省长负责制,即所谓“米袋子”省长负责制,明确了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责任。近年来,各地抓粮食生产重任在肩,责无旁贷,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面对疫情,更是筑牢“稳”的基础,守住“保”的底线,交出了“双胜利”的合格答卷。这充分表明,“米袋子”省长负责制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把“利器”。

“仓禀实而知礼节”。粮食安全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不仅要“辅之以利”,更要“辅之以义”。实行党政同责,就是要牢牢扛稳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把保障好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实行党政同责,强化了粮食保供的抓手,是巩固扩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进一步推动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地的现实需要,是筑牢粮食根基的固本之举。

实行党政同责,要把粮食安全重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把粮食产量目标列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的年度主要预期目标中,按照播种面积只增不减要求,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户到田,强化工作措施,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全力稳住粮食生产“基本盘”。

粮食安全,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落实党政同责,把粮食安全主动权紧紧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网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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